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0/01/25 12:34:27瀏覽579|回應0|推薦6 | |
寫了一則視障青年認養國外貧童的故事:http://udn.com/NEWS/SOCIETY/SOC5/5383984.shtml。 從朋友口中知道沈孝羽的故事,託友人轉告對方想要採訪他的意思,一如預期:沒有什麼、有更好的人、不好意思……。總之,就是婉拒採訪。 面對這樣的場景,我常說得話就是:人們常責怪媒體「愛報」罵人、打架、犯罪等「負面新聞」,怎麼不多寫一點光明面的新聞?事實上,好人好事的新聞一來不好找,就算找到了,對方還不見得願意上報──就像現在的樣子。 好人好事不想見報還有一種原因,那就是他們也讀過一些好人好事的報導,但可能有溢美之辭,讓人讀來感動,內心深處其實是存疑的。對當事人而言:我如果只有七分好,記者卻把我寫成十分好,日後面對友人可能會難為情。 通常透過這樣的心理建設(發自內心、真心誠意的訴說),加上我一張淳樸的臉,採訪對象多會相信我可以寫好他們的故事。 沈孝羽的故事見報了,心裡很開心,並以這則新聞的產製過程,提一些工作心得跟圈外朋友分享。 記者寫的稿子出手後,要感謝內勤同仁訂正錯字、別字、贅字,或是重新潤飾語意,讓新聞讀來更順。像我忙中有錯,稿中有一處竟把「寄」信寫成「記」信;我寫沈孝羽「在嬰兒時期因發高燒雙眼視力受損」,也由內勤改成「年幼時因病造成視力受損」。嬰兒改成年幼怪怪的,但把高燒改成病倒是對的。畢竟「燒壞了」大家一聽就懂,但發燒終究只是症狀,根源還是有個什麼病症才對。 內勤改稿,有時候改出來的東西也可能和記者的原意有出入,這就很傷腦筋了。 以沈孝羽的故事來說,為了確認他的視力,我在採訪時做了幾次「實驗」,輔以口頭詢問,最後描述他的視力是「3公尺內只能看到靜物的模糊影像」,見報文字是「只能看清3公尺內的影像」。我想,他的視力應該讀者看到新聞設想的視力「再差一點」才對。 另外,我寫沈孝羽接到家扶轉來被認養女童的信和譯本後,坐公車到家扶請社工幫忙「讀信」,見報成了找社工幫忙「翻譯」,也要解釋一下。 台灣從接受國外認養國內貧童,到國內自行認養貧童,現在由國人認養國外貧童,一路走來,已建立一套專業的服務模式。 通常,家扶中心在收到國外被認養人來信後,會先翻譯成中文,再將原文和譯本一起轉寄給認養人;見報內容看不出家扶體貼的一面,也會給人認養人和被認養人有直接聯繫的錯誤印象。 最後要說的是,完成採訪後我對沈孝羽說,下一次有機會再捐款時,最多捐存款的五成就好了,別太讓人感動。 |
|
( 心情隨筆|男女話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