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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丟汽油【險】縱火……」
2018/06/01 01:04:25瀏覽1317|回應0|推薦33
水火無情,眾所周知,行為人(縱火犯)一旦著手實行,不僅一發不可收拾,甚會牽連、傷及無辜的「局外人」,因此縱火行為應予毫無保留的嚴厲譴責,也不管是如何的對時局心存不滿,就現行法律的規範及當下人民情感的認知都是無法容忍的犯罪行為,因此對於法務部譴責暴力的聲明理應完全的支持。

蘋果日報下標題說「狂男不滿司法丟汽油險縱火 法務部譴責暴力」(請參閱附件),就記者透過此段文字,究竟想要傳達什麼樣的訊息給我們(讀者),我們一般大概都會知道,然而就「【丟汽油】【險縱火】」這6個字的含意卻不免有丈二金剛摸不著頭的不知所云。

第一、就一般約定俗成的用法,除了汽油彈或其他內裝汽油的瓶罐是用「丟」的來表達外,其餘我們都會說「潑灑汽油」而不會說「丟汽油」。
就刑法的概念來說,「潑油點火」或「見人拔刀」等現實情況都已經對人民法感情的心靈造成急迫的震驚。
就行為人主觀違反法律規範的內心惡性也已飛躍表動至客觀可得觀察、把抓的情境,就法律保護利益(法益)的破壞業已由「預備犯行」的低階層次提昇到「著手實行」的既未遂階段。
刑法原則上僅處罰既遂行為,未遂行為的處罰要有特別的規定,而距離更遙遠的「預備行為」更是例外中的例外,除非是極端重大的犯罪行為,如殺人或本案(現有人所在)的放(縱)火等。

第二、就「【險】縱火」來說,一般我們會認為是「【差一點】就縱火」,而這個「差一點」其實就是認為還沒有縱火,然而根據附件內文第一段記者說「……要堵部長邱太三陳情,還憤而將汽油瓶砸在服務台前,拿出打火機企圖點燃,幸好警衛一把將男子制伏才沒釀災……」這又已經是該當於於前述(潑灑汽油開始點火的著手實行)一般人所理解的「縱火」行為。

第三、就附件內文倒數第三段記者引述法務部的官員說(下稱引述)「……突然在服務台前2公尺從紙袋中點火,再把紙袋丟向服務台前,但火勢不強馬上熄滅……」已經是「完全」縱火而不是「險」縱火。
另內文倒數第二段說「……又突然走動並從斜背包內拿出一個疑似裝有汽油的瓶子丟向地上……」就拿出「裝有汽油的瓶子」丟向地上部分單項來觀察,是「縱火」還是「【險】縱火」可能會有仁智不同的看法,然而就引述的倒數第三段及第二段合併來觀察,我們會認為前面的「拿出打火機企圖點燃」與後面的「丟出汽油瓶」是整體意圖縱火行為的實施過程,也不宜刻意的切割致與人民法感情的認知產生衝突,如果這個前提被確認,那麼就已經不是如標題所說的「險」縱火,而是已經現實的縱火了。

記者朋友們發布新聞分享讀者有其時間的急迫性,因此無法如我們躲在屋子裏來回的推敲、循環的詮解,這是我們必須要設身處地的為他們體諒,也不宜刻意的吹毛求疵致破壞賞閱新聞的樂趣,只是想要提供給有心思考時事的朋友們另一個可能的想像空間,或避免自己的思想疏於管理致有鬆懈之虞。

附件:引自蘋果即時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80531/1364637/

狂男不滿司法丟汽油險縱火 法務部譴責暴力

2798出版時間:2018/05/31 20:34

(更新:李坤成說法、移送畫面)

司改成效不彰引爆民怨?男子李坤成今天下午2時許提著紙袋和一瓶汽油,到法務部門口怒罵法務部、司法院兩年來沒改革,還稱自己是第二個王炳忠,要堵部長邱太三陳情,還憤而將汽油瓶砸在服務台前,拿出打火機企圖點燃,幸好警衛一把將男子制伏才沒釀災,警方獲報已將這名狂徒帶回派出所訊問中,沒有人員受傷。案發後現場瀰漫濃濃汽油味,地上也滿佈碎玻璃,法務部駐衛警和員工隨後趕往收拾殘局。

李坤成晚間被移送北檢複訊時,記者問他對誰不滿,李坤成表示「對政府不滿」,問他為什麼,他說「2年沒做事」,你想要政府做什麼事「我們的法務部長在圍事,(包庇)共諜王炳忠,只有告人告黃越宏、放人放王炳忠,這種人就是做秀去撞小車,這種部長到現在我們還留著他幹什麼」。

記者再問他策畫多久了,「2年了,王炳忠那個案子到現在,都沒有作為」,當他要被送進拘留室,記者最後問他,「你希望部長有什麼作為?」他則斬釘截鐵的說「下台」。

法務部次長陳明堂稍早召開記者會說明,指犯嫌是54歲的男子李坤成,下午2時許提著紙袋走進法務部時毫無異狀,卻突然在服務台前2公尺從紙袋中點火,再把紙袋丟向服務台前,但火勢不強馬上熄滅,鍾姓保全人員馬上出來制服李男。

李男卻又突然走動並從斜背包內拿出一個疑似裝有汽油的瓶子丟向地上,保全立刻報案,警員在到場後逮捕李男,李男則在場謾罵對時局的不滿,指公務員沒有作為等。

陳明堂強調,任何人對政府有意見,應循正當程序表達意見,法務部也有陳情室接受民眾陳情,呼籲民眾不應使用暴力、凶器或其他危險性物品做出不法行為(吳珮如、張欽/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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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 14:54
更新時間 20:34


法務部大廳遭人潑汽油企圖縱火。吳珮如攝

法務部次長陳明堂受訪譴責暴力。吳珮如攝

狂男李坤成要部長邱太三「下台」。呂志明攝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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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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