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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12 03:41:40瀏覽681|回應1|推薦15 | |
引用文章歷史性裁定 美宣布管制六溫室氣體 美國環境保護署(EPA)七日裁定二氧化碳六類氣體'汙染物'... 歷史性? 別扯了, 空包彈一個!下標題的老爺不知從那,抄了這一段: "即使國會尚未通過氣候變遷立法,政府仍有權據此要求排放二氧化碳與另五種溫室氣體的企業,花巨資修改機械設備減少廢氣排放" 美國的三權分立也就被聯合報的編譯,編成了行政專政! 歐巴馬上任又不是一兩天, 環保署早不動晚不動,偏偏在他大老板到哥本哈根趕集前宣佈, 不是替他搽粉是什麼? Cap & Trade 擺在參院動彈不得, 歐巴馬和他的幾個臭皮匠(裨將), 的確'威脅'過國會, 如果老拖不過,就逕行管制云云. 可那只是沒牙的威嚇, 重大政策不經立法,那還叫美國嗎? 事實是民主黨雖在參院有決對多數, 好幾個民主黨參議員,除非不想再選了,這一票投不下去的. 既然沒法通過,也就懸而不決,掛在那兒晾著. 歐巴馬哥本哈根氣候峰會,原不出席,不是別的,自己人搞不定,那來面子上台指三道四? 後來順道領獎, 既然出席,那就拿點行政裁量添行色吧! 好歹夜行吹哨,壯壯膽. 可是他老兄機關算盡,卻沒想到事有利弊,一刀兩刃. 那幾個民主黨,投贊成票違了姑(民)意,投反對票違了嫂(主子)意. 這下主子既然自己下海 - 行政管制, 他們豈不更樂的對 Cap & Trade 不聞不問? 至於共和黨,反正不甩. 有本事你就硬幹! 所以"The Obama administration now owns this political hot potato," 燙手山芋到歐巴馬手上去了! 更精彩的還在後頭, EPA的法源來自當年 Clean Air Act. 要援用該法管制污染, 先要有有害證據.多年來環保激進份子, 恨不得環保署無所不管,動輒興訟. 環保署只好以此為盾,若有某某物質確實有危害人體的明証,就當管. 這下好了,環保署自己宣稱六種'污染氣體','有毒害'! 拿証據來! Climategate 豈是小咖? 官司有的打呢! 歷史性乎哉? 俞國華夫人董梅貞女士有句名言: "政治真可怕!" 誰能說不? * 本文'編譯'自 WS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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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環保生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