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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風‧周南‧桃夭 《周南·桃夭》出自《詩經·國風·周南》,是《詩經》三百零五篇的第六篇,這不能不說它在《詩經》中的地位是很為突出的。這是一首祝賀女子新婚的詩。全詩構思工巧,層層遞進。首章“桃之夭夭,灼灼其華”一句就給讀者帶來一片生機勃勃、春光明媚的自然景色,又象徵著青年男女嫁娶的大好時光,並烘托著容貌如花的美麗新娘的青春氣息,預示著婚姻的美滿幸福。接著二章、三章,用桃實碩大且多,象徵新娘多子多孫,用桃葉茂密蔥綠象徵新娘于歸後,家族昌盛,使全詩洋溢著民間婚嫁熱情歡快的生活氣氛,真是天然妙筆!而且《桃夭》所創造的比興,已成為後世文學作品中的成語,“之子於歸”、“宜其室家”,也被後世奉為結婚的楹聯。可見其影響深遠。寫過《詩經通論》的清代學者姚際恒說,此詩“開千古詞賦詠美人之祖”,並非過當的稱譽。 今譯 桃樹含苞滿枝頭,花開燦爛如紅霞。姑娘就要出嫁了,夫妻和睦是一家。 桃樹含苞滿枝頭,果實累累墜樹丫。姑娘就要出嫁了,夫妻和睦是一家。 桃樹含苞滿枝頭,桃葉茂密色蔥綠。姑娘就要出嫁了,夫妻和睦是一家。 1、夭夭:樹枝柔嫩隨風搖曳的樣子。一說茂盛而豔麗的樣子。灼灼:花朵鮮豔盛開的樣子。華:同“花”。孔疏曰:“夭夭,言桃之少;灼灼,言華之盛。桃或少而不華,或華而不少,此詩夭夭灼灼並言之,則是少而有華者。故辨之言桃有華之盛者,由桃少故華盛,比喻此女少而色盛也。”這裡用桃花來比興,顯然不僅僅是一種外形上的相似,春天桃花盛開,又是男女青年結婚的極好季節。《易》曰:“春桃生花,季女宜家。”宋朱熹《詩集傳》曰:“周禮,仲春令會男女。然則桃之有華,正婚姻之時也。”因為古者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過此就算不及時了。《周禮媒氏》曰:“仲春之月,令會男女。於是時也,相奔不禁。若無故而不用令者,罰之。司男女之無夫家者而會之。”《毛詩正義》曰:“禮雖不備,相奔不禁。即周禮仲春之月令會男女於是時也,相奔者不禁是也。”又曰:“言三十之男,二十之女,禮雖未備,年期既滿,則不待禮會而行之,所以繁育民人也。”結合到本詩中所表現的新婚之喜和對新娘的美好祝福,而傳說婚嫁年齡於此不著,認為不大可能是男三十,女二十。孔疏曰:“《摽有梅》卒章傳曰:三十之男、二十之女不待禮會而行之,謂期盡之法。則‘男女以正’謂男未三十女未二十也。此三章皆言女得以年盛時行,則女自十五至十九也。女年既盛,則男亦盛矣,自二十至二十九也。” 2、之子:這位姑娘。於歸:女子出嫁,古代把丈夫家看作女子的歸宿,故稱“歸”。“之子於歸”一句,毛傳曰:“之子,嫁子也。於,往也。”《說文》曰:“子,人以為稱。”《爾雅·釋訓》:“之子也,是子也。”子,古代稱男子,亦可稱女子。《召南鵲巢》:“之子於歸,百兩禦之。”鄭箋雲:“之子,是子也。禦,迎也。之子其往嫁也,家人送之,良人迎之。車皆百乘,象有百官之盛。” 3、宜:和順、親善。室:指夫妻所居。家:指一門之內。此句指善處室家和家人。“宜其家室”等句,鄭箋云:“宜者,謂男女年時俱當。”《說文》:“宜,所安也。”《小雅·常棣》:“宜爾室家,樂爾妻孥。”《齊詩》:“古者謂子孫曰孥。此詩言和室家之道,自近者始。”鄭箋云:“族人和則得保樂其家中大小。”所謂的室家、家室、家人,均指夫婦。《左傳桓公八年》:“女有家,男有室,室家謂夫婦也。”朱熹《詩集傳》:“宜者,和順之意。室,謂夫婦所居;家,謂一門之內。歎其女子之賢,知其必有以宜其室家也。”王先謙《集疏》:“《孟子》:‘丈夫生而願為之有室,女子生而願為之有家。’上指其夫,故專言家,下論夫婦之道,故兼言室家。”其實,除開具體的細節上的區別,這句話的意思還是很好解的,正是對於女子未來的家庭生活的美滿祝福。 4、蕡(fén墳):肥大。有蕡即蕡蕡。蓁蓁(音:真):葉子茂密的樣子。蓁(zhēn真):葉子茂盛各章的前兩句,是全詩的興句,分別以桃樹的枝、花、葉、實比興男女盛年,及時嫁娶。毛傳雲:“蕡,實貌。非但有華色,又有婦德。”又雲:“蓁蓁,至盛貌。有色有德形體至盛也。”這是對新娘的各個方面的讚美,主要還是突出了女子作為社會單位的夫婦組合的教化和功利的作用。 《周南·桃夭》 - 讀解 一首簡單樸實的歌,唱出了女子出嫁時對婚姻生活的希望和憧憬,用桃樹的枝葉茂盛、果實累累來比喻婚姻生活的幸福美滿。歌中沒有濃墨重彩,沒有誇張鋪墊,平平淡淡,就像我們現在熟悉的、誰都能唱的《一封家書》、《同桌的你》、《小芳》一類的歌。魅力恰恰就在這裡。它符合天地間一個基本的道理:簡單的就是好的。 正如女子化妝,粉黛輕施的淡妝總有無窮的神韻,沒有的地方總覺得有,有的地方總覺得沒有。濃妝豔抹,厚粉濃膏,不僅豔俗,而且拒人於千里之外,讓人疑心厚重的脂粉底下有多少真實的貨色,或許卸下妝來是半老徐娘一個或滿臉雀斑。簡單是質樸,是真實,是實在,是親切,是縈繞心間不能忘卻的情思。刻意修飾是媚俗,是虛偽,是浮泛,是淺薄,是令人生厭,是古人常說的惡俗。簡單質樸既是人生的一種境界,也是藝術的一種境界,並且是至高的境界。 《周南·桃夭》 - 鑒賞 這是一首寫一個待嫁女子,對婚姻懷有特別的渴望的詩作。全詩構思工巧,層層遞進。這首詩非常有名,即便只 讀過很少幾篇《詩經》的人,一般也都知道“桃之天天,灼灼其華”。這是為什麼呢?我想,無非有這樣幾個原因:其一、詩中塑造的形象十分生動。拿鮮豔的桃花,比喻少女的美麗,實在是寫得好。誰讀過這樣的名句之後,眼前會不浮現出一個象桃花一樣鮮豔,象小桃樹一樣充滿青春氣息的少女形象呢?尤其是“灼灼”二字,真給人以照眼欲明的感覺。清人姚際恒說:“桃花色最豔,故以取喻女子;開千古詞賦詠美人之祖。”(《詩經通論》)並非過當的稱譽。 其二、短短的四字句,傳達出一種喜氣洋洋的氣氛。這很可貴。“桃之夭夭,灼灼其華。之子於歸,宜其室家”,細細吟詠,一種喜氣洋洋、讓人快樂的氣氛,充溢字裡行間。“嫩嫩的桃枝,鮮豔的桃花。那姑娘今朝出嫁,把歡樂和美帶給她的婆家。”你看,多麼美好。這種情緒,這種祝願,反映了人民群眾對生活的熱愛,對幸福、和美的家庭的追求。 其三,這首詩反映了這樣一種思想,一個姑娘,不僅要有豔如桃花的外貌,還要有“宜室”、“宜家”的內在美。這首詩,祝賀人新婚,但不象一般賀人新婚的詩那樣,或者誇耀男方家世如何顯赫,或者顯示女方陪嫁如何豐盛,而是再三再四地講“宜其家人”,要使家庭和美,確實高人一等。《桃夭》所創造的比興,以及已經成為後世文學作品中的成語“之子於歸”、“宜其室家”,也被後世奉為結婚的楹聯,可見其影響深遠。 《桃夭》篇的寫法也很講究。看似只變換了幾個字,反復詠唱,實際上作者是很為用心的。頭一章寫“花”,二章寫“實”,三章寫“葉”,利用桃樹的三變,表達了三層不同的意思。寫花,是形容新娘子的美麗;寫實,寫葉,不是讓讀者想得更多更遠嗎?密密麻麻的桃子,鬱鬱蔥蔥的桃葉,真是一派興旺景象啊!這首詩不難懂,但其中蘊藏的道理,卻值得我們探討。 一個問題是,什麼叫美,《桃夭》篇所表達的先秦人美的觀念是什麼樣的?“桃之夭天,灼灼其華”,很美,豔如桃花,還不美嗎?但這還不行,“之子於歸,宜其室家”,還要有使家庭和睦的品德,這才完滿。這種美的觀念,在當時社會很為流行。關於真善美的概念,在春秋時期已經出現。楚國的伍舉就“何為美”的問題和楚靈王發生了爭論。伍舉說:“夫美也者,上下、內外、大小、遠近皆無害焉,故曰美。若於目觀則美,縮於財用則匱,是聚民利以自封而瘠民也,胡美之為?”(《國語·楚語》)很清楚,伍舉的觀點是“無害即是美”,也就是說,善就是美。而且要對“上下、內外、大小、遠近”各方面都有分寸、都無害。這種觀點最主要的特點是強調“善”與“美”的一致性,以善代替美,實際上賦予了美以強烈的政治、倫理意義。“聚民利以自封而瘠民也,胡美之為?”那意思是說,統治者重賦厚斂,浪費人力、物力,縱欲無度,就不是美。應該說,這種觀點在政治上有一定的意義。但它否定了“善”與“美”的差別,否定了美的相對獨立性,它不承認“目觀”之美,是其嚴重局限。這種美的觀念,在當時雖然也有其對立面,也有人注意到了“目觀”之美,但這種善即是美的觀點,在先秦美學中應該說是具有代表性的,而且先秦儒家的美學觀念,主要是沿著這個方向發展的。 孔子也持著這樣一種美學觀點,“《詩》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無邪’”,他讚賞“詩三百”,根本原因是因為“無邪”。他高度評價《關雎》之美,是因為它“樂而不淫,哀而不傷”(《論語·八佾》),合於善的要求。在評價人時,他說:“如有周公之才之美,使驕且吝,其餘不足觀也已。”(《論語·泰伯》)善與美,善是主導方面。甚至連選擇住處,孔子也說:“裡仁為美。”(《論語·裡仁》)住的地方,有仁德才是“美”的地方。可見,孔子關於美的判斷,都是以善為前提的但孔子的美學觀,畢竟是前進了。它已經不同于伍舉的觀點,已經開始把美與善區別開來,作為不同的兩個標準來使用了。“子謂《韶》:‘盡美矣,又盡善也’;謂《武》:‘盡美矣,未盡善也’。”(《論語·八佾》)當然,通過對《韶》與《武》的評價,還是可以看出,“盡美”雖然被賦予在“盡善”之外的一個相對獨立的地位,但只是“盡美”,還不能說是美,“盡善”才是根本。 至此,回頭再來看看《桃夭》篇,對它所反映的美學思想,恐怕就更好理解了。在當時人的思想觀念中,豔如桃花、照眼欲明,只不過是“目觀”之美,這還只是“盡美矣,未盡善也”,只有具備了“宜其室家”的品德,才能算得上美麗的少女,合格的新娘。 第二個問題隨之而來,美的具體內容不僅僅是“豔如桃花”,還要“宜其室家”,也就是美與善之結合,那麼,應該怎樣認識和評價這種觀念呢?先秦人為什麼把家庭和婚姻看得那麼重要呢?把婚姻和家庭看得十分重要,還不僅僅反映在《桃夭》篇中,可以說在整部《詩經》中都有反映。在一定意義上說,《詩經》是把這方面的內容放在頭等地位上的。《桃夭》是三百零五篇的第六篇,不能不說它在《詩經》中的地位是很為突出的。如果我們再把《桃夭》篇之前的五篇內容擺一擺,就更可以清楚地看出,婚姻和家庭問題,在《詩經》中確實是佔有無與倫比的地位。 三百篇的第一篇是《關雎》,講的是一個青年男子愛上了一個美麗的姑娘,他日夜思慕,渴望與她結為夫妻。第二篇《葛覃》,寫女子歸寧,回娘家探望父母前的心情,寫她的勤、儉、孝、敬。第三篇《卷耳》,寫丈夫遠役,妻子思念。第五篇《螽斯》,祝賀人多生子女。第六篇,即《桃夭》,賀人新婚,祝新娘子“宜其室家”。以上是三百篇的頭幾篇(除掉第四篇),它們寫了戀愛,結婚,夫妻離別的思念,渴望多子,回娘家探親等等,可以說把婚姻生活中的主要問題都談到了。 一部《詩經》,三百零五篇,開卷頭幾篇幾乎全部是寫婚姻家庭問題的,豈不令人深思?不論是誰編輯的“詩三百篇”,不論孔子是刪詩了、還是整理詩了,抑或是為“詩三百篇”作了些正樂的工作,都不容置疑地說明了他們是十分重視婚姻和家庭問題的。應該怎樣認識和評論這個問題呢?春秋戰國時期,生產力水準還很低下,家庭是社會的最基本單位,每個人都仰仗著家庭迎接困難,戰勝天災,爭取幸福生活,當然希望家庭和睦、團結。娶親是一件大事,因為它關係到家庭未來的前途,所以,對新人最主要的希望就是“宜其室家”。這很容易理解。 [文章摘自網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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