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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20 01:34:11瀏覽422|回應0|推薦2 | |
(2013年7月20日)RICE投書教育部「部長信箱」 有關「康寧大學」弱勢學生助學金「每學期服務時數40小時;每學年服務時數80小時」疑義 一、依據: (1)102年7月19日高等教育司回覆:您先前來信詢問「康寧大學弱勢學生助學實施辦法」第5條規定疑義,本部業函轉該校查處見復,經學校查證後說明略以:「一、該校弱勢學生助學實施辦法第5條第1項規定,凡獲得助學金及免住宿費補助者,應接受分配至各單位實施服務學習,服務時數以同學個人能力及課餘時間為依據,每學期服務時數40小時;則每學年服務時數80小時。……」 (2)康寧大學( 【公告網址:http://phpweb.ukn.edu.tw/ann/show.php?mytid=13227】 二、疑問: 該校說明:預計於10月初開始先行服務時數,屆時將會公告服務單位。然而,教育部大約於12月底公告核准名單。則該校約提早兩個月開始服務,實有未當。 三、建議: 教育部應函請「康寧大學」修訂該校弱勢學生助學實施辦法;為符教育部修正計畫意旨,可參考「康寧醫護暨管理專科學校」弱勢學生助學金補助要點(100年10月5日學生事務委員會議修訂)之規定,助學金之『服務性質』服務學習:接受補助學生依本校規定參與本校所舉辦之服務學習課程或講座、服務性質之社團活動、校內外公益性質之服務活動或講座。『服務時數』:1學年共60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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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