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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菸 不必像管幼稚園
2009/01/14 01:22:06瀏覽2924|回應17|推薦21

這兩天臺灣看來有些雞飛狗跳的禁菸,讓我想起了一九九三,九四有這麼一部大卡斯(Sylvester Stallone, Sandra Bullock, Wesley Snipes)的電影.(簡介引自星光大道)

超級戰警(Demolition Man)

“西元2032年,在一個由聖地牙哥和洛杉磯合併的未來城市San Angeles裡,市民「不准髒話」、「不得有肉體上的接觸」……,否則將被嚴刑峻法所查辦。此時,地下水道一群以佛來德里為首的不滿份子,對於這種 「表面和平」的假象展開反擊。為了消滅這群反抗份子,市長卡陀博士暗中將36年前被判終身監「凍」的殘暴罪犯賽門解凍,並賦予暗殺佛萊德里的任務。甦醒後 的賽門大肆破壞,令警方束手無策,而目前唯一能對抗賽門的,只有尚在冰牢中的斯巴達上尉……。”

美國禁菸行動行之多年,辦公室早先是自行不抽菸.也就是說自愛的到吸菸區或室外去抽.以後當然節節敗退,從公到私,所有公共室內,含餐館都禁菸煙了.當然有人不爽人權受侵.但是在現實裏,除了每棟辦公大樓外,從早到晚不時有相濡以煙的同好在那菸休(smoking break)外.真是水過無痕. 筆者從未聞有那個地方違規受罰,更別提莫名其妙警察國家式的全民告發!

基本上,戒菸,禁菸是一種社會運動.還是建立在個人行為的分際,相互的尊重.在下有一事不解.中國儒家裏愛己愛人,己立人立...注重修身的傳統,為何至少在禁煙這小事上,幾乎蕩然無存? 順便問一下,超級戰警中的社會,牛肉餅(hamburger)之類不健康食物,也是禁食的.您願意政府(社會)事事為你設想週到?

延伸閱讀:

菸害防治與模範公民
( 休閒生活雜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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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151956&aid=2562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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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ism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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贊成您的觀點
2009/03/13 04:34

號稱或希望走向民主國家體制的執政者, 必須清楚一件事: 限制或剝奪人民權利必須謹慎為之

法律不只是唯一的社會規範, 法律更分為成文與不成文法

我贊成禁菸, 但是以公權力為之則高度不贊成

因為此例一開, 政府的介入人民的黑手將毫無節制

歐美各國走入禁菸有其行之有年的高度共識, 且未必立法或若台灣的嚴格, 但是公民意識如此, 這樣的力量遠較立法從嚴執法一向鬆散的台灣有效

台灣執政者為博"先進"之名,WHA的政治目的而為之; 卻容忍"公賣局"之存在(即便改制了還是公股, 且營利), 知道賭博之害由甚於菸, 卻大開博奕彩券的法律後門, 知道台灣人基因罹患狂牛症的危險遠高於白種人, 卻一再放寬疫區肉品, ....這是偽善

以職業網工文過飾非, 壓制檢討反省的聲音, 則是法西斯


邱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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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我贊成禁菸 但是也不必管的太嚴
2009/01/30 09:32

何必呢 非健康食品 也已經多到不行 每個人對於健康都有不同的看法

沒理由 我要幫他們設想太多啊! 我們根本沒有必要強制他們戒菸

萬一有人強制要不准排油煙出來 那麼餐飲業也要關門了

拙拙(151956) 於 2009-01-30 11:12 回覆:
個人相信分際是最重要的.人與人之間, 三綱五常隨著時代已有很大的改變. 但政府與人民,也許是政治體糸變動太快,公權力,公信力...在台灣調適的不太理想.過與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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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吧
2009/01/29 17:15

抽吧  這是個人自由

抽之前自己先在頭上戴上一個保煙塑膠袋 ,保證煙不會外洩 浪費掉,也可以節能減碳

據環評科學研究, 一個香菸的菸浪費率高達85%, 真是太浪費了

頭上戴上一個保煙塑膠袋好處多多


虛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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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回應厭惡如仇
2009/01/29 13:16

你說有人沒吸菸也得癌症,呵呵呵,你這樣問實在好笑你知道嗎?

女性肺癌吹大的殺手不是香煙,而是女性長年待的廚房的油煙喔

接著癌症有幾種你知道嗎?每種癌症的致病原因你知道嗎?

不吸菸者可能罹患的癌症有淋巴癌,有皮膚癌,有胃癌,有大腸癌,有肝癌,有骨癌,有血癌等等等等,你知道嗎?

你每天走在馬路上所吸到的汽機車廢氣致癌率是比吸菸還要高的,你以為戴上口罩就能隔絕嗎?如果你認為是那就太天真了,那是不是要立法禁止汽機車行駛?

又好比有部外國電影談論未來的世界,他們認為性交是骯髒的所以立法禁止,要繁衍下一代則使用人工受孕的方式,男女想親熱就戴上虛擬裝置,用幻想的,這樣的因噎廢食,你認為是對的嗎?

吸毒危害更重能禁絕得了嗎?不能對吧?

毒聘在法律上是管制物品,但是你有錢照樣能買到是不是呢?

你或許會說吸食毒品是個人自由對吧?如果你真認為是這樣就大錯特錯了

毒品一旦吸食了就得花上巨資,沒錢就去偷,去搶;毒品吸食了產生幻聽,幻視,以及性慾高漲,都會危害週遭的人,那更為嚴重,所以法律禁止,所以派楚重刑,因為不喪吸毒者立即性的危害他人不得不的作法

但吸菸並不會立即性的危害他人,不吸菸者可以主動迴避,可以勸吸煙者到吸煙區或室去吸菸,可以叫吸煙者有公德心,但卻不能禁絕更不能立法用強制手段限縮吸菸者吸菸的地點,這當然是違反人權的,這樣懂了嗎?


一杯咖啡,一曲老歌,一支曼妙的華爾滋,無比的愜意
到我的部落格聆聽懷念的歌聲吧!!

虛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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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厭惡如仇
2009/01/29 12:42

你的觀點錯了,不吸菸者可以主動迴避吸菸者,沒有人強迫不吸菸者吸二手菸,所以談不上人權,但是立法禁止吸菸就是用強制手段來強制吸菸者不能吸菸或是限縮吸煙,那是錯誤的!

少數不服從多數大多起源於多數不去尊重少數,這是惡性循環

況且立菸害防治法這條法律不見得就是多數人的意見,那不過是反菸團體與國際施加壓力下的結果

這其中的差異你能了解嗎?若是不能就不要說出少數服從多數的論點出來!

更不要拿我跟民進爛黨相比!

懂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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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的定義?
2009/01/29 10:41

回覆虛虛 你學民進黨濫用人權的功夫,學的不錯

人權:抽菸者有抽菸人權,沒錯,不抽菸者也有不吸二手菸的人權,為了少數抽菸者的人權而去侵犯不抽菸者的人權,這是哪門子人權?

民意:法律是尊重多數或少數?抽菸者是少數,為何要多數人去吸少數人的二手菸?

公平:致不致癌先不談,就談直接反應,很多人聞到菸味就很不舒服,甚至會嘔吐、頭暈、過敏,只因為抽菸者要爽一下,就要周圍的人忍受不舒服,公平嗎?

健康:有人沒抽菸為何得癌症,因為他天天在吸別人吐出來二手菸,吸二手菸得癌機率比抽菸者高,抽菸者不愛惜身體是他家的事,沒理由要不抽菸者配你去死

法律沒禁菸,請抽菸者搞清楚,菸害防治法只是要你們去私人地方或吸菸區抽,不要影響別人健康而已


盧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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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來到把吃漢堡跟吸煙相比!
2009/01/29 08:53

這位大哥真能掰 竟然把吃漢堡跟吸煙相比!

吃垃圾食物 或喝豬油 不會防礙他人健康 那純是你家的事. 抽煙礙著別人! 這還需要我來說明這類比的荒謬嗎? 前面扯了一堆什麼 San Angeles, 後面搬了個吃不健康食物比吸煙...您是不是真的想不岀更高明的例子?

其實大哥您忘了更好的類比, 以後不運動是不是也違法?

拙拙(151956) 於 2009-01-31 07:55 回覆:
垃圾食物吃多了,過重;搭飛機費油. 高血壓,心臟病...耗費醫藥資源. 究竟怎樣才算妨礙他人?健不健康也要政府管? 這裏只是討論屬於自我規範的領域,政府可以干涉到什麼程度?

虛虛
等級: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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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菸者一樣有人權
2009/01/29 04:07

一個觸犯殺人罪的犯人有沒有人權?答案是有的!

同樣的吸煙者同樣有人權,人人生而平等,不會因為吸菸就沒有人權或是變成次等公民!

請大家記住,香菸不是管制物品,更非毒品(除非立法讓香菸變成一級或是二級毒品管制),你便到便利商店都能買到,就像是你買包口香糖一樣的容易

新加坡這個國家曾經位了市容立法禁止在大街上吃口香糖,民眾即使要買包口香糖也不容易,當時在新加坡就引起很大的爭議,也就是人權的爭議,這幾年已經有稍微放寬了

你能想像在新加坡街上吃口香糖被抓到要罰款甚至鞭刑嗎?

同樣的,香菸不會馬上危害人體,是需要大量且長期的吸入常有可能危害人體,但確立法禁止,以強制的處分讓吸菸者無從吸煙,怎不違反人權了?當然是違反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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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煙的問題
2009/01/28 16:56
不在公共埸所吸煙是公德心,公德心是要自幼培養.如同守交通規則一樣.罰只能治標.現在在美國,禁煙巳成普遍現象,人人遵守.但是這也要時间讓大家漸漸習慣.以後就会成自然了.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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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菸,其實比管幼稚園更難
2009/01/28 12:24

吸菸是成癮性的行為,要管理一個成年人不由自主的行為,事實上比管理單純稚嫩的幼稚園要難上好幾倍。

因為吸菸會上癮,戒不掉的人會發展出否認和簡單化菸害的自我防衛。但事實根本沒這麼輕鬆。

千萬別輕視禁菸戒菸的難度!!

吸菸到底是不是一種人權? http://blog.udn.com/libraTee/2598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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