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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19 12:14:05瀏覽1695|回應0|推薦6 | |
我們的損鄰案,於98年11月16被迫以2.8倍和解。 案子雖己結束,但在我心中卻仍憎恨著我們的政府! 這個和解數目,根本無法賠償房子所受到的損失, 不要說房價跌價的損失無法賠,就連整修費都不夠! 事情為什麼會是這種可悲的結局呢? 11月14日才轟轟烈烈的上街頭抗議, 所有的電視記者,除了TVBS跟東森之外,幾乎全來了, 一大早,三立跟台視中視的SNG車就開到我家樓下, 那天我們也確實鬧得很大! 可是不管鬧得再大,終究大不過縣政府發放使用執照的決心! 這些住戶權益受損,可歸究於三大原因──背叛、欺騙與縱容! 一.背叛:少部份住戶因為害怕被提存,自己私下跟建商和解,瓦解了原本力量強大的團結狀態。而住戶的不團結,也是造成大家權益受損的主因之一,就連掛個白布條,都有人不高興,大批記者前來訪問時,真正敢出來抗議的住戶不到三分之一,大家都怕事,我真不明白,我們是受害者,到底在怕什麼? 二. 欺騙:建商一再以提存為要脅,逼受損戶要盡快和解,只有八戶私下和解,卻騙我們說已經有十八戶和解了,於是住戶們如同骨牌效應般,倒一戶就全倒. 三.縱容:縣府明訂的損鄰條款,擺明了放縱建商傷害老百姓的權益,卻在那兒尸位素餐混吃等領錢,開會時,對建商的態度柔軟和善,真讓我懷疑“這些官員是老百姓在養的?還是建商在養的?” 有機會看到這篇文章的損鄰戶,請你們一定要記得以下幾個重點: 1. 團結--所有住戶一定要團結,千萬不要怕提存,在沒有住戶跟建商和解的情況之下,建商跟政府的壓力會很大很大!他們最怕媒體! 2.分工--處理這種事會很累很忙,住戶們要分工,有人負責投書媒體,有人負責投書政府單位,有人負責聯絡住戶,有人負責做抗議布條或標語...等等,大家一定要有共識,必需先付出,才能得到應有的賠償!千萬不要像我們這樣,只有我跟另一個住戶在處理,到最後我跟他都心力交瘁時,路就會走不下去. 3.重要的第一次--第一次的鑑定很重要!一定要慎選!最好是找自己認識的技師,還有鑑定的項目,千萬別讓建商自己去勾選,這就像一樣是在做健康檢查,有的健保會給付,有的卻要高達數萬元不等.鑑定也是一樣的,別讓建商去勾選最基本的鑑定項目,要做詳細一點的,如:透地雷達偵測,鋼筋強度探測報告,鑽心取樣,房屋耐震能力詳細評估報告,基地地層調查報告...等等. 4.用心-- 在鑑定前,一定要開會告知住戶,這是唯一能求償的機會,無論如何,一定要在家配合(也可主動打電話給技師另約時間),所有大大小小的傷害都要一一指出,尤其是磁磚(賠的比較多),地磚要每一塊敲敲看有沒有中空?千萬別漫不經心,任由技師自己拍照,到時鑑定報告出來,日後的賠償金額就是看當天拍照的多寡. 5.補強--工地開挖後,若有房子下陷情況,一定要堅持叫建商停工,除非他們立即灌漿做補救措施,否則別讓步!因為地基一旦被掏空,房子的損害就會隨著時間而擴大. 6.存證--每一次跟建商或政府官員的開會或通電話都要錄音存證.方便日後打官司或向媒體爆料. 目前我想到的這些,先打下來存檔,日後若還有什麼需要注意事項,我再來補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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