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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邱小妹」事件報導不符事實
2009/06/23 12:14:59瀏覽2267|回應0|推薦2

善待動物就是一種生命教育

董事長樂團的大鈞,這兩天被人罵翻天。他和家人把養到十六歲的老狗,帶去交給動物收容所。明知道那麼老又有病的狗,不可能有人領養,多半就要走上安樂死一途。換句話說,不肯照顧老狗也就算了,連讓牠安樂死都選最「方便」的方法。此事連收容所工作人員都看不過去,po上網公諸於世,引發網友撻伐,才讓大鈞把狗領回。

老實說,即使大鈞發表了長篇聲明稿解釋,但這樣的行為,尤其背後的心態,還是令愛動物人士不能原諒。孟子問:「人之異於禽獸者幾希?」得到的答案是:仁義,而仁義的根源則在人有惻隱之心。講得更白話些,就是看到別人痛苦會感到不忍心,從這裡開始,才有了人間一切品德的可能性。

很多人覺得,台灣社會出了嚴重問題,因為很多人失去了基本的惻隱之心。而且我們的學校與社會教育,也都輕忽惻隱之心的重要性。看到痛苦無動於衷,進而對自己行為給其他生命帶來痛苦亦無動於衷,是件極可怕的事。多少邪惡,就是從這種「無動於衷」產生出來的。不只是近來傳出各種虐待動物事件,遠從「邱小妹」被親生父親當街毆打、路人圍觀、醫院排拒的新聞,到最近飆車族肆意傷人而無所悔悟等,都顯示台灣社會嚴重缺乏惻隱之心。

教育部要投資十二億元讓台灣變得「有品」,尤其是要讓學童提升品德。這件事的重要性值得全力支持,重點是要找到有效的方法,從品德的起點,也就是惻隱之心,開始做起。例如陸續傳出有些學校,由校方收養流浪狗擔任「校犬」,成為師生共同關心、共同愛護的對象。這樣一種讓學生從實際行為、親身參與的生命教育,其培養愛心、培養品德的效果,遠勝於多少書本上或師長訓話的意義。

對於生命的尊重,對於痛苦的同情,就是品德的出發點。別小看隨便棄養老狗、虐待動物的行為,這正是衡量一個社會的生命教育成功與否的指標。教育部推動「有品」,從教導學生愛護動物做起,就能激發出多少人性和良知。

【2009/06/19 聯合晚報】(看新聞原文)

聯合滋事庫轉貼讀者指正。聯合報至今無回應。蕭記者 2005/09/23 當時報導請見此

genie 發言於2009-06-20 05:11:21          

支持這篇社論,但有一個錯誤:
「邱小妹」被酒醉的父親當街毆打、路人並沒有光圍觀,是統一超商的年輕店員看到,阻止並報警,「邱小妹」才會被送醫急救,「邱小妹」的父親也才會立即被警方逮捕。至於「邱小妹」後續被市立醫院的醫生,因懼於自己能力不足,而成了醫院人球,那是另一回事。
請記者不要因事過境遷,就搞錯了。

genie 發言於2009-06-20 05:14:55        

聯合報自己的報導
【聯合新聞網 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今年初引起社會震驚的邱小妹醫療人球案,邱小妹的父親邱光仁被控家暴傷害致死罪,台灣高等法院二審昨天宣判,維持一審的十二年徒刑。


判決指出,邱光仁在今年一月九日晚間帶女兒外出玩樂,後來在台北市國父紀念館附近的便利商店外與人喝酒聊天。他原本抱著想睡覺的邱小妹,後來因手痠,要她自己走路;邱小妹因睡意正濃而哭鬧,被摑數個耳光。


邱小妹痛醒而閃躲,邱光仁怒氣未消,又抓著她的頭髮繼續毆擊;便利商店店員聽到玻璃撞擊聲外出察看,發現邱小妹手往下垂,沒有反應,狀似睡著,報警處理。邱小妹被送仁愛醫院轉診至台中童綜合醫院急救,於一月廿三日晚間死亡。


判決指出,邱光仁不知妥善照顧孩子,使其免於餐風宿露,竟於隆冬夜深之際,仍帶著不到五歲的邱小妹在外與他人飲酒;又不顧她是否睡意正濃,便強要她自己行走,不從即毆打至嚴重傷害而死亡,讓幼小生命白白斷送。


法官指出,邱小妹的際遇確實令人悸痛,邱光仁的行徑更令人髮指,天理難容;但念他是社經地位低落的單親爸爸,父兼母職,要負擔生計,又要獨力扶養幼女,身心俱疲,犯後只望邱小妹投胎到好人家,可見其內心備受煎熬,遂判他十二年徒刑。


邱光仁被控罪名,最高可判處無期徒刑。

( 時事評論媒體出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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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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