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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電腦(Apple)創始人支持伯尼桑德斯選美國總統的感想
2015/09/20 00:05:38瀏覽1209|回應2|推薦91

今年(2015831日蘋果電腦公司(Apple)創始人斯蒂夫沃兹尼克(Steve Wozniak)發了一條Tweet支持美國民主黨總統候選人伯尼桑德斯(Bernie Sanders),斯蒂夫沃兹尼克雖沒有他合夥人斯蒂夫賈博斯(Steve Jobs)的名氣,我倒是比較欣賞他,因此這條新聞引起我的注意.

伯尼桑德斯是美國佛蒙特州(Vermont)的參議員,其實是無黨籍,他的政見傾向社會主義,但是社會主義在美國不成氣候,所以他在參議院議事時大都與理念較接近的民主黨合作,選總統自然也是以民主黨身分較有希望,所以參加民主黨初選(美國的政黨與台灣的政黨性質不同,入黨轉黨全憑自己意願,共和黨參選人唐納德川普(Donald Trump)是另一個例子).至於一向不太發表政治意見的斯蒂夫沃兹尼克為什麼會發這條Tweet呢?有跡可循,請聽下文分解.

1992年蘋果電腦公司史上第12號雇員羅伯特克陵吉利(Robert X. Cringely,這是筆名)寫了一本書《意外的帝國》(Accidental Empires)詳細的敘述了個人電腦的發展史,他身歷其境所以書裡有很多之前不為人知的內幕,以及為什麼是「意外」.1996年他與電視公司合作將那本書濃縮成一部記錄片《書呆子得勝記》(Triumph of the Nerds: The Rise of Accidental Empires)在美國公共電視台(PBS)播出,記錄片結尾有一個人說想像中的科技人都是不計名利以研發新產品為樂,並以造福大眾為主旨,但是這記錄片裡的每個人(包括如今聖人般的比爾蓋茲(Bill Gates))卻都是時時刻刻處心積慮的只想打敗對手據市場為己,實在令人詫異,她問羅伯特克陵吉利這群人裡有沒有「好」人?他回答說如果要挑一個好人,那就是斯蒂夫沃兹尼克了.

世上每個人從某一角度來看都可以是好人,某某人是不是好人其實見仁見智.讓我們從下面幾件事來稍微了解一下斯蒂夫沃兹尼克這的人生哲理.

(一)1973斯蒂夫賈博斯在電玩公司Atari上班,聽上級說誰能減低電玩機器的電子零件用量(也就是減低成本)的就有賞.他不懂電路設計於是找了在電腦公司HP上班的好友斯蒂夫沃兹尼克來幫忙,並答應平分獎金,後來得了獎,斯蒂夫賈博斯卻隱瞞獎金總數,少給了斯蒂夫沃兹尼克一些錢,斯蒂夫沃兹尼克得知後也不以為意,還說如果當初斯蒂夫賈博斯說他確實需要多一點錢,他也會答應.從下面的(二)可以證明他真的是不計較

(二)斯蒂夫沃兹尼閒來無事在家裡喜歡搞電子線路消遣,有一天他想了個好主意可以簡化字體顯示的線路,這在簡化個人電腦設計上算是一個突破,他以此為基礎設計了Apple I,拿到公司希望HP用它的財力大量生產實現他的理想,主管卻沒眼光而不領情.他於是將設計圖不計酬勞要與業餘搞電子線路同好分享,有生意眼光的斯蒂夫賈博斯得知後勸他合作成立公司自己製造自己賣,才有了日後大大的有名的Apple II

(三)1985年左右斯蒂夫沃兹尼因理念不合離開蘋果電腦,從此脫離職場,之後我在洛杉磯時報(L. A. Times)讀到一條新聞說他閒來無事時還做義工在住區附近的初中教電腦.

(四)2012年蘋果電腦iPhone 5的一件專利官司裡打三星(Samsung斯蒂夫沃兹尼克得知後說他很反對法官的判決(I hate it),他說那官司裡的所爭的專利大都是設計上的細節,雖然好但談不上發明,他並說所有公司應該分享專利,看誰能設計出最能造福大眾的產品才是上策斯蒂夫沃兹尼亞克這理想只適用於大同世界,我輩此生此世應該無福經歷.不過他說很多專利是設計上的細節談不上發明正確的指出今天美國專利制度的一個嚴重的問題有親身經歷所以略知一二.

1980年代中期GPS開放民用,我上班的公司做民航機導航儀器有幸參加了GPS航空導航儀器的研發,因此與兩位同事共同獲得兩樣GPS儀器設計的美國專利.申請專利之初我問主管工程部的副總裁為什麼申請這樣無聊的專利,他說這叫做防禦性的專利,假設別的公司也想到同樣的主意而搶先申請並得到專利權,我們就不能合法應用這個當初自己想出來的設計,我覺得這實在很荒謬.這類的專利權其實屬於公司,個人的好處是公司每個專利給了八百美金和一個獎牌,第一次我還上台領獎,第二次就不去了,不過Every man has his price,獎金還是歡喜收下,獎牌只掛家裡給自己欣賞

從我的專利可看出美國專利制度的敗壞,蘋果電腦算是有創意的公司但也難逃濫用專利制度的嫌疑,除了前面所說的iPhone 5專利案,它曾申請過一個專利(不知有沒有核准)跟我的專利一樣的無聊,那就是Slide-to-unlock」,讓你手指滑過手機或平板電腦面板就可開機,就像斯蒂夫沃兹尼所說的,這種與人方便的功能不僅不算發明也不應該據為己有.

由以上幾點來看(除去我的牢騷),斯蒂夫沃兹尼克是個注重「大我」的人,他支持相信天下為公的伯尼桑德斯,也就是另一個也嚮往大同世界的人,倒是件很合理的事

附記:講到蘋果電腦,順便提一下我對201599日它的新產品發表會的一點感想.他們很「神氣」的介紹了神奇的觸控筆(Apple Pencil)和精巧的蓋鍵盤(cover-keyboard).不過那個觸控筆和日本公司Wacom已在市上銷售的Intuos的功能類似,我倒是很喜歡 Apple Pencil,希望它不要將它的設計據為己有.蓋鍵盤也和微軟(Microsoft)的Surface所用的幾乎一樣.有趣的是早在2012年就有一位漫畫家預測「將來」蘋果電腦會將蓋鍵盤拿來做為自己的創意而引以為豪,請見附圖並注意右下角的年份,圖中人物左邊兩幅裡那位顯然是當年微軟的CEO,最右邊那一幅裡沾沾自喜的接受讚美的那位自然是蘋果電腦現任CE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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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herine L.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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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20 13:26
我曾經待過首飾業,抄名牌的首飾是司空見慣的事。專利一事讓我想到以前在達拉斯首飾界聽過的抓"copy right" 的實例。那是在達拉斯世貿中心,穿制服的FBI 人員接獲舉報,衝進四家華人開的銀首飾批發店,所有在店裡的人都留在店外,不准進來,私人包包也不能帶出店外。搜證之後,這四家華人店就吃上官司,花了錢請律師了事。
吳怡仁(yizenwu) 於 2015-09-21 00:11 回覆:
據我所知版權制度(copy right)還沒有像專利制度那樣被廣泛濫用的現象.

劉昕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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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20 11:54

細節上的技術突破視為專利

那是科技商業化的普遍心理

所以純搞科技研究的人思想較單純心胸較寬廣

純屬各人淺見

假日愉快~


健康吉祥 / 劉昕
吳怡仁(yizenwu) 於 2015-09-20 12:13 回覆:
你的觀察很正確.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