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馬來西亞籍女大學生遭性侵殺害,總統雖然道歉,但悲劇還沒有結束
2020/11/01 18:20:43瀏覽7526|回應4|推薦13

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學生,在台南長榮大學附近遭梁育誌性侵殺人,政府罕見的從蔡英文總統以下紛紛道歉,道歉層級包括總統、行政院長、台南市長、教育部長、校長、警察局長等,這相當不尋常,因為今年初某馬來西亞女性華僑遭分屍並棄屍基隆山區,並沒有這麼多官員道歉,即便是三年前遊覽車司機縱火殺害陸客旅遊團25人,政府也沒有從上到下有類似態度,當時交通部長賀陳旦致贈兇手蘇明成輓聯,桃園市長鄭文燦送上「德望永昭」花圈呢!

涉嫌勒死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生的梁姓嫌犯(中)。聯合報記者劉學聖/攝影

民進黨桃園市長鄭文燦送給屠殺陸客兇手蘇明成司機“德望永昭”鮮花。(中評社 黃文杰攝)

無論如何,台灣從總統以降這樣重視一個性侵殺人案,或許可以作為相關案件預防的契機,因為9月30日有另一位陳姓女學生亦差點遭梁姓男子擄走,當時女學生有到歸仁分局報案,但受理警員不但沒開報案三聯單,該分局於本案發生後還發出新聞稿指「經查女大學生至10月29日前並未至派出所報案,亦未學校通報」,台南歸仁分局長楊慶裕更受訪表示女大生「不願意報案」!經台南市警察局督察室調查後,11月1日認為高姓警員未依規開立報案三聯單給陳女,可見陳姓女學生確實有報案,為何從分局長到警員都否認?消極辦案在先,文過飾非在後,不是嗎?

警察對於重大犯罪,面對報案既不能認真以對,事後也不能坦然承認錯誤,這表示蔡英文總統政見「社會安全網」的建構欠缺了最重要的部分,那就是相關受理案件機構沒有犯罪預防及不讓災害擴大的概念。蔡總統第一任與第二任就職演說都提到了「社會安全網」,警方辦案態度卻還是這麼消極,難道「今天公祭,明天忘記」又要「再接再勵」下去?

其次,這件性侵殺人案,很顯然又要經過一場漫長的司法訴訟了,從一審到終審,不曉得又要經過幾年,雖然有身心醫學科醫師李連冀指出,嫌犯具有性犯罪、犯罪殺人、戀物癖等三種人格特徵,與思覺失調症犯人不同,不是精神疾病。但律師難道不會申請精神鑑定?尤其李連冀醫師表示根據研究,這類犯罪者人格形成,小時候與父母關係接觸不順暢,依附關係有問題。這位行為人的精神狀態,必然又要經過一段時間的審視了。

報導又說梁嫌是正常人,無精神病史,不是精神疾病患者,非可依刑法主張心神喪失、精神耗弱減輕或免刑。但有沒有可能他根本從未有病識感而是「未經確診或治療的精神疾病患者」,那又該怎麼判刑?

另一個問題是台灣的司法制度必定讓被害人家屬失望,馬來西亞籍遭勒斃的鍾姓女生母親說「我希望凶嫌被判絞刑,那麼就可以讓他知道被勒死的感覺是多麼難受。一命償一命。」,馬來西亞死刑是英式英式長距墜落(long drop method)絞刑,台灣死刑執行方式是先注射藥物與槍決,鍾姓女生母親是絕對見不到凶嫌被判絞刑的。

其次,總統蔡英文上任至今,共執行二例死刑案件,殺害妻女的李宏基與放火燒了六名至親的翁仁賢從一審到槍決大概經過四年,就算梁嫌審理的跟在捷運殺人的鄭捷一樣快,台灣司法會願意讓他「先被槍決」嗎?

最重要的是,法官會判梁嫌死刑嗎?法官認定梁嫌「有教化可能」也不是「不可能」!舉例來說,男子林春雄5年前不滿女友被邱姓女國中生放話修理,教唆小弟共同虐打、性侵邱女致死後淋汽油焚屍,最後更三審認為林及共犯不是犯情節最重大之罪,且有教化可能性,判5名被告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最高法院4月1日維持更三審見解,林無期徒刑定讞虐打、性侵致死後焚屍都被法官認定「有教化可能性」呢!

當時報導說「更三審量刑時,合議庭認為林春雄、黃曉雲的女兒年紀與被害人相近,但這5人竟沒有任何憐憫或同情之心,不過他們仍可能教化,『無從判死』,都處無期徒刑」,「沒有任何憐憫或同情之心」卻「仍可能教化」而「無從判死」,法官的邏輯確實了不起

林春雄性侵殺死少女再焚屍,被判無期徒刑。聯合報記者林孟潔/攝影

因此,若是梁嫌主張一開始並未有殺人故意,或許無須精神鑑定,「仍可能教化」就可以救他一命,而最慘的是,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學生的父母可能又要受到台灣司法凌遲了。

本文的看法是:當案件發生進入法院後,絕對是耗時又殘酷的「延長賽」,台灣政府更應該做的是一開始就防患於未然。就像一個小故事,有兩個消防隊表現良好,結果獲獎的不是出勤多的而是發生火災少的,因為消防隊員努力宣導民眾注意防火,民眾損失最小。如果台南歸仁分局警方一開始就當成大案來辦,梁嫌也不會一開始徒手擄人未遂後,第二次用麻繩綁人犯罪「成功」了。

最後,從蔡總統以下的「一連串道歉」,希望不會又是如同簽呈一般的公文,每個人把名字填上去就算了,「社會安全網」的執行,真的不能說說而已!

blackjack 2020/11/1

女大學生險被擄走報案不開三聯單 警嘆:這是陋習 2020-11-01 14:02 聯合報 / 記者林敬家/彰化即時報導 馬來西亞女大學生遭梁姓男子殺死,爆出梁9月底曾擄走陳姓女大學生未遂警員竟吃案,台南市警察局督察室經過調查後,今天認為高姓警員未依規開立報案三聯單給陳女,受理報案過程明顯有瑕疵,將依規定懲處,但其他員警聽聞後毫不詫異指出,擄人是重大刑案,破案壓力太大,反正當事人沒事,通常就不開三聯單了,「這是陋習」。 基層員警指出,擄人即便未遂也是重大刑案,可能從派出所動員人力到偵查隊、刑大,案件會被列管,破案壓力大,若產業道路等監視器沒拍到,沒能掌握到明確跡象,要找到人破案不容易,考量當事人沒事,往往案件就被搓掉,但其實這也是在賭,賭只是單一個案。 員警也說,受理陳女報案的警員若真的吃案,有可能自己這樣處理或長官也知道,「他怎麼敢開三聯單」,等於是「擔屎」的,運氣比較差,承辦警員這樣一來至少要被記2支小過,主管也會連帶。

**** 上月有女大生險遭擄…警遭質疑「態度消極」 歸仁分局澄清 2020-10-30 11:47 聯合報 / 記者周宗禎/台南即時報導 長榮大學今天表示,9月底另一名女生遭擄未遂時,校方就曾報警。台南市歸仁警分局中午澄清表示,當時該名女大生並未到派出所報案,是房東的女兒到派出所表示,有房客遭人從背後摀住嘴巴,她呼叫後就鬆手離去,該名女生是昨晚,聽到外籍女生命案,才又到派出所報案。 鍾姓外籍女大生命案發生後,許多學生與老師質疑警方上一次在女生遭人意圖擄走後,處理「態度消極」,才會讓梁姓嫌犯再度造犯案,讓鍾姓女大生枉死。 對此警方澄清表示,派出所得知後立即前往案發地點查訪,但因為該處並無監視器,擴大調閱周遭監視器後,雖然有找到涉案車輛,並請女學生指認,但因為現場視線不良,女生無法指認,所以就沒有報案,而昨天深夜女學生得知命案後,才到派出所報案,分局立刻分案調查偵查,並提供嫌犯車輛機影像給女生指認,但是女生還是無法明確指認,警方會依據證據再訊問嫌犯查證。

******* 女大學生遭性侵奪命 身心科醫師:性犯罪不是精神疾病 2020-11-01 12:40 聯合報 / 記者魯永明/嘉義縣即時報導 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生遭凶嫌梁育誌性侵勒斃,擁有國立中正大學犯罪防治研究所碩士的身心醫學科醫師李連冀指出,嫌犯具有性犯罪、犯罪殺人、戀物癖等三種犯罪人格特徵。圖/聯合報資料照片 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生遭凶嫌梁育誌性侵勒斃,擁有國立中正大學犯罪防治研究所碩士的身心醫學科醫師李連冀指出,嫌犯具有性犯罪、犯罪殺人、戀物癖等三種犯罪人格特徵。圖/聯合報資料照片 馬來西亞籍女大生遭凶嫌梁育誌性侵勒斃,擁有國立中正大學犯罪防治研究所碩士的嘉義市知心連冀診所院長、身心醫學科醫師李連冀指出,嫌犯具有性犯罪、犯罪殺人、戀物癖等三種人格特徵,與思覺失調症犯人不同,不是精神疾病。 李連冀取得犯罪防治碩士的論文是「性侵害心理分析」,他曾入監對性侵的受刑人訪談,做問卷研究;他說,梁姓嫌犯是性犯罪的冰山一角,這類型犯罪者專挑弱勢族群下手,女大學生正是其尋找的弱勢獵物,且挑偏僻黑暗的角落犯罪,有燈光明亮處不易下手。 另,性犯罪者具有「支配掌控的權力欲望」,梁嫌臨時起義,在偏僻暗黑角落擄女大學生性侵殺人,還棄屍滅跡,在國外對性犯罪者的矯治,戴電子腳鐐監控,在一定範圍禁止接近學校。 他認為,梁嫌犯性侵女大學生命案,不只是偷女性內衣褲的戀物癖人格,而是性犯罪及犯罪殺人人格,根據研究,這類犯罪者人格形成,小時候與父母關係接觸不順暢,依附關係有問題。 梁嫌在犯下性侵命案前,曾強擄另名女大學生未遂,顯示犯下性侵命案前已有徵兆,對這類型犯罪者的矯治,用藥物治療作用不大,在國外治療案例,主要靠心理及團體諮商心理治療矯治,梁嫌是正常人,無精神病史,不是精神疾病患者,非可依刑法主張心神喪失、精神耗弱減輕或免刑。

***** 5人「有教化可能」殺竹東少女免死 主嫌竟聲請再審 2020-09-22 07:35 聯合報 / 記者王宏舜/台北即時報導 男子林春雄5年前不滿女友被邱姓女國中生放話修理,教唆小弟共同虐打、性侵邱女致死後淋汽油焚屍;林兩度被判死刑,但最高法院撤銷判決發回更審,更三審認為林及共犯不是犯情節最重大之罪,且有教化可能性,去年12月判5名被告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最高法院4月1日維持更三審見解,林無期徒刑定讞。林認為法官未細查證人的證詞,聲請再審,高院昨開訊問庭。 林春雄和黃曉雲2005年間生下1個女兒,他們和陳哲儒、古志強、何文軒都因犯故意對心智缺陷之少年強制性交而殺被害人罪判處無期徒刑,但只有林聲請再審。 林自稱「三環幫尖石之虎」,成立「東泰聯盟」勒索財物,曾被警方依組織犯罪條例送辦。林的女友黃曉雲2015年不滿患輕度智能障礙邱女放話,找林和小弟陳哲儒、古志強、何文軒及兩名9歲、11歲女童共7人,賞邱女巴掌,並拿安全帽、扳手及石塊毆打至渾身是血。 林等人逼問邱女「想被性侵或被打死?」邱女選擇被性侵,林叫小弟輪流性侵;隔天凌晨發現邱女無生命跡象,再以汽油焚屍。邱父因多日沒看到女兒而報警。 一審認為5人有教化可能,依殺人罪判無期徒刑;二審改依傷害致死、強制性交等罪判林無期徒刑,其餘改判20年至無期徒刑不等。最高法院發回更審,高院更一審判林死刑,仍被撤銷發回。高院更二審也認為林無悔意,再次判處死刑,其餘4人判無期徒刑;但最高法院認為林願意提供房地清償,被害少女父母希望在法庭上解決,基於修復式司法精神給林機會,又發回更審。 2018年時,時任立委的吳志揚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質詢,他認為竹東少女命案遭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審,當時連遺體修復師都說「一輩子無法忘記這慘狀」,這樣的例子一再出現,再多的司法改革也無法挽回人民的信心。吳說,「這就是民眾最討厭、最恨的恐龍判決」。 高院更三審認為,林等5人基於殺人不確定故意犯案,與確定故意有差別,難以認定5人犯「情節最重大之罪」,依公政公約規定不得判死刑;依兩公約施行法規定,兩公約具有國內法效力,因此法院依法不得判5人死刑。而林等5人經台大醫院鑑定,認為「有教化可能性」。 更三審量刑時,合議庭認為林春雄、黃曉雲的女兒年紀與被害人相近,但這5人竟沒有任何憐憫或同情之心,不過他們仍可能教化,「無從判死」,都處無期徒刑。檢方跟被告皆上訴,最高法院認為更三審認事用法無違誤,駁回確定。 林春雄以法官沒有仔細思量證人的證據,聲請再審,不過檢察官認為林所舉的根本是細枝末節,不是「新證據」。是否開啟再審,待合議庭評議。

********* 有教化可能性!竹東少女性侵再焚屍 主嫌躲過死刑 2019-12-24 10:13 聯合報 / 記者林孟潔/台北即時報導 林春雄性侵殺死少女再焚屍,今被判無期徒刑。記者林孟潔/攝影 林春雄性侵殺死少女再焚屍,今被判無期徒刑。記者林孟潔/攝影 新竹縣邱姓女國中生4年前失蹤,事後被發現陳屍竹東河濱公園草叢,她頭被打爆還遭性侵、焚燒,警方循線查出男子林春雄等7人涉案,其中還有9歲和11歲的國小女童。林春雄曾二度被判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最高法院三度撤銷原判決,發回高院更審;高院更三審今天宣判,判林春雄等5人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仍可上訴。 高院指出,林春雄等5人是有殺人不確定故意,依照兩公約而言,並非情節最重大之罪;另根據台大醫院鑑定報告,5人有教化可能性,或是不能排除有教化可能性,因此判5人無期徒刑。 林春雄自稱「三環幫尖石之虎」,成立「東泰聯盟」向人勒索財物,專吸收派遣工、中輟或在學學生,曾被警方依組織犯罪條例送辦。而邱姓少女患有輕度智能障礙,出自特殊境遇家庭,與單親父同住,她的雙親與三兄一姊都有身心疾病。 女子黃曉雲2015年5月17日不滿邱姓少女放話修理她,找男友林春雄、小弟陳哲儒、古志強、何文軒及兩名女童,一共7人,在網咖堵邱女,先賞邱女兩巴掌,再押往附近國小操場與河濱公園,再拿安全帽、扳手及石塊將邱女打得渾身是血;過程中,兩名女童為了「做給老大看」,撿石頭砸邱女。 一群人最後逼問邱女「妳是要被上,還是想被打死?」邱女最後選擇被性侵,林便叫陳哲儒、古志強輪流性侵邱女。隔天凌晨,古、陳折返發現邱女已無生命跡象,先把她搬進草叢隱藏,當晚,林等人以汽油焚屍。邱父因2、3天沒看到女兒而報警,涉案女童案發後跟同學炫耀「跟我嗆聲的邱女,被打死丟在竹林大橋下的河濱公園」,才讓案件曝光。 一審認為5人有教化可能,依殺人罪均判處無期徒刑,二審則改依傷害致死、強制性交等罪,判林、陳無期徒刑,黃、古、何改判20至28年徒刑,最高法院發回更審。高院更一審判林春雄死刑、共犯陳哲儒、古志強、何文軒無期徒刑,女子黃曉雲處20年徒刑,案經上訴,最高法院認為仍有未調查完備之處,另判決理由矛盾,撤銷原判決,再度發回更審。 更二審認為,少女被這些人帶到郵局、國小、橋下毆打,再遭輪姦,甚至連她死了還被汽油焚屍,審酌再三,認為毫無悔悟之心的累犯林春雄應該判死刑,共犯陳哲儒、古志強、何文軒、黃曉雲全處無期徒刑。 但最高法院認為,更二審判決僅憑共犯第一審的自白,認為林春雄指姦女國中生,已經違反證據法則,檢察官也未起訴此部分的犯罪事實;另原判決認林春雄沒有悔意,但林春雄只否認殺人故意及指姦部分,就其他事實則都承認,且已與被害人成立和解,雖尚未履行,但林春雄主張有一筆土地及車子可供清償,似乎仍有悔過之意,與原判決認定他無悔意尚有不符。 另外,最高法院認為,林春雄願意提供房地清償,被害少女的父母希望在庭上解決,最高法院基於修復式司法的精神,應該當庭給林春雄機會,故予以發回更審。

(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回應文章

劉莉真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2020/11/06 19:18
我母女遭變態妨害自由,被擋在門外不能回家,我報案也拿到三聯單,而且是不能撤案的非告訴乃論罪,桃園龍潭石門派出所照樣吃案,還夥同變態設局誣陷使我受不法起訴和不法審判。參見[107易1232號],我已上訴。

台灣瀆職濫權腐敗官僚用一樁性侵殺害馬籍女學生案來替警方宣傳已遭桃園龍潭石門派出所、桃地檢和桃地院證實是豪洨的「報案要開三聯單,有單就不會吃案」。

台灣警政署要不要先請教桃園警方、桃地檢和桃地院,或桃園地方派系大爺吳伯雄「雄哥」,到底三聯單開了能不能吃案。
blackjack(blackjack) 於 2020-11-06 21:21 回覆:
不開三聯單是台灣警方陋習

蘇信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20/11/02 13:10
黃偉哲出面道歉的新聞他後面站著『丁允恭』?
blackjack(blackjack) 於 2020-11-02 14:43 回覆:

我看了幾則新聞,倒是沒看到

台南市長黃偉哲出面道歉長榮大學女學生被殺害一事。(圖/民視新聞)

草山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20/11/02 11:31

出了事就打太極拳踢皮球推責任,然後警車大舉出動五分鐘熱度,自古以來就是如此,不長進的功夫越來越長進!

blackjack(blackjack) 於 2020-11-02 12:59 回覆:

好像幾年前校園發生危安事件,結果那時搞一大堆措施,但後來有沒有變成SOP不得而知

美國小孩被綁架,催生 「安珀警報」,現在警察又吃案,然後呢?


草山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20/11/02 10:22
廢死聯盟是慈悲為懷的,只是不知道這次又是如何?
blackjack(blackjack) 於 2020-11-02 10:56 回覆:

廢死聯盟與堅持「可教化」的法官,大概覺得「人人皆有佛性」或基督教的認罪悔改就可以得救

只不過,他們不是宗教立場,而是他們自認是神,可以赦免世間萬惡,成為台灣宇宙大覺者

blackjack(blackjack) 於 2020-11-02 11:04 回覆:
「奪命之路」僅2盞燈不亮?長榮生募事發地全黑照打臉黃偉哲

08:152020/11/02 中時新聞網 楊雅婷


台南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生遭隨機擄殺,由於事發地是學生的上下學要道,不少學生多次與相關單位反映,仍不見改善,台南市長黃偉哲日前甚至指「該處僅2盞路燈不亮,呼籲大家尊重事實。」此說法引發同校一名謝姓男不滿,痛批市長反指他們造謠,並在學校社團中發起「實名舉發」,募集事發地照片。


這起事件發生後,上月31日台南市長黃偉哲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台電人員不會包庇台南市政府,台電人員就講只有2盞路燈不亮啊!」他覺得大家要尊重事實,「事實的數據就是有報修,有報就修」,被破壞了就有報。隨後,他指稱,「可能大家都在情緒上,就責怪路燈不亮,但是實就是只有2盞,政府會客觀把數據做出來。」


由於,事發地長期路燈不亮,對長榮大學學生來說「摸黑返回宿舍」已成日常,一名大四謝姓大學生對於市長黃偉哲一席話相當不滿,他昨(1)日於學校臉書社團痛批「現在市長反過來指責我們造謠」,並以實名制舉發,向同學募集過去「臺鐵橋下照片」,短短一個晚上就有逾200同學響應,有人提供照片、有人提供影片,甚至有熱心的校友幫忙將證據串成1分鐘影片,就是要向市長證明該路段「有多黑」,並打臉他「2盞燈」說法。


貼文引來不少同學熱烈回應表示「但他X的就是機率性一盞都不亮啊!」、「伸手都不見五指的那種暗欸」、「壞掉而不亮,跟沒開不亮一樣都是不亮,我們沒說是壞掉沒修,只說沒亮,市長請搞懂好嗎」。當中也不少同學將自己手機內的照片提供至其中,其中一名施姓男同學,將當時騎乘機車時的照片上傳後,他嘲諷「 這是我騎車開遠光燈才可以這麼亮。」根據諸多同學的指證顯現該路段,並未如市長所說的「只有2盞路燈不亮」,而他們也希望政府能正視問題,不要再有下一個悲劇發生。



(中時新聞網)




不少同學都熱烈地貼出手機中事發地的照片,甚至將照片拍攝時間交代地相當清楚,就是為了要提出相關證據,並揭發事實,而這名提供照片的男同學還特別強調,照片看起來如此地亮都是因為他的車燈的緣故。(圖/翻攝自長榮大學讚)
blackjack(blackjack) 於 2020-11-02 11:07 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