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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華爾街
2022/10/12 15:25:33瀏覽930|回應0|推薦10

我的老同學胡敏越牧師在臉書上貼了幾張日據時代台北監獄的照片,主要凸顯一堵百年前就存在石牆遺跡,而我卻赫然在其中一張照片裡,看到我的老家。


胡牧師知道後,要我寫一篇有關老家的歷史。其實我多年前已經寫過了,叫作「我的家在華光社區」。那個時候,房子還沒拆,這個議題吵過一陣子,現在呢,大概沒有什麼人會記得了。

很諷刺的,我一直到政府嚷著要拆房子的時候,才知道這裡叫「華光社區」;我們真正住在這裡的人,稱之為「司法新村」。就我所知,司法新村一共有十棟,一村二村在木柵,三村四村在愛國東路,五、六、七、十村在金山南路,八、九在杭州南路。五村到十村都是四層樓鋼骨水泥的房子,每層八戶,都有陽台朝內,成一個口字形。我家原來是七村四樓,後來十村落成,面積更大,爸爸為了分到房,晚一年從台北地院升高等法院,於是在我小學五年級的時候搬到十村二樓。我還記得媽媽得知我們抽到二樓時高興得跳起來,因為房子又新又寬敞,而且買菜回來爬樓梯不會那麼累。

我在這裡一直住到大學畢業,爾後服兵役,出國唸書,回國在中部教書,每次要回台北老家,指的就是這個十村二樓。可以想見,這裡有我年幼到年輕時滿滿的回憶。五、六、七、十村這四棟間都有頗大的空地,是我們當年呼朋引伴,盡情遊玩的所在。當時正是台灣棒球揚威世界的年代,我們小朋友只要有空,就會在空地上打棒球,此時兩邊一二樓的玻璃就常遭殃,只要「嘩啦」一聲,眾家小鬼一鬨而散,然後只見其中一個小孩被媽媽揪著耳朵去道歉談賠償,蓋一顆球也不少錢,何況沒球了,下回玩什麼呢?

在金山南路,沿著金華街的五、六、七、十村,有一條和金華街平行的石牆,是日據時代台北監獄的遺跡。牆外頭有一排平房,也是法院的房子,其中有一戶姓陳,就是陳啟禮的老家。本來石牆很高,到了十村處轉彎,有一堵高牆,然後又接著矮牆。我十村老家的客廳,窗戶正面對於此,可以看到矮牆後面有榻榻米房間,隱約看到一些頂著光頭的青少年。爸爸同我說,這是「少年觀護所」,「如果不乖的話就送進去!」,此招必定奏效,把我們兄弟嚇得服服貼貼的。不久高牆矮牆拆掉,立了一座沒有窗戶的大樓,「中正變電所」。這種東西放在別的地方必然會被抗議,放在公家宿舍旁邊,就是吃定公務員不敢怎麼樣。

我念完書回國,在中部教書,就聽到一些風聲,說法務部要清算房子,司法院也蠢蠢欲動。其實,把沒資格的住戶趕出去,是沒什麼爭議,但是當時我們不知道,骨子裡的目的,是要把這些老法官老檢察官,不管合不合資格的,通通趕出去,把此地皮收回,開發成為金融中心,「台北華爾街」。當「非法住戶」被趕走之後,當局就開始對付「合法住戶」。當年爸爸這批人分到房的時候,其實就是講好了,當事人和配偶都死亡之後,房子才會被收回,可歎這些人,一輩子混跡在法界,竟然沒有要政府白紙黑字,他們居然相信政府不會騙人!我每每思慮及此,都會不由得苦笑起來,民主政府怕刁民,對自己的公務員倒是可捏可揉,踩上幾腳也沒關係的!

當局怎麼趕走「合法住戶」呢?一方面提行政訴訟,雖然不一定會贏,但傳你幾次就受不了了;另一方面停止修繕,眼見房子越來越爛,住戶受不了只好搬走,到最後連掃樹葉的工友都請不起了。這些老法官老檢察官,不但個個垂垂老矣,而且大約深諳「鬥不過政府」(!)的道理,於是乖乖打包走人,賠償金當然一毛也沒有,於是歷時數年,「華光社區」終於全數收回,大功告成!

爸爸媽媽算看得開,也有些積蓄,在附近買了個小公寓,離原來習慣去的運動公園還不算遠。淨空的司法新村用大隔板圍了起來,不久就全數打掉。我在拆除前夕,在牆外拍了幾張照片,算是為我少年時期留下一點見證吧。然後呢?每次我經過原址,只見荒草叢叢,昏鴉繞樹,偌大的地方就空在那裡,就是好幾年!不是要開發什麼金融中心嗎?「台北華爾街」呢?他X的「台北華爾街」呢?

現在回想起來,這裡頭一定有利益糾葛,甚至官商勾結。這件事情跨越了好幾個中央地方政府,讓我深深相信,在利益面前,什麼顏色黨派都可以放一邊,我們人民只有在投票的那一剎那,才會以為自己是主人。「絕對不要相信你的政府!」我在上完課同學生閒聊的時候,常常告訴他們這一句話,最常舉的就是這個例子──當然,這並不是唯一的例子。

這就是我所知道,我的老家,「司法新村」,「華光社區」,或是所謂「台北華爾街」的故事,你覺得怎麼樣?

附錄 我的家在華光社區

沒有錯,就是這一塊號稱未來要打造成「台北華爾街」的地方,我生活了二十年。

在我很小的時候,我們家搬到愛國西路的一個平房,弟弟就在那裡出生的。在我長大以後再回去看,居然找到了這一幢房屋,小時候覺得好大的平房,現在看起來那麼樣的侷促狹小,而我也驚嘆經過了四十年,不但這個老屋還在,附近的房子也都還在,沒有什麼變化。

這個房子到底怎麼回事,我已經搞不清楚,事實上這一片低矮的平房全是一筆爛帳,住在裡面的有些是合法使用的退休公務員,有些卻幾經頂讓,住的人跟司法界一點關係也沒有。別看又舊又矮又陰暗,它們並不完全是違建,要清查不是難事,但要做一個公平的解決卻不容易。

這一大片土地上有幾幢四層樓的公寓,我們叫作「司法新村」,約莫三十年前我們搬進去其中的一戶,這就是我台北老家,爸爸從台北地方法院擔任法官,一直到高等法院退休迄今,都和媽媽住在這裡,而我也在這裡渡過我的青衫歲月,一直到服完兵役出國唸書。

幾年前聽爸爸講,說法務部開始「要房子」了。原來當時分配房子的時候,是看你在哪個機關服務,比如爸爸在台北地院,當然是台北地院分房子,後來爸爸到高檢、到高院,按理房子該跟著人跑,也就是要嘛新單位重配房子,要嘛把房子所屬機關改一下,可是都沒有,當時這些司法人員也沒在意,因為政府承諾,這些房子退休後仍然可以住,而且是住到自己和配偶都過世才會把房子收回。以前那個年代,政府說什麼就是什麼,誰也沒想到政府的講的話有一天會不算數的。

法務部在陳定南當部長時,開始清查檢方配出去,卻被院方人員佔用的房子,要求收回。以前院檢沒有分家,兩邊調動很平常,所以當檢察官時配到了房子,後來調動成法官,直到退休都住在同一個地方,後來院檢分了家,代表檢方的法務部認為你是院方的人,當然沒有權利佔我檢方的房子,有些老法官居然就被法務部告上法院。想想這些法官一輩子也沒想到自己有一天會成了出庭的被告,就只好無可奈何的搬家。不同於法務部,當時的司法院長翁岳生不處理這個問題,算是比較有人情味,爸爸的房子屬於院方,所以也暫時沒問題。

後來都更計畫來了,說這裡要全部打掉改建。那些違建戶最站不住腳,但是有中正國宅為例,認為應該比照他們就地配售國宅;而配房子與退休都在同一單位的,或是像爸爸這種在地院拿到房子,但在高院退休的司法人員,則認為國家說話不算話,講好了可以住到老死,怎麼這樣就要趕人走,能讓他們以優惠價錢買一個最好,否則好歹應該給一筆補償費。媒體上說什麼補償一百五十萬到兩百二十萬,事實上沒有一個人拿到這筆錢,不是他們不願意,而是政府一毛錢的預算都沒編呀!

爸爸常常感慨到了八十幾歲,不但要為房子煩惱,還被不明就裡的人以為是貪得無厭的釘子戶。如果知道國家答應的事可能會變卦,在以前房價低的時候早該在台北市買房子了。而如今新村門口前金華街新建的大樓已經完工,一坪八十五萬不但早就售罄,投資客已經喊價到一百二十萬!

「委蛻大難求淨土,傷心最是近高樓!」司法新村早就不新了,連同那一大片低矮平房,座落在大安區的精華地段,的確有更新改建的必要。像爸爸這種清廉自持,一輩子奉獻給國家的老法官,其實很清楚社會的氛圍,也能夠體諒政府的財務狀況,他要的是一個明確的說明與合理的處置,畢竟他的一生其實都跟政府綁在一起呀!

田英奇

五,六,七,十村

二樓最左即我昔日書房

左方為客廳大窗戶

石牆遺跡

台北華爾街

( 在地生活大台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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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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