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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18 08:28:09瀏覽745|回應0|推薦0 | |
表兄妹是不能夠結婚的(民法983條),兩人明知其婚姻當然、自始、確定的無效(民法第988條),跑到國外登記結婚,這樣能夠讓無效婚姻變成有效嗎? 網紅露點博眼球賺點閱率搶分成之餘,也要多想想,你自己跑出來招認是自己老婆自拍自PO,你驕傲你很爽,然後又沒人問你,你自己又多嘴跟記者講你們是表兄妹私奔去國外結婚的,到底你是要幹什麼?你有病喔? (以前的民法規定有許多漏洞可鑽,而且大法官解釋也為了特定案例(例如兩岸分隔多年的婚姻效力),開了幾次後門,也反覆修改過好幾次,但現在基本上都修正與填補完畢,現行法律規定如下所示,規定的非常確切。 第 983 條 第 988 條 (本案另涉及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罪(偽造文書),主管機關另有撤銷其婚姻登記與追究其不法的責任。) (黃繼範 :依涉民法的規定,因為兩人都是中華民國國籍,加上同法第7條規定,這婚姻恐怕是有問題的⋯⋯ Vincent Chen: 拿著國外的結婚登記來台灣想要使其發生法律效力,則不管是依照涉民法第7條或第8條來適用,都會產生問題。 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Vincent Chen:說真的,去外國結婚啥子登記拍婚紗照,在未受法院認許前,啥子結婚證書與登記證明,都是紀念品與獎狀性質而已。自己在家看著開心就好,可不要想拿出來產生任何法律效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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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