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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13 17:26:24瀏覽3394|回應0|推薦6 | |
解說說明對不上 圖文內容斑駁 文物混一堆 公燈處保存古蹟好專業? 國民黨籍台北市議員陳玉梅今日(11/13)召集北市府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文化局等單位,於二二八和平公園舉辦現場會勘時指出,民國86年北市府為闢建14、15號公園,將原設於其上的兩座「神明鳥居」歷史文物改遷至二二八和平公園暫置。原本預計在公園闢建完成後就要遷回,但沒想到工程完成後,公燈處不僅已忘了原先承諾,解說牌記載史實內容竟還發生錯誤,再加上公園處歷史文物保存專業不足下,已斑駁處處的兩座鳥居後續保存堪憂。 陳玉梅議員近日接獲北市中山區康樂里里長王金富與正義里里長王明明聯名反映表示,民國86年3月時,北市府為闢建14、15號公園,將設於該處的兩座日治時期鳥居建物改遷至二二八公園暫置。原承諾地方會於公園闢建完成後遷回。但公園完工啟用已6、7年,遷回動作卻還是無聲無息。眼見鳥居移至二二八和平公園後柱身日漸斑駁,再加上許多日籍旅客按圖索驥至該地旅遊,更常因找不到鳥居敗興而歸,希望市府能盡速將鳥居移回,在地保存,促進觀光。 據了解,位於南京東路與林森北路交叉口的14、15號公園,又稱林森公園與康樂公園,前者位於林森北路東側,佔地 但該公墓於台灣光復後湧入大量外籍老兵與難民佔地居住,兩座墓園最後就被淹沒在為數眾多的違建中,鳥居甚至成為違建主結構一部分。直到民國86年3月北市府為闢建公園,才將兩座鳥居遷移至二二八和平公園(*當時稱「台北新公園」)。依當時規劃,兩座鳥居原本應於14、15號公園闢建完成後重新移回原址保存。但沒想到工程完成後,主管的公園處不僅早已忘了遷回承諾,甚至一度還搞不清楚暫厝於二二八公園的兩座鳥居究竟來自何方?為何設在該處? 之後經日本作家片倉佳史於93年出版「到台灣尋訪日本統治時代歷史遺跡」一書後,經媒體嶄轉披露與查證,公園處才搞清楚這兩座類似台灣牌坊的建物,竟然是日據時代第七任總督與第三任總督母親的鳥居。之後更是到了97年初才連同公園圍攔拆除工程,正式為這兩座大小鳥立解說牌。但烏龍的是該解說牌內容所述之史實年代竟與林森公園內的「明石總督墓舊址碑」所載發生出入,而且在設置不久解說牌圖文內容就已經是處處斑駁,公園處維管專業可見一斑。 陳玉梅議員指出,兩座鳥居被混雜安置在碑林區裏,不僅無法彰顯建物本身的歷史意義,也讓人不易發現它們的存在。如果不是現在二二八和平公園鄰近襄陽路側的圍欄被撤除,一般人更是很難注意到這兩座鳥居的存在。而在公園處青年所疏於照料下,不僅鳥居本身已有諸多刮痕,立柱本身更是處處斑駁,小鳥居橫木部分更是明顯遭受過結構性的破壞。大小鳥居在二二八和平公園明顯未受到良好保存。 陳玉梅議員批評,市府相關單位對於大小鳥居的保存根本就是敷衍了事,竟然在移置完畢之後,管理單位就全部「狀況外」,不僅對於鳥居幾乎一無所知,就相關保存措施也是有一搭沒一搭。而也由於大小鳥居與二二八和平公園週遭地區並無相關淵源,也沒有情感連結,暫置在二二八和平公園期間根本就有如小媳婦般。在公園處青年公園管理所認識的人不多,認同的人更少的情形下,持續的疏於照料,只怕鳥居將會更進一步的繼續凋零。 針對大小鳥居維護現況,陳玉梅議員除要求市府公園處應盡速與文化局進行研議,除確立大小鳥居文化資產地位外,並以在地保存思維,讓大小鳥居能重新移回林森公園原址重新安置,由在地居民一同參與維護,以延續兩座建物原本的歷史意義與地方情感連結,並提升中山區歷史文化素養與觀光價值。此外,陳玉梅議員也要求公園處檢討目前仍設於北市各公園內的歷史文物與古蹟的保存現況,提升維管與解說資訊品質,不要再讓市府文史保存專業被貽笑大方。 針對大小鳥居移回林森公園一案,主管林森公園的公園處圓山管理所主任楊淑惠現場表示,鳥居能重新移回原地安置,對提升當地文化內涵與觀光價值將能提供一定助益。但重新安置鳥居的實際位置與角度,應考量風俗與宗教信仰,再與地方居民協調後決定。 文化局第二科科長鄧文宗則是表示,歷史文物或古蹟在地保存,符合當前聯合國文史保存理念,既然地方提出此一需求,只要在技術面可以克服,對於大小鳥居遷回樂觀其成。而在遷回後,也將本於專業,協同公園處再對大小鳥居重新進行整飾,並重擬解說牌圖文內容,豐富其歷史意涵。 而就大小鳥居移置作業,目前主管兩件歷史建物的青年公園管理所主任林慶煌則是承諾,將於1個月內協同文化局再就後續實際遷移作業與文物整飾、保存進行實質研議。1個月後,會再重新召集文化局、中山區康樂里與正義里里長與里民與陳玉梅議員於林森公園舉辦現場會勘確定遷回安置位置。待遷回位置確定後,將立即進行後續遷移、整飾作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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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地生活|大台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