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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28 17:04:58瀏覽1462|回應9|推薦1 | |
曲三道:「秦檜做的是宰相,議和也好,不議和也好,他都做他的宰相。可是岳爺爺一心一意要滅了金國,迎接徽欽二帝回來。這兩個皇帝一回來,高宗皇帝他又做甚麼呀?」(金庸,射鵰英雄傳) 當年扁沒關TVBS 蘇貞昌關中天?王世堅:聽到的差不多 如果王世堅是民進黨的那個小屁孩,說的是真心話,雖然把蘇貞昌這種最高級打工仔,跟堂堂貪腐大總統阿扁等量齊觀,類比的有點奇怪。這樣說好了,蘇貞昌做的是院長,關中天也好,不關也好,蘇都做他的院長。可是中天一心一意..蛤?甚麼愛台灣?反正就是要迎回中華民國,中華民國一回來,小英的中華民國台灣,簡稱..可能是中灣..不,這會讓人以為是個甚麼海灣,簡稱中台,還是沒有簡稱的國,要怎麼辦?又,廣大盤據在政府各處肥缺的台獨工作者,又要叫誰管飯? 換言之,關中天若不是蔡英文心之所向,暗合心意,她大可出來表個態,把中天的違規裁罰紀錄拿來..這只不過是新聞台在「超違」而已。 所以我說關中天就是蔡英文要幹的,請小屁孩跟王世堅勿疑。言歸正傳,這裡要談的是新聞自由在憲法上的意義。雖然有網友說,談這個陳義過高,難有共鳴。這就好比我跟個健康的人談呼吸,「呼吸有甚麼好談的」,跟個行走的人談走路,「我本來就會走路,要談甚麼」。一種射鵰英雄傳,全真掌教馬鈺教郭靖的呼吸行走之法。大家原以為很基本的,其實古早以前曾經失去,再得回來都很不容易。 有一隻狼抓到了羊,狼說牠很民主,願意給羊申辯,說這是羊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 狼:「你跑進我的地,你該死!」,羊:「我們以前都在這裡吃草,甚麼時候變你的地了?」 狼:「我跟狐狸、鬣狗開過會,大家都同意了。」,羊:「我們又沒參加。」 狼:「我還跟羊公告過。」,羊:「我們反對啊!」 狼生氣了,一口吃掉了羊。誰叫羊沒長利牙,卻是一身好肉。 把羊想成人民,政府就是狼了。還有一個狼與羊的寓言, 有隻獅子大王,他很討厭雜毛羊,但又不能直接吃掉,有隻狐狸於是跟獅大王獻策: 「大王,我斗膽提出建議,請您下令給那群雜毛羊一個牧場,讓牠們在那裡安生過活,不過因為牧羊人很少,請您派些狼去管理。如此一來,雜毛羊可能會自行消滅,還會對你十分感激。即使出了些很離譜的事,也牽涉不到您身上。」 獅王:「好!就這麼幹!」 雜毛羊後來,果然越來越少,終極消滅了。多年之後,群獸還是對雜毛羊滅種的事議論紛紛,牠們都說: 獅子大王真是十分善良,幹壞事的都是那些惡狼! 因為從政府變成狼,把人民變成羊是如此可怕。美國國小課本就會教到,關於美國憲法上最重要的十條權利法案是怎麼來的。 The Bill of Rights 權利法案 1787年,美國領導者起草美國憲法,這是國家最高法律。但人民並不開心,擔憂國家政府有此權力。因為他們深知一個強權政府能如何奪走人民的權利。對此,他們希望在美國憲法增加修正案,規範政府與人民的權利,這樣的修正案總共只有十條,總稱權利法案。 而權利法案的第一條,就是人民擁有言論,宗教與出版的自由,以及和平集會的權利。 起草法案的作者麥迪遜甚至還強調,出版自由,作為最重要的自由堡壘 ,不得被侵犯。我的理解是這樣,國家或政府,是由人民所組成,人民為了方便,把權利信託給政府,由政府代管,這不代表人民放棄權利,或人民有這個權利,是得自政府的施予。但政府在管理人民權利時,總會遇到互相扞格的地方,最常見的就是自由的衝突。你有自由,我也有自由,但當你的自由碰到我的自由該怎麼辦?這時才有政府的角色。管理的原則大概是以,所謂自由,以不侵害他人自由為界線。 比如說,新聞自由,就是要用來監督政府,算是一種敵我關係。沒有新聞自由的,就會養出一些央視,成天歌功頌德,說政府好棒棒,洗腦人民擁護政府,餵瘦肉精也沒在怕。那這樣的新聞自由,有沒有界線呢?別..別說是NCC找的私人鑑定團訂出來,用來笑死百姓的界線喔。其實還真的有... 在1964年紐約時報訴沙利文案(New York Times, Co. v. Sullivan, 376 U.S. 254),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沃倫法院)創設了真實惡意原則,在政治領域上,取代了真實抗辯原則。這個原則下是指政府官員(Public Officials)在指控媒體報導涉嫌誹謗或侵害名譽時,必須證明被告「明知其言論不實」(with knowledge the statement was false),或「對於其言論真實與否毫不在意」(with reckless disregard of whether the statement was false or not),才能夠讓名譽權受損事實成立。因為必須舉證媒體報導中具備相當的主觀惡意,這增加了政治人物對媒體侵害其名譽權的訴訟難度。 (維基百科) 政府若指控新聞自由誹謗到他,就要依照上述原則處理。 這樣大家就可以類比出來,假如一個人誹謗另一個人,被告誹謗,最多關兩年,大部分都是罰金。從沒聽說要槍斃的。可是蔡政府若關中天,中天有無誹謗到蔡政府還未可知,NCC充其量只是幫政府提告,七個鑑定人則該算正方證人,沒經司法三審定讞,誰來都說不準。這樣就要把中天關台,把人民暫托的基本權利槍斃,社會最重要的自由堡壘摧毀,這樣不是在亂法毀憲,陷台灣的民主自由於萬劫不復的境地嗎? 所以一開始,我以為蔡英文是那隻狼,威權時期大家都是選擇服從。而人民的基本權利,新聞自由是那隻羊。狼吃羊開的聽證會,就像日昨NCC要關中天開的那個批鬥大會一樣,預設立場就是羊該死。鑑定人也都開會同意,狼政府還跟羊公告過。只是當道理講不過羊時,一生氣就會吃了羊。 後來,看到王世堅的真心話,方知人類果然都不能從歷史中學到教訓。不論是看了秦檜殺岳飛,還是看到狼吃羊,動物界的王世堅應該也會說,獅子蔡大王真是十分善良,幹壞事都是管理羊圈的惡狼。 明明在美國,是小四學生都該上過的公民課程,是美國人的基本公民素養,民主社會的普世價值。偏偏台灣卻從來沒人教,這讓NCC,鑑定團的學者教授與專家,到蘇院長,蔡總統,通通都不懂。把新聞自由當成塑膠,再讓大刀王五拿刀亂砍,這樣還敢侈談民主自由,要跟美國交朋友(最該交的不是北韓跟共匪嗎),羞不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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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