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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騰鷂/蔡英文要除的教育三害
2016/07/13 18:57:02瀏覽192|回應0|推薦0

2016-06-20 東海大學法律系退休教授

    就在蔡英文總統即將出國訪問巴拿馬及巴拉圭之時,發生水淹桃園機場及台糖賤租私校土地弊端。水淹桃園機場是硬體設施的一時損害,但台糖賤租私校土地,則是國有土地的長期危害,特別是興學功能已消失,已報請停辦或轉型的私立院校,仍在以優惠契約租地,則已屬一種教育公害!

    現時的教育公害有三種。第一種私校董事會之非法亂紀!因為甚多私校董事會,把公益法人性質的學校視為私人企業或其家族私產,並以營利心態辦學,使學校淪為他們世俗名利的提款機。歷年來私校董事會干預校務、出售校地牟利、收受工程款回扣、從事席次買賣、浮濫支領報酬、挪用校款炒作股票、假借捐款逃漏稅捐、圖利特定人及向外借貸移作他用等事件層出不窮,敗壞了教育名聲、也污損劣化了教育功能!

第二種是教育部多年來破壞法制,掏空私立學校法在民國六十三年制定公布時已有之教育公義框架,如明文列舉私校董事會之職權、董事會不得干預校政,及董事應親自出席會議、不得專任領薪等規定,均被刪除。又教育部官員在任內,配合私校利益運作,坐視私校董事會胡作非為,而在卸任後,去擔任私校教育門神、領取雙薪之作為,也是加深今日教育公害之重大原因!

第三種是立法委員在黨政一家親之惡習下,護航教育部對私立學校法的修法運作,或在選區私校票源及其他利益之誘惑下,配合私校利益團體之修法要求,傷害教職員師生權益。這種情形在蔡英文總統所領導的第三次政黨輪替及國會首次政黨輪替之後,仍然發生,實在令人遺憾!

依據現在取得的教育部私立學校法修正草案條文,可以看出蔡英文總統任命的教育部長上台後,仍未能全面認知私校對國家財政及教育理念之禍害,而任由教育部文官僚屬擺佈教育政策,蕭規曹隨的採用行政院在今年二月一日所提之「私立學校法第六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及行政院在今年三月二十八日所提之「私立學校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而未針對私校當前問題,提出根本改革性的規範對策。而民進黨立院黨團這幾天送出的黨版私立學校法修正草案條文,也是虛應故事的,局部修改行政院所提出的私立學校法修正草案條文,毫無全面改革私校的新氣象!

目前,私校佔全國教育體系之比重,已遠遠高於美國的十一%及歐陸的二%至三%。依據教育部統計資料,全國私立高中職學生佔整體學生之四十六%,私立大專校院學生則已佔整體學生之七十四%,而全國廿二萬名弱勢生中,就有高達七十七%就讀私立學校。教育部使用年度三分之一以上的預算補助私校,及縱容私校收取高額學費,已變相的剝削背負龐大學貸之窮人,使社會的貧富差距越來越大,貧富階級越來越鞏固。

希望蔡英文總統,發揮「周處除三害」的精神,清理私校多年來所造成社會階級複製、階級固化的弊害,並積極落實不良私校無償退場機制,以及終止違憲的教育補助,降低私校在整個教育體系之比重至美國水準,從而提升私校之公益性,並使教育成為促進社會和諧、社會階級流動,與社會一切平等的基礎!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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