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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護欄做早操 八旬阿嬤倒頭栽入榮星公園生態池!!
2009/05/18 21:28:51瀏覽1952|回應0|推薦0

最安全的地方卻佈滿危機 一個月兩起 北市公園維管不及格!

  國民黨籍台北市議員陳玉梅今日(5/18)緊急以書面質詢指出,北市榮星公園位於民權東路與龍江路口側入口處的木棧道設施,由於年久失修,採組裝式的木棧道護欄結合木栓處早已腐蝕損壞。15日凌晨,竟然害一個在附近進行晨間運動的8旬老阿嬤「意外中獎」,在依靠著木棧道護欄進行簡單的後仰伸展時,竟連同所依靠的護欄一併掉入後方生態池中。原本是為了養生而起大早做運動,最後卻落得必須送醫急救,公燈處維管怠惰,讓北市公園成為市民安全死角。

  據了解,位處北市中山區市區中心,佔地6.5公頃的榮星公園,舊名榮星花園,原為台灣辜家於1968開闢經營的民營花園。19898由市府公燈處正式徵收後,才改列為都市計畫中山232號公園,並開放民眾免費使用。之後,因馬英九前市長推動北市老舊公園更新,遂於89年度起至93年,分3期編列共3,762萬元預算辦理公園硬體更新整建完成後,改稱榮星公園,並設置螢火蟲復育區。而該段景觀木棧道工程係屬第3期更新工程,於民國929月完工,設置目的是為了強化園內尚存的瑠公圳溼地生態區景觀的可親近性,方便民眾在附近漫步、觀賞。

  然而陳玉梅議員於16日早晨,於榮星公園現場接獲在該處進行晨間運動的市民陳情反映,在榮星公園民權東路與龍江路口側入口處的景觀木棧道上,由於該段緊鄰生態景觀池,距離大門出口又不遠,經常會有很多附近居民在該處進行晨間運動養生。但於15日清晨,一名8旬阿嬤於該處如往常般倚靠在木棧道護欄上進行後仰伸展時,動作還沒完成,人已經連同護欄一併掉到後方的生態池中。老阿嬤現場身受重傷,緊急由救護車送至馬偕醫院急救。

  經現場勘查,當日斷裂鬆脫的木棧道護欄,市府公燈處確實已經以熱熔膠加以強化處理,甚至在已腐蝕的護欄插銷處,也緊急在護欄前側與上面新增打入4支螺絲釘,以強化老舊的護欄支撐力道。但在進一步了解後卻發現,市府公燈處圓山管理所該項緊急補強措施卻是「頭痛醫頭」,雖修復了坍塌的護欄,卻只補強坍塌段落的部份,但對於木棧道其他段現在明顯也有鬆動狀況的其他護欄,卻未一併徹底清查、改善。

  陳玉梅議員進一步表示,於今年4月中,服務處才剛接獲陳情表示,有一名12歲的曹姓學童,在穿越林森公園(14號公園)時,卻因為公燈處在步道中央挖開一條寬近20公分的溝槽,卻未在附近加設任何標示,也未於工程後立即進行填補,導致該名學童不慎絆倒,右橈骨骨折。沒想到該案受害學童現在石膏才剛拆,還在進行國賠申請程序中,在榮星公園又發生一條意外事件,公燈處對於所屬公園的維管與民眾的安全維護,確實非常失職。

  陳玉梅議員批評,市府公燈處所直接轄屬的公園根本已經是危機密佈,一個八旬的阿嬤按平時習慣輕倚在榮星公園護欄做伸展操都能發生意外,一個12歲的國小學生走路都能被絆倒到摔斷手,顯見市府公燈處一直以來的維管不落實,置民眾的安全於不顧。結果讓平時老人與小孩最常賴以休閒、使用的公園,現在卻已經是佈滿危機,市府公燈處不僅消耗了民眾對於北市公園維管的信任感,也嚴重傷害了公園路燈管理處做為主管北市公園的專業能力評價。

  針對這一個多月來連續發生的兩起公園公共安全事件,陳玉梅議員除特別要求,公燈處應負起身為主管機關應負之責任,全力協助這兩起事件的受害者,爭取應有的賠償權益,也善盡應盡基本的道義責任。此外陳玉梅議員也要求,市府公園路燈管理工程處應立即全面清查全市所轄屬的187座公園,了解是否仍有公安未爆彈存在,並予儘速改進,以重建公燈處公園維管專業地位與應有表現。

( 在地生活大台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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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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