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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病人安全談洪仲丘異常死亡案與第三方介入調查的意義
2013/07/23 12:14:54瀏覽844|回應0|推薦1
根據格主在病安領域傳授RCA-根本原因分析(VA-NCPS版本)一貫的作法,原則上病人遭凌虐(patient abuse)、死亡或有犯罪行為(Criminal Act)的案例皆不宜做RCA,這是因為偵辦刑事案件的責任,並不在院方而是警方該做的事。RCA的目的是為了找出系統的犯錯原因,以免再犯同樣的錯誤。

RCA除了要有誠實以對的精神以外,還要釐清整個案件的來龍去脈及其因果關係,所以當人證、物證都不很確實之際,甚至要靠「測謊」才能辦案的話,顯然因為案情複雜而不容易查明真相是可想而知的。
 
幾天前約有三萬民衆自發性上街抗議,並高喊沒有真相就沒有原諒,似乎演變成一個類似茉莉花革命的社會運動,大家的訴求就是查明真相。據説國防部原先已同意第三方參與調查,但後來又傳出馬總統已否決,實在令人失望。烏雲飄過

當然不管過程為何,只要真相能夠水落石出,給家屬及社會大眾一個交代,這個糾紛可能才會告一段落。
 
雖然兩位法醫的見解稍有出入,但中暑併橫紋肌溶解症,都是事實且足夠説明死因,致於強迫操練過度,或整死受害者的殘酷過程仍有疑點,則有待多方搜證後才能給答案。
所以到底有無集體霸凌?有無被灌水?有無隱匿內幕?有無竄改體檢報告?有無違反SOP?禁閉室的誡護士是否經驗不足、知識也不足?長官是否督導不周?與受害者溝通不良(舉手求救被解讀為要求幫他壓腳以利仰臥起坐?),到底有無急救設備不足?延誤送醫以致救命不力(Failure to rescue)?有無擋人財路才慘遭某些人修理等事實,其實都已超越一般醫療RCA的範疇,大家慢慢等待看辦案者的結論吧!在此不便多談他們的RCA(根本原因分析)。
格主僅針對軍方在種種壓力之下,同意由第三方參與調查之事,給予肯定。事實日本於今年5月底,才剛建立一個厚勞省主導的斬新醫療事故調查制度,並可望於今秋的臨時國會中議決通通。微笑

這將是一個非屬於官方,也非屬於當事者的獨立民間機構,目的是要以超然的地位,調查醫療爭議事件的真相,並預防再發生同樣不幸的醫療事故,而非追究當事者的刑事責任。

另一目的是要掌握實際發生的全國總件數。他們初步達成的共識是,在所有醫療機構發生的異常死亡,醫院皆有義務做院內調查,並通報給這個「第三者機關」,但家族(遺族)對醫院的調查報告如果有異議,或不能接受的情形,即可向這第三者機關提出申請醫療鑑定,
如有任何醫院沒有配合調查,將被公告周知。

日本推估這些意外死亡的案例每年約有1300~2000件。
目前尚有少許爭議性的細節沒有定論,如新制度開始實施的時機及受益者(?)的費用負擔。

此外,基層診所及小規模醫院被質疑,可能沒有能力做出有公信力的院內調查。
 
總而言之,日本對異常死亡的病例之真相調查,已經確立一個由第三者介入的新里程碑,這是代表社會共同的價值觀已經步入更高層次了,值得國人學習。掰掰(881、咕掰)
( 知識學習健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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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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