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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有聲號誌 害盲人在馬路中進退不得?!
2009/03/13 16:38:56瀏覽2490|回應0|推薦1

聽警示音過馬路 要懂方位、聲響 還要小心被騙 盲胞過馬路如履薄冰

  國民黨籍台北市議員陳玉梅今日(3/13)以書面質詢指出,北市自去年年底起陸續在91個路口換設的新式有聲號誌系統,由於聲響設計相似、音量過小,不同號誌器聲響又會產生誤導,再加上感應器可感應距離太短,感應器本身又無提示作用,視障人士帶著感應器上路,可能會因而被困在馬路中央動彈不得。而且目前有聲號誌普及率僅達4%,可使用區域太少。市府花了4200多萬設置,但視障人士上街還是要戰戰兢兢的靠自己摸索,根本是浪費公帑。

  陳玉梅議員服務處日前接獲家中有視力退化長輩的民眾陳情表示,北市於去年底開始在各路口新設的有聲號誌,由於操作介面分成東西向、南北向與行人專用3種,還各自有3種不同的響聲系統,實在過於複雜。視障人士如要依靠該套系統過馬路,除了要先搞清楚東南西北,還要學會三種相似聲響之間的差別,難度不小。只要在交通繁忙路段一個不留神,或是記錯聲響對應指引方向,通行安全立刻遭受威脅。不敢想像長輩依靠該系統上路,會發生什麼問題。

  此外,家住大同區的彭姓視障夫婦也反應表示,目前有聲號誌實在設點太少!在2月中市府發放感應器後,出門時立即帶感應器上路,但是從家門口出發走了一大圈,卻發覺除了車輛行進聲與喇叭聲外,什麼都沒聽到。之後想改以按壓方式啟動,但摸了半天,才在路人提醒下發現,原來從住家一路走來,竟然連一支有聲號誌都沒有。先生生氣的說,「市府不是說大同區裝最多嗎?怎麼承德路上一支都沒有?讓視障人士像傻子一樣拿著感應器比來比去,根本是欺負視障人士!

  之後在陳玉梅議員服務處陪同下,彭姓視障夫婦特別改前往重慶北路路口測試,卻又發現新版有聲號誌聲響實在太小,在車潮川流、路幅甚寬的重慶北路與中山南北路段,大約走到馬路中央,就已經幾乎聽不到聲響。再加上感應器可感應距離過短,對向路口的有聲號誌無法及時感應指引,一時之間進退不得,險象環生。而原以為會同步以震動或是聲響方式進行輔助指引的感應器,這時也才發現除了開機時會一聲外,其餘時候竟然一點警示功能都沒有,無法協助釐清週遭狀況。最後只好放棄依賴該套系統,回復原始的聽聲辨位方式前進。

  而改以按壓方式使用有聲號誌時也發現,如果按壓時欲通行方向正好為綠燈,被啟動的有聲號誌當下並不會立即做出指引,而是必須等下一個綠燈時才會發出聲響指引。這樣的設定或許對按壓時即將變燈的視障人士有保護作用,但以台大醫院前中山南路跨徐州路段(南北向)為例,明明按壓時還剩85秒可以過馬路,但視障人士卻可能因為按的時候正好是綠燈,而必須傻傻的站在路口等近3分鐘,直到下一輪綠燈時才聽得到指引聲響的烏龍,設計實在不夠人性。

  而且在十字路口,除非為行人可全時相通行路段,否則在該路口,市府還是會在同一桿柱上,以同一系統啟動方式,分設兩支南北向與東西向之專用時相有聲號誌啟動器。但也因為兩支啟動器設置位置太近,在聲響輪流啟動與相互干擾下,再加上「遇綠燈時,第一次按壓不啟動」時間差設計,視障人士如在按壓時正好碰上綠燈,則他所聽到的第一次聲響反而將是來自於衝突方向可通行的指引聲,讓視障人士誤以為已可通行而被導去給車撞的憾事發生。

  此外,新式有聲號誌系統的急促音設計也有問題!雖然目前北市各路口行人可通行時間設定不盡相同,但新式有聲號誌系統卻全部設定為警示音鄉起3聲後,不管綠燈剩餘秒數長短,全都自動轉為以急促音的方式進行警示。這樣的設定模式,也讓依靠該系統過馬路的視障人士,在無從判斷剩餘秒數的情形下,才剛起步就以為可通行時間已所剩不多,而又陷入進退兩難的窘境。

  陳玉梅議員指出,從民國80年起,在視障團體強力要求下,北市府即逐步建構有聲號誌系統。而自年底開始,更花了4200多萬經費,在全市91個路口汰換為現行市府自行研發之具備3種通行時相、3種導引聲響的新式有聲號誌。此外也同步配發給全市5813名視障各一組可於5公尺距離內自動感應啟動有聲號誌的隨身感應器,希望能提供視障人士與老年視力退化民眾一個更無障礙的交通環境。

  但以目前北市總共有2259個路口,卻僅有91個路口設有有聲交通號誌,普及率僅達4%實在過低。而且目前有聲號誌又多半僅設置在政府機關、車站、醫院與公園前等行人較多之交通路口,但一般視障人士平時最常出入的住家周遭,卻反而可能一支都沒有,用到的機會實在不高。陳玉梅議員批評,市府關起門研發這套系統,不僅無法滿足與保障視障人士交通安全需求,還讓視障人士根本不常有機會使用,實在是浪費公帑。視障人士過馬路與其靠這套指引系統,還不如「靠自己慢慢摸、慢慢聽還來得安全,有尊嚴」。

  陳玉梅議員質疑,視障人士一定搞的清楚3種警示聲響的差別清楚嗎?市府相關宣導足夠嗎?視障人士能夠清楚區別同一路口的兩個不同有聲號誌聲響嗎?如果「遇綠燈時,第一次按壓不啟動」視障者沒有發現時,而以同一桿柱的另一時相聲響作為可通行警示,把視障人士導引去被車撞,這樣的責任到底要誰來負?原本是作為「無障礙設施」輔具的用心設計,卻讓視障人士連過個馬路都要如履薄冰,政策美意蕩然無存。

  陳玉梅議員除要求,市府交通管制工程處除應就警示音聲響大小、與急促音警示之剩餘時間設定進行重新檢討與調整外,也應針對「遇綠燈時,第一次按壓不啟動」所造成的問題進行研議與克服。此外,現行所配發的攜帶式感應器,陳玉梅議員也要求應再增加震動或警示音聲響,以確實輔助行進中之視障人士能更準確的掌握交通現況。而後續也應再積極提高有聲號誌設置普及率,並加強宣導使用方式,以提供視障人士一個安全的無障礙行進環境。

( 在地生活大台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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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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