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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10 03:33:28瀏覽678|回應0|推薦34 | |
隋朝、隋煬帝楊廣、大業末年,隋煬帝被叛軍困於江都(揚州),唐國公李淵先拱年僅十五歲的代王楊侑做傀儡皇帝隋恭帝,遙尊隋煬帝為太上皇,自己受假黃鉞、使持節、大都督內外諸軍事、大丞相,進封唐王,然後便進位相國,加九錫。不久之後,隋煬帝被宇文化及弒殺,唐王李淵「接受禪讓」,即位為唐高祖,改國號為唐,並將隋恭帝楊侑改封為酅國公(「酅」音「希」),令其「閒居長安」。
有一天,秦王李世民想要送一些櫻桃給酅國公楊侑。
古人的禮單大概是這樣寫的:甲送某物給乙。秦王李世民的禮單上如果寫成「秦王『奉』櫻桃予酅國公」之類的格式,而「王」(而且又是「親王」)的等級地位比「公」高(大致的順序是:帝、王、公、侯、伯、子、男),這樣寫就成了「王」以「公」為尊,這不合體制;但若寫成「秦王『賜』櫻桃予酅國公」,則又會將這位前皇帝的身分貶抑的過於低下。
於是秦王李世民就前往請教當時的秦王府參軍虞世南(「秘書少監」一職是他晚年時的職位,故作者稱之為「虞監」)該如何下筆,博聞強記的虞世南說:
「從前,南朝齊、齊和帝蕭寶融(字智昭)將帝位禪讓給南梁的梁武帝蕭衍後,被梁武帝改封蕭寶融為巴陵王,並於姑孰建立宮室供其居住。梁武帝送給巴陵王物品時便以『餉』(送食物給人,如以「某物餉某某人」)稱之。」
秦王李世民就依照虞世南的建議,在禮單上寫了「餉」字了。
改編自 《隋唐嘉話》
原文:
《隋唐嘉話》卷中: 太宗將致櫻桃於酅公,稱奉則以尊,言賜又以卑,乃問之虞監。曰: 「昔梁帝遺齊巴陵王稱餉。」 遂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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