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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亞綸黃子佼皆戀童癖?炎亞綸拍攝未成年性交影片為何未被圍剿而且被台灣人接納?MeToo對帥哥神聖不可侵犯的恐怖台灣
2024/04/05 07:26:19瀏覽946|回應3|推薦10

黃子佼MeToo風波與受害者和解不起訴,其被檢方查獲持有7部未成年少女私密片被撻伐而道歉。但以P U A獵取未成年的炎亞綸,拍攝與未成年被害人性行為影片卻未受「同等待遇」,犯後態度極其惡劣死不認錯還堅稱是感情糾紛的性犯罪者炎亞綸,其受到指責為何「比不上」至少有些微認錯意思的黃子佼,理由很簡單:



台灣文化會因為長相而對性犯罪者有差別待遇,即使性犯罪的行為在刑法中有更重的評價,台灣社會也會愛護備至,就用炎亞綸黃子佼為例。

黃子佼自承及被揭發的行為中,包括持有未成年少女的不雅片,因此,網路也對黃子佼罵聲一片並推測他是「戀童癖」,馬偕醫院精神醫學部主任方俊凱表示,看未成年不雅片不一定是戀童癖,但戀童癖者通常在社會上具權威、好形象,且戀童人格通常在國中小階段被養成。



目前根據報導,黃子佼係持有未成年少女的不雅片,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39條規定一項,無正當理由持有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對比炎亞綸於拍攝與未成年被害人性行為過程,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36條規定一項,拍攝、製造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與性相關而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之圖畫、語音或其他物品,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舉輕以明重,如果黃子佼的行為就被台灣社會認為是「戀童癖」,那炎亞綸更是「戀童癖」。




我們來看有哪些人批評黃子佼「戀童癖」行為,她們有無對炎亞綸的性犯罪行為作出類似評價呢?

 曾演過「我們與惡的距離」女星林予晞發出第一槍,痛批:「真的別鬧了。」林予晞在Threads發文怒轟:「整顆4T硬碟都是花大錢購買來的未成年受害者珍藏影片?真的別鬧了。」疑似暗指黃子佼。不少人讚嘆她一點也不擔心得罪演藝圈大前輩,感動表示「願意發聲真的是好勇,我挺你」;她回應:「我沒有發聲啊,我只是發怒」、「以後沒工作要麻煩你們支援了」。






相對之下,這些藝人連批評炎亞綸也不敢,莫非炎亞綸是更恐怖的大魔王、佛地魔,大家連說他的名字都沒膽?

還有官方說法可以對比,衛福部保護司長張秀鴛表示,國內性影像誘拐事件層出不窮,黃子佼購買偷拍影片就是結構犯罪中的「共犯」。

那真正進行偷拍未成年性行為影片並且涉嫌外流影片的炎亞綸,衛福部保護司長張秀鴛卻只說光就「年齡、強制偷拍、性影像外流」等三要件,就已經構成觸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之虞,屬於非告訴乃論。但事件詳情如何以及相關法律責任則須由檢警調查才能進一步釐清。

同樣是緩起訴,衛福部保護司長張秀鴛可以撻伐黃子佼購買偷拍影片就是結構犯罪中的「共犯」,衛福部保護司長張秀鴛卻沒有批評炎亞綸是性犯罪者?



當年「台灣新聞記者協會」、「反媒體巨獸青年聯盟」等數百個民間團體發動「反媒體壟斷大遊行」。白色恐怖頭子王昇的女兒王小棣嗆旺中集團「你好大,我好怕!」,現在炎亞綸原來更偉大,偉大到演藝界或官方都怕的像狗一樣,甚至還跪舔呢!

我提過,身為母親的藝人鍾欣凌表示:「我還是那句,我們從小到大都受過傷也曾讓人受過傷我覺得台灣還是蠻願意給機會的,我希望給他機會,我覺得是個人才,如果跟當事人溝通,表達真誠的歉意、安慰,希望可以彼此祝福往前走。」



我只能說台灣對待性犯罪者炎亞綸也太好了吧,甚麼叫做「彼此祝福往前走」?又為何炎亞綸沒有受到黃子佼同等待遇?

要知道,黃子佼至少表現過歉意,炎亞綸犯更重的性犯罪而且未道歉,沒被這些網路正義者更大的譴責,這證明台灣文化以「顏值」決定批評力道的恐怖現象。

就像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批評,黃子佼作為公眾人物卻做了最惡劣的示範,成為犯罪產業鍊的一環,但王婉諭並未對炎亞綸有更強力的譴責。有「財經網美」之稱的胡采蘋罵黃子佼垃圾,目前我沒查到她對炎亞綸有相關譴責。律師李怡貞批黃子佼死後一定會下地獄,但律師李怡貞沒有說炎亞綸要不要下地獄。

炎亞綸比黃子佼更無恥到極點的地方是,士林地檢署檢察依兒少性剝削等罪名起訴炎亞綸,包括認被告涉以手機拍攝與被害人性行為及持有該性影像犯行,涉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製造少年猥褻行為電子訊號」,及「意圖散布而持有少年性影像」等罪嫌,依法提起公訴。和解之後,炎亞綸強調他遭控「強制性行為」等已獲不起訴確定,請媒體、網友們斟酌用字「沒做的事不要再加在我身上」。



本文斟酌用字,無恥的炎亞綸拍攝、持有與未成年性行為的性犯罪影片,就算因為和解而不起訴,炎亞綸這個性犯罪行為居然未受同一批指責黃子佼的人以同等標準檢視,我只能感嘆:

無論是官員或演藝界,同樣針對性犯罪行為,即使犯行更重,只因為炎亞綸的顏值高於黃子佼,批判的力道卻是零與壹的差別,當時士林地方法院合議庭解除炎亞綸限制出境、出海時,法官說「炎亞綸已坦承犯罪事實」云云,炎亞綸到現在在公眾前有承認過性犯罪事實嗎?

炎亞綸未來要從出生名吳庚霖改名成吳秉孺或其他,也改變不了他性犯罪行為的事實!當然社會不應該讓他生存不下去,但炎亞綸絕對不適合繼續在演藝界搞他的形象工程,看到這麼多人對炎亞綸「繞道而行」,難怪有人說演藝圈「貴圈真亂」,用黃子佼當標準,台灣的演藝圈真比黑手黨還黑。

衛福部保護司長張秀鴛沒有批評炎亞綸是性犯罪者,我不知道是否因為炎亞綸曾代言談台灣警察廣告有關,看到女星高宇蓁說:「不要落井下石,希望他一切都好!」,然後媒體現在又開始報導炎亞綸的一堆活動了,我就知道台灣文化的恐怖與殘暴。

媒體真的關心MeToo與台灣對未成年性犯罪的剝削嗎?

其實,台灣人、台灣社會、台灣文化才是未成年性犯罪的共犯!

最後拿一個案例,證明台灣的恐怖。

2024/03/27媒體報導,新北市一名男大生阿豪攜同17歲女友曉雲前往摩鐵開房,期間不僅以手機偷錄過程,甚至向6名友人炫耀戰績。新北地院審理,依違反少年被拍攝性交行為之電子訊號等4罪,判處8年徒刑。阿豪不服上訴,高院認該性愛影像僅聲音並無二人的性交畫面,因此改判410月。法官進一步指出,阿豪與曉雲為前男女朋友關係,明知對方未滿18歲、身心發展均未成熟,卻為滿足一己私欲,偷拍二人性交行為的過程,甚至持影片向他人炫耀,嚴重侵害曉雲的身體隱私權益。法官最後依違反《少年被拍攝性交行為之電子訊號罪》,《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播送竊錄之非公開活動內容》等4罪各判1年,合併應執行8年徒刑。高院審理勘驗影片後,認為長達9分鐘的性愛影像僅有聲音,並無二人的性交畫面,同時衡酌阿豪始終強調願意賠償、和解等情狀,依刑法第59條規定酌減其刑,改判410月。



對比之下,因為炎亞綸的性犯罪被害人同意和解,所以炎亞綸逃過一劫,如果他不同意和解,炎亞綸甚至有可能被判高達八年的刑期,炎亞綸性犯罪這樣的行為如今在台灣完全的「雲淡風輕」,我再說一次:

台灣文化的恐怖與殘暴,從性犯罪者炎亞綸還可以重返演藝圈而成為更大的明星,就可知一二!


Blackjack 2024/4/4

手握未成年少女謎片遭轟「下地獄、別鬧了」 黃子佼發聲

16:412024/04/04 中時 池宗玲

黃子佼2023年遭旅法部落客Zofia指控性騷,台北地檢署3日不起訴、簽結,卻發現黃子佼是「台版N號房」之稱的色情論壇《創意私房》會員,且持有其中7部少女淫片,引發譁然,女星林予晞今(4日)在出Threads直言:「整顆4T硬碟都是花大錢購買來的未成年受害者珍藏影片?真的別鬧了。」對此,黃子佼也透過經紀公司發出聲明。

 

得知黃子佼持有7部少女淫片後,首位開轟的林予晞發文後,被網友留言更正不是全部都是未成年影片,是百部裡的7部是未成年,「感謝網友更正是七部不是全部,資訊正確很重要,不過還是很生氣。」

 

另外還有多位網紅發聲砲轟,開第一槍揭發他性騷醜聞的旅法部落客Zofia怒斥:「噁心的令人無法呼吸」,財經網美胡采蘋痛批:「這個人自己還有女兒」李怡貞律師稍早表示:「實在不想因為地震而洗掉黃子佼的新聞,這樣子的心態與作為,我還真的只能祝福他老兄長命百歲」。

 

黃子佼經紀公司稍早發聲回應,「本案經地檢署耗費大量時間、人力查看搜扣之硬碟,最後認定其中7部影片有未成年少女裸露之內容。因該等影片係2024年國家刑事處罰前早已下載,然持有行為持續至2024年,檢察官曉諭縱黃子佼先生不知法令修改,仍觸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9條第1項之罪,黃子佼先生才接受緩起訴處分」。

持有未成年不雅片 黃子佼發聲道歉:錯了就是錯

18:522024/04/04 中時新聞網 黃詩淳  黃鈺雯

黃子佼去年捲入MeToo風波,雖然與受害者達成和解不起訴,不過他被檢方查獲硬碟中有7部未成年少女的私密不雅片,而他也認罪,檢方給予緩起訴處分,今(4日)他也親在臉書道歉。

 

黃子佼臉書全文:

 

大家好。平安。

 

事發多時,昨日,檢方已對外界發布結案報告,公告我所面對的處罰,我也在上個月偵查庭上虛心認錯與反省,並向檢察官承諾,永不再犯!

 

該有的自省、檢討、自責,數個月以來,至今一直沒有停歇,也對周遭關切的人保證,我不會再犯。

 

過去不可逆,未來不可知,但我知道,錯了就是錯。而不重蹈覆轍,要為明天塑一個新的我、好的我,為家人站起來照護彼此,是我的責任與方向。

 

重新做人,請相信我的決心。

 

叨擾各位媒體及網友,本人深感歉意。如果願意,將來請用力監督,給我向前更新的機會。

 

黃子佼

 

男大生「激戰女友」 偷拍炫耀判8年!法官:僅啪啪聲獲減刑

08:102024/03/27 中時新聞網 劉詠韻

新北市一名男大生阿豪(化名)日前攜同17歲女友曉雲(化名),前往摩鐵開房激戰,期間不僅以手機偷錄過程,甚至向6名友人炫耀戰績。新北地院審理,依違反少年被拍攝性交行為之電子訊號等4罪,判處8年徒刑。阿豪不服上訴,高院認該性愛影像僅「啪啪聲」和「呻吟聲」,並無二人的性交畫面,因此改判410月。

 

判決指出,阿豪於2020917日晚間,攜帶女友曉雲一起前往北市士林一處旅館「熱烈激戰」,不過卻故意將手機置放在床上,再偷偷錄下二人長達9分鐘的性愛影片,事後還一度在校園、小吃店及超商等地,將該私密畫面分別播放予6名友人炫耀技巧,還不斷強調「手機要斜放不要正放」、「手機要小台一點」、「我自己會抓角度」。

 

阿豪一名友人看不下去,私下向曉雲透露實情,對方察覺自己慘遭偷拍,憤而報警提告。對此,阿豪辯解:「我只拍到天花板,影片裡只有聲音,沒有性交的畫面。」

 

新北地院審理,認為阿豪偷拍影片,並錄下與女友發生性行為時的喘息、呻吟、肢體碰撞聲全長9分鐘,已經是「足以引起性欲或羞恥的猥褻性交之電子訊號」。

 

法官進一步指出,阿豪與曉雲為前男女朋友關係,明知對方未滿18歲、身心發展均未成熟,卻為滿足一己私欲,偷拍二人性交行為的過程,甚至持影片向他人炫耀,嚴重侵害曉雲的身體隱私權益。

 

對此,法官審酌阿豪身份為大學生,打工月收2萬元,雖願以6萬元與其和解,但曉雲堅決不願和解,依違反《少年被拍攝性交行為之電子訊號罪》,《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播送竊錄之非公開活動內容》等4罪各判1年,合併應執行8年徒刑。可上訴。

 

高院審理,勘驗影片後,認為長達9分鐘的性愛影像僅有「啪啪聲」和「呻吟聲」,並無二人的性交畫面,同時衡酌阿豪始終強調願意賠償、和解等情狀,依刑法第59條規定酌減其刑,改判410月。

 

★《中時新聞網》提醒您:根據刑法第235條規定,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

士院裁定炎亞綸150萬元交保 解除限制出境、出海

2024-02-17 08:51

中央社 記者謝幸恩台北17日電

藝人炎亞綸被控拍攝持有少年私密片,遭士檢起訴,並限制出境、出海。士院考量境管期限將屆滿,裁定炎亞綸於223日下午3時前具保150萬元,准予解除限制出境、出海,可抗告。

 

炎亞綸今年1月以海外工作邀約為由,向士林地方法院聲請解除限制出境、出海遭駁回;由於炎亞綸處分限制出境、出海期限將於225日屆滿,日前承審庭開庭訊問,並作出裁定。

 

裁定指出,炎亞綸於訊問時表示,希望可以不要延長限制出境、出海,但炎亞綸犯罪嫌疑重大,身為台灣知名藝人,又有長期在海外生活的能力、資力,足認有逃亡之虞,因此限制出境、出海的原因仍然存在。

 

合議庭認為,炎亞綸限制出境、出海將近8個月,均遵期到庭,也已坦承犯罪事實,又於台灣有固定住居所,尚未見炎亞綸有躲避刑事追訴傾向。

 

此外,炎亞綸於審理中曾表示,他的演藝事業及副業仰賴公眾觀感、信賴,可見炎亞綸深知,若他逃亡海外、滯留不歸,恐影響演藝生涯甚鉅,此因素應削弱炎亞綸逃亡海外的誘因,也對他造成心理壓力及拘束力。

 

合議庭表示,考量後續訴訟程序進度,裁定炎亞綸以新台幣150萬元具保,並限制住居,但炎亞綸若未於223日下午3時前完成具保,即自26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可抗告。

 

全案起於,被害人去年指控未成年時期與炎亞綸交往,遭炎亞綸拍攝私密片還外流。士林地檢署偵查時諭令炎亞綸6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

 

士檢去年11月依製造少年為性交行為電子訊號罪、意圖散布而持有少年性影像2罪起訴炎亞綸。士院於去年12月、今年1月開庭,本案採不公開審理。

 

另外,炎亞綸被控強制性交罪部分,檢察官認為罪嫌不足不起訴;被害人向台灣高等檢察署聲請再議,去年駁回再議,炎亞綸不起訴確定。

炎亞綸澄清:沒做的事不要再加在我身上 媒體網友們斟酌用字

2024-01-29 16:46

聯合報 記者蕭雅娟/台北即時報導

 

炎亞綸庭後澄清,強制性行為部分已獲不起訴確定,請外界斟酌用詞。記者蕭雅娟/攝影

炎亞綸庭後澄清,強制性行為部分已獲不起訴確定,請外界斟酌用詞。記者蕭雅娟/攝影

 

藝人炎亞綸陷性影像風波,被控拍攝、無故持有少年性影像,士林地方法院二度開庭,炎亞綸庭後澄清,「強制性行為」等字眼,已獲檢察官不起訴確定,請媒體、網友們斟酌用字,沒做的事不要再加在他身上,和解金部分炎未多談,快步上車離去。

 

炎亞綸今下午庭後面對媒體採訪強調,有幾件事情澄清一下,「強制性行為」「偷拍」這個兩個字,已經是檢察官不起訴確定,希望未來不管是媒體朋友或是網友們,都要斟酌用字,剛好最近很熟悉法律用句,這些事還是要給我們人生一個開口,「沒有做的事情就不要再加在我身上,謝謝大家」。與耀樂談和解的和解金,炎則未說明,快閃上車離開。

 

告訴人耀樂今日因車禍請假未出庭,今調解不成立,法院訂311日再行調解。耀樂日前稱,心情上還是蠻沈重,無論結果如何,都會尊重法院判決。

 

全案起源於,耀樂去年6月提告炎在他未成年時期,違反他的意願拍性影片,還將影片散布供人觀覽,炎歷經偵查辯稱「為了助興才拿手機拍影片,不知影片為何外流」士林地檢署認定,炎涉犯「製造少年猥褻行為電子訊號」及「意圖散布而持有少年性影像」等2罪嫌起訴。

 

炎亞綸被控強制性交罪部分,士檢認定罪嫌不足,給予不起訴處分。耀樂不服聲請再議,經高檢署審查認為檢方調查完備,駁回再議,炎獲不起訴確定。

 

炎亞綸澄清:沒做的事不要再加在我身上 媒體網友們斟酌用字

2024-01-29 16:46

聯合報 記者蕭雅娟/台北即時報導

 

炎亞綸庭後澄清,強制性行為部分已獲不起訴確定,請外界斟酌用詞。記者蕭雅娟/攝影

炎亞綸庭後澄清,強制性行為部分已獲不起訴確定,請外界斟酌用詞。記者蕭雅娟/攝影

 

藝人炎亞綸陷性影像風波,被控拍攝、無故持有少年性影像,士林地方法院二度開庭,炎亞綸庭後澄清,「強制性行為」等字眼,已獲檢察官不起訴確定,請媒體、網友們斟酌用字,沒做的事不要再加在他身上,和解金部分炎未多談,快步上車離去。

 

炎亞綸今下午庭後面對媒體採訪強調,有幾件事情澄清一下,「強制性行為」「偷拍」這個兩個字,已經是檢察官不起訴確定,希望未來不管是媒體朋友或是網友們,都要斟酌用字,剛好最近很熟悉法律用句,這些事還是要給我們人生一個開口,「沒有做的事情就不要再加在我身上,謝謝大家」。與耀樂談和解的和解金,炎則未說明,快閃上車離開。

 

告訴人耀樂今日因車禍請假未出庭,今調解不成立,法院訂311日再行調解。耀樂日前稱,心情上還是蠻沈重,無論結果如何,都會尊重法院判決。

 

全案起源於,耀樂去年6月提告炎在他未成年時期,違反他的意願拍性影片,還將影片散布供人觀覽,炎歷經偵查辯稱「為了助興才拿手機拍影片,不知影片為何外流」士林地檢署認定,炎涉犯「製造少年猥褻行為電子訊號」及「意圖散布而持有少年性影像」等2罪嫌起訴。

 

炎亞綸被控強制性交罪部分,士檢認定罪嫌不足,給予不起訴處分。耀樂不服聲請再議,經高檢署審查認為檢方調查完備,駁回再議,炎獲不起訴確定。

黃子佼持未成年不雅片遭轟「戀童癖」 精神醫盤點特點

2024-04-04 12:59 聯合報/ 記者

陳雨鑫

/台北即時報導

 

 

▶▶▶不斷更新/0403花蓮大地震 完整新聞速報

藝人黃子佼被檢方查獲購買大量偷拍不雅片,其中包含以「未成年少女」為主角的影片,最後購買時間還是MeToo事件後。當初吹哨爆料黃子佼性騷的網紅Zofia聞訊,怒罵黃子佼「噁心的令人無法呼吸」。網路也對黃子佼罵聲一片並推測他是「戀童癖」,專家指出,看未成年不雅片不一定是戀童癖,但戀童癖者通常在社會上具權威、好形象,且戀童人格通常在國中小階段被養成。

 

馬偕醫院精神醫學部主任方俊凱表示,近年有研究顯示戀童癖恐與大腦神經異常有關,但他認為戀童癖仍與「後天養成」有高度關係,從過去接觸過的個案,戀童癖可分為二種類型,一種是在國中小階段,人格養成階段過程,接受到負面的性影響,如性虐待、性侵等,後續複製該模式,形成戀童癖;另一種是對性好奇,加上因緣際會偷窺他人,進而感到興奮,喜歡上這種感覺,也可能形成戀童癖。

 

方俊凱表示,不少教科書推估戀童癖約占人口的1%,但該數據極度不準確,臨床上接觸的個案,通常是法院要求矯正治療才會出現,一般有戀童癖傾向者,在出事之前不太可能就醫,也讓該推估數字失準,他認為有戀童癖好者,難以計算,但絕對不在少數。

 

他說,從過去接觸多名戀童癖患者以及國際的案例分析,戀童癖偏好是極為隱性,難以透過普通社交行為看出端倪,不過,戀童癖患者在社會上通常具有「權威角色」,也很會運用權力不對等的關係。例如,國際上曾發生過主教或是育幼院中的教職,透過權勢性侵或性騷孩童,他們透過角色,說服孩子合理化性侵或性騷的事實。

 

這些孩童面對權威者,一方面是施虐者,另一方面孩童又會安慰孩童,導致遭到傷害的孩子心理狀態極為混亂,也容易讓這些孩子後續也成為戀童癖者,行為被不斷複製。

 

方俊凱表示,戀童癖是有機會被矯正,過程動輒數年以上,國內曾有一名戀童癖者,他協助矯正過往的經驗約十年,已無戀童傾向與成年人結婚。黃子佼持有未成年少女不雅片,無法直接斷定是戀童癖者,有些人自知不雅片是戲劇,而不會認定是真的,只是如果是刻意偷拍或是看到孩童遭性侵會感到興奮,也沒辦法說完全不是,仍需要經過判定。

 

他說,人們難以從外觀去判定,這個人是否為戀童癖患者,若要趨吉避凶,第一個要先防堵在人格養成重要階段,也就是國中小時期,國內的教育需要好好教導,什麼是「性」,透過認識性,妥適面對性慾,並引導孩子人有性慾是很正常的,而人與人之間的相處必須建立在尊重之上,侵犯他人的身體,會帶來極大的傷害。

 

而家長在該階段也扮演重要的角色,及早給予適當的性教育是需要與教育體系協力,但過度強化性,也可能造成反效果,另建議家長,別一直告訴孩子「要相信大人的話」,盲目相信大人,恐失去保護自己的機會,近期的MeToo事件,是國內重新好好省思性教育以及辨別與他人之間關係的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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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ank06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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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7 09:08
其實,混球是炎亞綸,他應該退出演藝圈

黃子佼,我並不喜歡,但我不認為買片是嚴重的罪
但我同意,公眾人物要潔身自愛,法官量刑我認為尚可
blackjack(blackjack) 於 2024-04-07 11:02 回覆:

炎亞綸就是人渣,他如果能在演藝圈東山再起,相關單位及演藝圈真的就是垃圾桶,或者根本說台灣明星搞未成年人其實很氾濫,所以大家見怪不怪

至於黃子佼持有未成年片,在外國可不是小事,可以去謀別的營生,但不該存在於演藝界,炎亞綸這個敗類更是


上大人-殺人武器嘉年華- 航展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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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人渣
2024/04/06 00:07

美加對侵害未成年人罪犯都是數十年刑期以上﹐出來後亦永不能接近有少孩或未成年人仕的場所。 就是定位為禽獸了。 

台灣還是小罪﹐亦都能教化﹐最後易罰金了事。

所以都是人渣。

blackjack(blackjack) 於 2024-04-07 11:00 回覆:
現在台灣只追究黃子佼的行為,殊不知炎亞綸如果在美國絕對人人喊打,台灣人不曉得是柿子挑軟的吃,還是對這些人搞未成年人已經習以為常,台灣人對待炎亞綸的態度就反映出台灣文化的墮落噁心至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