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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空權」之爭
2010/09/02 00:04:54瀏覽1565|回應3|推薦25

 



 

2010822 南加維尼斯海灘舉行男女裸胸平等主義者集會,

但圍觀者對集會評價不一。(記者啟鉻/攝影)

 

前言:一則趣聞

據日前報導,南加州維尼斯海灘2010822日上演「海灘上空秀」,數十名男女裸胸平等主義者集會,呼籲男女裸胸平等,並以此日稱作男女裸胸平等日。集會組織者是gotopless.org,地域包括全美紐約、芝加哥、加州維尼斯海灘、舊金山、西雅圖等九個地區。男女裸胸平等組織成立於2007年,有數千名成員遍布全美,包括持不同信仰及性向人士。

組織成員維絲蒂娜表示,自1920826日開始美國婦女獲得投票權利,當天是傳統婦女平等日,22日舉行男女裸胸平等日活動,是藉周日讓更多人瞭解美國並不是男女真正平等、無歧視的國家。 

集會上,一些女士大方脫下內衣,大秀胸部,只在兩點處貼上護貼,而眾多裸著上身的男士則穿上比基尼上裝,藏住兩點。來自洛杉磯的加利索表示,憲法賦予男女平等權利,若女士沒有權利在公共場所裸胸,男士亦應如此,否則女士同樣有裸胸權利,執法者也不應驅趕。

不久前在賓州曾有一女士在公共場合用母乳餵食,卻被警察認為有傷大雅,將該女士驅離這樣行為違反憲法,男士在公共場所裸露上身,不會被指責或驅離,顯然是性別歧視。 

圍觀者對男女裸胸平等集會評價不一。有的認為無所謂,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想法,順其自然最好。還有的年輕女孩躍躍欲試,脫掉上衣追隨遊行隊伍。也有的年輕男子吹起口哨,大呼過癮。

反對者表示,應該讓女性有更多神秘感,如果這樣下去,整個世界就會亂套,上帝就會發怒,地球就要大難臨頭。

 

二十多年前,我住在新澤西州,紐約也有「上空權」之爭。以下是我當時寫的感想。(這是以一般女性的眼光來寫的。不知男性心理及看法如何):

 

 

﹙刊於1987.10.15 世界日報家園版﹚

 

上空權之爭

 

去年(一九八六年)六月十一日,七名婦女在羅徹斯特市一公園,裸胸抗議紐約州一條不准女子當眾裸露腰部以上的法律,她們在監視警察、電視攝影機及一大群嘲笑的男士面前脫下上衣,其後為期一週的審判,曾引起國際注意。判決結果是她們無罪,但並未宣告那項有關法律違憲。

 

今年,她們再接再厲的紀念「上空」野餐一週年,依舊褪下襯衫舉行公園餐會,儘管志同道合的女子增為十多人,觀眾卻寥寥無幾,不似去歲有數百名目瞪口呆的旁觀者那樣形色壯觀。警方這回按兵不動,除非有人正式提出告訴,不打算逮捕任何人。看來大家的新鮮感已逐漸消失,不再熱切關心這群女子的舉動。

  紐約州在一九三六年以前,也禁止男子在公共場所裸露上身,後因有四十二名男子在長島海灘裸胸抗議被捕,終於修改法令。這七名女子以為如法炮製必能如願的為女人爭得「開禁權」,事實證明此路不通,至少截至目前為止,效果不彰,未被接納。

  爭取「上空」的理由何在?有公開露胸的必要嗎?如允許隨意裸胸,其影響若何

  上古時候,老祖宗茹毛飲血,赤身露體,是原始之必然,及知以衣遮羞,護身防寒,免於日曬雨淋,進而講求美觀舒適,已是文明進展的一大步。人之異於禽獸者幾希?禮義而已;衣履齊整,動靜得宜,心正意誠,進退有節,正是禮樂教化中不可忽視的基本要求。

  然而崇尚個人自由的流風方熾,身上的禮教束縛就更覺難堪,亟欲掙脫衣服的牢籠,還他一個自在的空間。男女平等的民主社會,男人既可當眾裸胸,女子何獨不許公然露乳七名女子振振有詞的攻擊只禁止女性裸胸的法律,說它侵犯了女子受憲法同等保護的權利,更促成男子視女子乳房為性愛目標的不健康心理;又指出若一切婦女皆上空過市,男人便會被迫接受。多麼驚人的謬論!如果只為個人忍無可忍的裸露慾而爭自由權,其心可憫。假如要矯治男人的「不健康心理」而「以毒攻毒」,想法未免太天真幼稚了。

  男女生而有別,體型外在生理俱是天生不同,心理亦受影響而多少有異。男人女人裸露的胸,其本質和外觀若完全相同,法律上自當一律看待。偏偏上帝造人機能並不盡同,形態作用和內容條件不等,予人的觀感必定不一,怎能用同一律令來規範呢?抗議者又以為裸露慣了,自能習以為常,使大家的心理發展正常,男子也會改變對性愛表徵的印象,視「上空」為自然,不致特別注意。這番辯解似是而非,最易混淆視聽。

  我懷疑,當所有的人袒胸相對毫不羞赧,任何舉措都不會臉紅耳赤時,男子(或女子)是否輕易學得柳下惠坐懷不亂、心無雜念的聖人修養,或是禮教藩籬既已盡去,人人不必有恥而為所欲為?屆時兩性相處關係必有重大的突破,若非高度文明的大躍升,便是原始野性的大回歸。

  實際的情況又如何呢?你可曾聽過男人因袒胸而遭致性攻擊或其他的危險事故?而在受害者為女方性犯罪事件中,無端受辱者固然多有,由於衣著暴露、舉止輕浮,招蜂引蝶,惹人想入非非而有進一步傷害舉動的,更是屢見不鮮。假若女子裸胸有導正社會風氣、減少性犯罪的功效,法律何須如此嚴禁不改呢

  如果大家篤志行道,四大皆空,不動心不踰矩,身似菩提樹,心如明鏡台,就是袒裼裸裎,不著一絲,又有何傷?然世間之人多為凡夫俗子,就算你管得住自己的貪嗔癡,能保證拴得了他人雲遊的心、妄動的念和無束的手足嗎

  所以,還是穿上衣服吧!雖然衣冠者不乏禽獸存焉,赤裸者或有「竹林之輩」,但維繫「人之所以為人者」,仍捨禮法而莫由;至少在講求法理和禮數之下你可以安安穩穩的坐下細想,什麼才是急需爭取的「權利」與「平等」,那絕不是以博眾人一粲的奇招異行,或令有識之士嗤之以鼻的無知之舉。

  有了深思熟慮的腦子,永遠不會上空下空

 

  


( 創作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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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mmty1223&aid=4374906

 回應文章

金紡車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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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說的對
2010/09/02 18:52

男女平權,並不是要男生能做的事,女生一定也要能做,

而是互相尊重對方,這才是真正的平等。

不過若女生要學男生袒胸露背,我們男生當然贊成,

只是到時候要包的緊緊的,反而會是男生 

向姐問安~

謎謎-鈴鐺花(mmty1223) 於 2010-09-03 07:32 回覆:

嗯,回答真實坦白又幽默!

世事無奇不有,有的只合冷眼旁觀,有的則可發發議論,

有的或許要積極參與...。端看是什麽樣的事情了。


巴代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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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聲調往下漸層)
2010/09/02 13:04

笑聲不是因為那些堅挺的飽滿的.......是因為:「衣冠者不乏禽獸存焉」的結論。

我想人類會發展到後來穿衣服,恐怕還是跟海綿組織的狀況有關係,因為先天差別太大,後期的變化更難預測,乾脆穿衣服遮起來省事,這可是男女皆然啊!

不過,平常過妳家門不吭不哈的,怎麼一個「上空」就把我一陣口水濺上一地?哎呀,我還真是衣冠@&*......

謎謎-鈴鐺花(mmty1223) 於 2010-09-02 13:51 回覆:

哈哈哈!輕鬆話題嘛,不必太緊張。新聞有時可當笑話看。年紀大的好處是寬容度更大了,人家要怎麽演,我們就怎麽瞧唄!可以笑個過癮。就猜到巴代賢弟會忍不住妙言妙語幾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