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康寧大學弱勢學生助學實施辦法及公告
2013/07/21 20:50:08瀏覽302|回應0|推薦1

康寧大學100學年度弱勢學生助學措施

康寧大學100學年度弱勢助學服務時數

康寧大學101學年度弱勢助學服務時數

康寧大學101學年度服務時數查證說明

康寧大學102學年度弱勢助學服務時數

 

2013720日)RICE將以上「服務時數疑義」全文寄給「康寧大學」鈕廷莊 董事長

康寧大學100.2改名) < 立德大學(97改名) < 立德管理學院(89創校)

 

康寧大學弱勢學生助學實施辦法及相關公告


100學年度】

康寧大學弱勢學生助學實施辦法

1001019學務會議通過

凡獲得弱勢助學金及免住宿費補助者,應接受分配至各單位實施生活服務學習,服務時數如下:

(一)獲補助35,000元者,每學年需服務100小時。

(二)獲補助27,000元者,每學年需服務80小時。

(三)獲補助22,000元者,每學年需服務65小時。

(四)獲補助17,000元者,每學年需服務50小時。

(五)獲補助12,000元者,每學年需服務35小時。

(六)低收入戶免住宿費者,每學年須服務40小時。

 

康寧大學弱勢學生助學實施辦法

1001116日校長核定通過

凡獲得助學金及免住宿費補助者,應接受分配至各單位實施服務學習,服務時數以同學個人能力及課餘時間為依據,每學期服務時數至少20小時,最高不得超過40小時。

 

2011-12-22100學年度弱勢助學核准名單公告

100學年度弱勢助學通過名單及不通過名單如附件,請核准同學依規定到分配單位服務學習,相關規定依本校弱勢學生助學實施辦法辦理。

相關附件1:弱勢助學金通過公告100.12.22.pdf (大小:88K 時間:2011-12-22 15:33:07)

100學年度弱勢助學補助資格查核通過及服務單位名單 - 課外組

 

2012-02-20100弱勢學生服務時數注意事項

請申請100學年度弱勢助學金者,畢業生請於5/18前完成,在校生請於6/8前完成,未完成時數者,每小時扣操行成績0.5分,最多以扣20分為限。

 

康寧大學弱勢學生助學實施辦法

101年3月21日學務會議通過

康寧大學弱勢學生助學實施辦法新舊條文對照表

凡獲得助學金及免住宿費補助者,應接受分配至各單位實施服務學習,服務時數以同學個人能力及課餘時間為依據,每學期服務時數40小時。

 

2012-05-18100學年度弱勢服務未完成者注意事項

100學年度弱勢服務未完成者注意事項:

一、弱勢服務尚未完成一半或完全沒服務之同學,生輔組已發通知單至院辦、導師及家長,也請同學至院辦領取通知單,並請儘速完成服務。

二、因個資問題,故名單未公告,已經服務滿一半以上之同學不會收到通知單,若同學對名單有不確定性,可至生輔組查詢。

三、請同學特別注意,服務少一小時扣操行0.5分,最多扣20分。

四、因配合導師打操行分數,故畢業生請於5/18前完成服務,在校生請於6/8前完成;若有特殊情況,須延後至6月底才能服務完畢者,請向生輔組提出申請。

 

2012-06-06收取100學年度弱勢助學金考核表(6/8必交)

100學年度申請合格弱勢同學,務必確認自己考核表交至生輔組,以確認完成服務學習,否則每小時扣操行成績0.5分,最多以扣20分為限,請自行注意自身權益。

 

101學年度】

2012-09-28101學年度弱勢助學金申請至10/3,還沒申請者請把握時間

申請弱勢助學金須每學期服務40小時,未滿一小時扣操行0.5分。

本次繳件當下,生輔組會立即排定服務單位,請同學配合,服務時間可自行向服務單位協調。

相關網址2:http://www.ukn.edu.tw/ukn/intro/04/ghi.htm

 

康寧大學弱勢學生助學實施辦法

101年11月14日學務會議通過

 

2012-12-12修正本校弱勢學生助學實施辦法及新增本校遺失物處理要點

相關附件1:生D14弱勢學生助學實施辦法.doc (大小:74K 時間:2012-12-12 10:47:56)

 

2012-12-27101學年度弱勢助學金通過名單

相關附件1:Book1.pdf (大小:52K 時間:2012-12-18 14:37:44)

101學年度弱勢助學金通過及不通過名單如下,不通過者本組已分別通知本人,通過者將於101學年度第2學期扣除學雜費(不含保險、語言及電腦費),扣除學雜費若有餘額會退還給同學;但再次提醒,每學期仍須服務40小時,請同學於10214日前儘速服務完畢,以維護自身權益。

 

2013-04-11101學年度弱勢助學金服務時數,請依時程完成

101學年度弱勢助學金服務時數,請依時程完成。應屆畢業生請注意,請於5/30前完成弱勢時數,非應屆畢業生請於6/20完成弱勢時數,完成後,請將時數表交至生輔組統計(可提前交),有任何問題請洽生輔組分機52100

 

102學年度】

2013-07-19102學年度-弱勢學生助學金申請事宜

申請後,教育部大約於12月底公告核准名單。

凡申請弱勢助學學生須每學期服務40小時(依教育部規定不得有對價關係,故申請任何級距同學皆須服務40小時),預計於10月初開始先行服務時數,屆時服務單位將會公告,請同學特別注意。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ricelohas&aid=7988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