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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用他人健保卡就醫的病人安全問題
2012/08/29 14:34:03瀏覽2449|回應0|推薦0

最近從醫策會網站的出版專區中,拜讀了一個冒用身分就醫事件的RCA分享資料,在此擬補充一些見解供病安同好參考。由於類似案件,尤其是紙卡時代在各家醫院都曾發生過,站在病安專業的立場,實有更多潛在問題必需强調,希望大家千萬不要低估這類風險,也謝謝提出分享的醫院。微笑

近年外籍人士無論有無健保身分,至各大醫院就診的情形非常普遍,但該院竟然說沒有使用護照正本或外僑居留證,當作識外籍病人的SOP,令人覺得非常意外。ㄟˊ咦


最底線的身分證件加健保卡(雙證件)的核對工作,已是一般常識嚕~這可比喻為出境時的第一道把關,就被偷渡客攻破了,以後還連續有好幾次(門診+手術x2+第一次CT),應該執行病人
識的員工們都以為之前的人已驗過證件了,可以省略?所以病人辨識總共只做一次嗎懷疑?而且做錯, 或許這就是典型一連串的疏失(Chain of events)。

語言不通應該是其次的理由,沒人會相信菲律賓人聽不懂Name或Birthday,也不相信該院員工不會講這兩個字讓他聽懂,其實很明顯地,是因省略這麽多次病人識,足足讓他"過五關"而偷渡成功。

如果沒有SOP,那這就是第一大錯,所以為了從此可根除問題,當然最確實的對策就是建立辨識外籍病人的SOP。

又如果本案病人是菲籍華人,且講的中文又很標準,那上當的機率難免增加。如果從外觀一看,就知道是外國人而使用的卻是本國人的姓名,這還無法識破是冒用或盜用的話,我們就要懷疑有人裝傻(複數?)蓄意放行,或有可能是內神通外鬼。但個人認為根本原因很清楚的情形,可以不用花那麽多成本去召開RCA....尷尬

該院認為此案例可能破壞醫院形象,影響信譽,也可能會有財務損失及系統的問題而召開RCA,然而本例並未因冒用或盜用他人身分,而導致病人死亡或有永久性的功能喪失或Psychological Harm,所以與JC的所謂Sentinel Event之原始定義不符,但或許是高層指定要做RCA,我們也給予尊重。

事實上網找遍TJC的Sentinel Database也沒找到相似的案例,也不屬於目前他們明訂的Serious Reportable Event,再者,常被認為是主流的VA體系(NCPS)的RCA Methodology,也規定屬於犯罪行為的案例,不適合做RCA。

不知是否因為針對犯罪的動機及案情,真正需要去做瞭解的是警察,不是院方,所以...而犯罪的心理學有時很複雜,我們只能防盜,問他為什麽要犯罪並不實際?!反正犯罪者經常滿嘴都是謊言,醫院又不會測謊,怎麽辦案做RCA或檢討改善呢?如是有人共謀或串連要A健保,他們那會配合院方說實話呢?或有人同情外勞,蓄意當「健保義賊」,而把健保卡借給他用,沒有真相,就沒有根本原因。 所以與格主認知中的RCA醍醐味很不一樣,但也被叫做RCA?反正各式各樣的事後檢討都有人稱之為RCA。

冒用他人的健保身分就醫(英文稱為Medical ID Theft),如同盜刷信用卡都是犯罪行為,在國內是觸犯刑法第214條,偽照文書罪,也是典型的詐欺罪(Fraud),可以報警處理且有實際判例。

健保卡持卡人是否共犯在受理報案後,理應一併偵辦。受害者可能包括持卡者(非盜用者),保險公司含健保局,醫師本人及院方,甚至因失職而被懲處的人或犯罪集團。對不知情而被冒用或盜用的持卡人,他的病歷上可能出現一堆錯誤的訊息含病史、過敏史、開刀史、血型、檢查報告以及莫名其妙的病名如癌症、精神病、性病等,多麽困擾啊!醫院還要去消除或清理這些建檔內容,否則也會有醫療安全的問題。

美國目前「冒用健保身分就醫」=Medical ID Theft的問題相當嚴重,據說成長速度超越其他產業,每年受害者達200萬人,其中有5300位醫師已經登記在案,且他們推估每例平均要花2.2萬美金及12個月時間去解套。總而言之,嚴重的後果與衝擊是遠超出上述案例分享的內容。

結論是沒有防呆法可以預防,唯一能做的,就是好好教育員工遵照SOP,用双證件正本嚴格把關,問他是誰介紹的,或由哪裡轉介過來的(可供求證),如有疑問也可向健保局確認並依法行事,不能手軟。這是貴重的風險管理概念,比做RCA絕對更重要。


<延伸閱讀>
病安小語-警訊事件的意義

 

( 知識學習科學百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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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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