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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失言還是獵狐?
2020/07/11 11:31:37瀏覽1664|回應8|推薦3

馬英九類比台、港國安法 陳揮文一句話秒打臉:嚴重失言!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前總統馬英九日前公開批評「國安五法」比起「港版國安法」不遑多讓,引發議論。資深媒體人陳揮文10日在政論節目中直言,馬英九這樣的類比是「嚴重的失言」;他更質問,港版國安法上路第一天就抓人,台灣反滲透法到現在抓了誰?

這集政論我也看了,除了陳揮文,堪稱馬英九嫡系的議員徐巧芯也在場,主持人問她看法時,她竟然不挺馬,再三重申:我當然覺得兩個是不一樣..還差非常多。

所謂的失言,包含口誤,有時是話說多,有時是記憶錯,英文其實比國語還差「I have problem of saying chinese language」,統歸於大腦斷了線,最常發生於酗酒的人:我以為我說的是不主動參選2020..也甭比去別人,像馬這裡類比不倫的把民主國家保衛國人(含馬跟她在台灣的全家喔..當然住去美國香港或大陸的,台灣管不上)與專制共黨為維繫其獨裁事業,完全控制人民的惡法相提並論,馬後來自己有針對失言的部分做出部分解釋,

馬辦表示,馬英九已多次呼籲,中共應尊重香港現有制度,落實22年前中共承諾的「一國兩制」、「港人治港」、「五十年不變」等承諾,香港各界也應維持法治精神。

也就是說,馬英九認為中共會有這套國安法,是香港各界(其實就是港人為爭人權,爭自由,爭民主以降的系列遊行抗議,以反送中運動為代表)不好好維持法治精神的結果。

那麼這跟陳輝文說假如香港沒有反送中,今天中共會不會推國安法反制的說法有何不同?好像這才是不遑多讓..好吧,那就把陳揮文跟馬英九的意思:【港版國安法是因為香港人反送中造成的】,劃出一條底線。在這條底線上,把港版國安法跟台灣國安法類比,只是一種失言。但馬英九如果是失言,他可以說他「口誤不會硬抝」,這是把失言避重就輕硬抝成口誤的意思。也可以「不說話,他就是不說話」,像小英對自己人利益不迴避時就很少說話,卻對別人依法依規章的行事,皮裡陽秋,陰惻惻的跟著女主持人一起笑說:管中閔是台灣大獨董、張善政台灣大董事、蔡明興也是台灣大副董事長,這裡面的利益衝突及迴避是非常不避嫌。或是有點氣概,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有錯就認。這樣才有改過遷善,大步向前的可能。

可是馬英九前頭失完了言:「國安五法」比起「港版國安法」不遑多讓。後頭一不硬抝只是口誤,也不悶聲大發財,默認失言。甚至完全不認錯,反而繼續加碼亂批,有如潑婦罵街..

馬英九辦公室再嗆:號稱民主還弄國安五法才離譜
前總統馬英九因批評台版國安法槓上蔡政府,遭總統府與立法院長游錫堃回擊。馬英九辦公室表示,去年蔡政府通過「國安五法」與「反滲透法」的諸多蠻橫荒謬作風,國內學者已多所批評。而中共的港版「國安法」爭議,完全不能掩蓋蔡政府假藉國安之名,打壓國民自由人權、破壞民主法治的種種劣跡。專制政權可議可惡,號稱「民主」的蔡政府卻有類似作為,豈不是更離譜?

好的,眾所皆知,馬英九是哈佛法學博士,綜觀他的一生,最是小心謹慎,謹言慎行,曾有「馬更正」的封號。最有名的例子是當年幫李登輝推修憲,要把總統選舉推成間接選舉,被李從背後插刀,說要改總統直選,讓馬泫然欲泣的說:你們以後還相信我嗎?他是香港調景嶺的難民,又是小蔣白色恐怖時期的英文秘書(有一說他只是做翻譯,要當秘書?有人家宋楚瑜幹練嗎)。曾是最反共抗俄殺朱拔毛的忠貞愛國之士。以他全家被共產黨迫害之慘,大家可以看去今天香港快被國安掉的反送中人士就知梗概。出於自身成長經驗,他應該最反共;出於法學專業,他不可能分不清兩地國安法的差別;出於民情輿論,連陳揮文、徐巧芯都說馬說錯了,他更應重拾從前不沾鍋的個性,溫良恭儉讓,恭而無禮則葸的,把之前不遑多讓的錯誤評論回收丟進歷史的垃圾桶去。

但馬捨此三者不為,反而顛倒是非,一條錯路要走到黑,像是只要咬到小英就有分,可以領取豹胎易筋丸年度解藥,甭管姿勢美醜似的。所謂賣傘者盼下雨,賣棺材盼人死,賣車的盼人發大財,不是說賣車的人好,賣傘賣棺材就黑心,而是要考察出他們的動機,甚麼才是他們的核心利益或罩門死穴,這就叫「人性」。綜上,我已證得假設馬失言者的邏輯不通,馬自己也不甘於「被失言」(這樣還想學香港回歸喔)。馬退下總統沒幾年,還不致有老人癡呆;馬雖剛開完刀,但開的是眼,也不是腦。依據奧坎剃刀法則,在已經窮舉所有異想天開的可能後,只剩下一條最短最近的路,

習近平獵狐計畫鎖定美國公民 FBI要介入
由中共總書記習近平主導的「獵狐計畫」,自2014年起鎖定涉貪的中國大陸官員與相關人士,美國聯邦調查局(FBI)局長雷伊(Christopher Wray)7日在華府智庫哈德遜研究所(Hudson Institute)演說時表示,獵狐計畫追捕境外華人,包括數百位美國公民,以令人震驚的手段脅迫「迅速回國或者自殺」,呼籲這些人與FBI聯絡。

到底馬英九在港版國安法通過後,種種荒腔走板匪夷所思,乖戾的言行,是失言,被失言,還是怕被獵狐呢?請聰明的台灣人公鑑。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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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師帆正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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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05 13:00
「這集政論我也看了,除了陳揮文,堪稱馬英九嫡系
議員 徐巧芯
也在場,主持人 問 看法時,她 竟然
不挺馬
喔~布丁果公主 最愛喝 金蜜蜂冬瓜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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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報標題:
【內幕】憂蔡英文破壞兩岸和平、藍淪小黨 馬頻開炮抓緊黨內路線
9/4 晚間的 路況,台 61 線 北上 161.3 公里 中彰大
附近 有 木頭 掉落。
我是 好的 Wood 啊!
[ 喔喔總統隊沒有贏,到是金溥聰隊投的非常準,
馬總統跟小朋友玩籃球,穿上螢光上衣更顯活力 ]

上大人-太空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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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氣﹗
2020/07/12 22:46


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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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12 09:51
我為何有5樓則感想?
我看我兒子成長,步入社會,記得讀大學時,有天我兒子說,他搭公車站著,不想坐,司機把他趕下車,他忿忿不平,也把司機以及公車號碼抄下來。
我當時也不知如何處理,因司機確實有權,把他認為有問題的乘客趕下車。
我兒子就是不想坐,我判斷似乎是司機擴權或情緒有問題。
我兒子自從預官役退伍後,每天晚上很努力段練身體,舉亞鈴,手臂練得壯壯的。

我發現這是對的,先鍛鍊好身體,如搭公車再發生類似事件,我兒子就會捍衛權益,不下車,看你司機能怎樣。

我相信大部份人都是善良,卻很無助,大部份時候沒有公權力可以保護,因此不是怕什麼國安法,而是怕情緒不穩或是瘋子。

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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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12 08:28
輿論都沒有討論,善良又守法的人怕什麼?
我自認是社會上很守法的人,
但日常生活中,走路、搭公車、等等,可能遇到強勢、情緒激動,或瘋子、怪僻的人,這時最無助。
善良守法的人,不可能怕國安法。

幾乎所有人,小時候都是善良、無自助,隨著歲月遭受外界挫折、羞辱,脾氣變得不耐。
我認為善良的人只有一種方法自救:每天鍛鍊好身體。

如沒有警察,遇到強勢、情緒激動的人,可以好好溝通,如對方先動手,我們可以自我防衛。
jun5238(jun5238) 於 2020-07-12 09:13 回覆:
國與國的關係,可類比成人我關係,可是國與國間沒有警察,美國只是像國際警察,實則有時像好警,有時又像惡警。在春秋時期有個大國,想吞併鄰居小國,想著想著,就把女兒嫁給該國王子,過了幾年,大國國君說我們土地太小,最適合吞併哪個國家,臣子說,最好吞鄰國,國君說,那是我的姻親怎麼能吞?還把臣子殺了。鄰國一聽,放心的馬照跑舞照跳,一年之後就真的被吞併了。這是我當年寫格文勸馬,不可把女兒嫁去香港的道理。還有一種人我關係,是日前的社會新聞,一個網紅跟老婆在車上吵架,一氣之下帶著刀子,把停在路邊等人的男子戳死。感覺就像老共,跟美國吵架,想戳死誰似的。這兩天看到冷戰歷史,其實中共今日還在,是美國出手保護來的,當年中蘇邊境戰爭開打,搶奪珍寶島,因蘇俄武器先進,共軍大敗,此時蘇俄想一股作氣,發動核戰,北京草木皆兵,毛澤東都躲在地底下,美國就警告蘇俄,一打下去會爆發第三次世界大戰,蘇俄這才派副總書記去北京機場,與周恩來簽訂停戰協議。

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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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12 08:00
人大概可以區分兩類:
守法,反社會。
我很守法,守國法、交通法規、校規、公司規則,我都尊守,因此我反而怕流氓、竊賊、強盜、瘋子,我須要有警察來保護我。
如國家有國安法,我就尊守。

反社會的人,自我意志很強,想擴大自己的自由,如意識型態不同,黨同伐異,藉口不公不義,就喜好挑戰不認同的國法。

事情就是如此。

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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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12 06:25
要論蔡政府的國安法是否合理,應該把條文拿出來比較,分析。
我不知道馬英九講的對否,
我也不是學法,且我安分守法,香港國安法和台灣國安法,對我這種人無效。
講這到此問題,政論名嘴都是罵馬英九。我是理性的人,盡管聽到的都馬英九講錯,等等,就是沒人把台灣的國安法條文拿出來討論,哪些訂的比香港的好,或和香港國安法差不多,
如此才真說服人。

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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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12 05:51
法律效果要看執法者的習慣以及制度,
有一很簡單的類比,
40年前台灣的戒嚴法,如中共來執法,絕對判死刑,且執行的更多。
同樣的,
香港的國安法,如果讓中華民國來執法,絕對很寬鬆,有法似無法。
蔡政府所訂的國安法,如果讓對岸來執法,效果絕對不一樣。
jun5238(jun5238) 於 2020-07-12 07:49 回覆:

台灣國安法三讀條文摘要如左:根據三讀條文,如為大陸地區發起、資助、主持、操縱、指揮或發展組織,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罰金。根據條文規定,若為非中國大陸地區以外發起、資助、主持、操縱、指揮或發展組織,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00萬元以下罰金;如是洩漏、交付或傳遞關於公務上應秘密之文書、圖畫、影像、消息、物品或電磁紀錄,則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0萬元以下罰金。三讀條並規定,倘若刺探或收集關於公務上應秘密之文書、圖畫、影響、消息、物品或電磁紀錄,則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

從GOOGLE查得此法通過前後約兩個月,馬英九都沒開罵,可見此法實為保護國人身家免遭共產黨荼毒的根本大法。簡單的說,假如此法如馬在事隔一年的今天說的如此不堪,與港國安法不遑多讓,馬焉能忍著一整年不大聲批評的道理,忍個一年,恐怕早憋出病了吧。

那馬是何時開罵,巧的事,就在港國安法通過後,馬開始大罵台國安法。究其效果,可以1,不批港國安法,2,替共產黨擦脂抹粉,紅綠一樣爛。雖然馬的罵,除了共產黨龍心大悅,在台灣甚至黨內可說眾叛親離,上電視的藍營沒人敢幫他圓,因為邏輯根本不通。胡適說,我們要看清一件事的真相,第一是看他說的證據由來,第二是甚麼時候修訂的..也就是查出台國安法的歷史沿革與內容,我剛剛已經做了。第三是甚麼人提出的,今日所見除了共產黨心裡想說,就只馬總統大喇喇地公開說了。第四是調查這個人的背景有無資格這樣說,我在前幾篇,甚至早八百年前,馬英九偷偷把女兒嫁到香港時,就用老鼠嫁新娘隱喻,期期以為不可的。第五,就算這個人真有資格這樣說,我們還要查明他說的這番話有無作僞的可能。

根據FBI最新發布共產黨實施多年的獵狐計畫,在海外搜捕反對者,逼其自殺或回國,已經有台人因被通緝,人在古巴只好跳樓。由此可知,馬既沒回香港,人還在享有台人給他的退休禮遇,咳..應該不是共產黨在海外的反對者才是。


污水
2020/07/11 13:04

陳揮文以是否立刻抓人來分辨兩地國安法的不同

其實是有失偏頗

jun5238(jun5238) 於 2020-07-11 14:25 回覆:

那是當然。陳揮文以共匪國安法是反制港人反送中為據(馬:香港各界也應維持法治精神),港法一過當然就得馬上抓,擺個十天半個月,誰還知道是用此法反制啊?

台法則是防共匪的滲透,或者FBI說的獵狐,有的是吸收去當SPY,以利武統之用,有的當舔其屁股的名嘴,跟共匪在台開節目罵台灣,播回去洗腦中國善良百姓,像北韓就洗腦小孩,說蘋果都被美國人吃走了,要有美國人吃幾卡車蘋果的畫面之類,只不過名嘴言多必失,總難免一句兩句惹怒共匪,去大陸洽公時就被失蹤。有的則只是台灣小屁孩,懷念從前罵匪諜就在你身邊的日子,罵過兩句共匪,然後兩岸一家親,兄弟之邦,血濃於水的跑去玩時就被失蹤,事後公開審判被認罪叛國要關五年。有的則是有家人在香港、美國或大陸,家人就是他的軟肋,共匪要他站,他不敢坐,要他罵政府,他只好拼命罵,FBI說這叫獵狐計畫。

綜上,不論是因間,內間,反間,死間,生間,是在台灣罵政府,還是情蒐,還是向共匪彙報,誰支持反服貿,是哪個明星或藝人的男女黃安,防範的都是未來,是要保衛國人身家,不是為了反制或報復,只要馬總統知道怕就好的,連馬這樣都抓不上了,當然抓不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