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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16 15:54:15瀏覽319157|回應29|推薦72 | |
依據慣例,本文章拋棄著作權,歡迎轉載、引用、到處分享,感謝您願意幫忙將事實傳送給更多人知道。 看到很多有關陳水扁新聞下面的回應,竟然還有人以為陳水扁是從看守所送到北榮治療,還有人認為陳水扁的案子拖到現在沒有判決確定,馬政府太無能。看了實在令人搖頭,自己沒常識也不看電視,亂做評論的理盲爛情者太多了,國家不亂才怪。 為了讓大家可以方便查閱,所以把陳水扁的案子,作一簡單彙整,下次如果再看到有部落客耍蠢(例如蛔蟲派大師),就可以嗆回去,想當評論員,至少資訊要正確再來評論。 先解釋何謂三審定讞:即地方法院、高等法院與最高法院之法官審判都已經確定,不會再改變的最終確定判決結果。 陳水扁、吳淑珍三審定讞判有罪的案子: 一、龍潭案:辜成允行賄4億元,扁珍收賄3億元,其他共犯收賄1億元,國庫用百億元購買龍潭工業用地,至今仍有山坡地不符建廠規格閒置無法使用。 三審判決定讞:99.11.11.陳水扁有期徒刑11年、罰金1.5億元;吳淑珍有期徒刑11年、罰金1.5億元。(99年台上字第7078號,審判長:謝俊雄) 一審:98.09.11.判決(97年金矚重訴字第1號、審判長:蔡守訓)扁20年罰金1.5億元;珍20年罰金1.5億元。 二審:99.06.11.判決(98年矚上重訴字第60號、審判長:鄧振球)扁12年罰金1.5億元;珍12年罰金1.5億元。 二、陳敏薰案:陳敏薰行賄吳淑珍1千萬元,想要取得大華證券董事長,最後因林全、辜仲瑩等人拒絕配合,以台北101董座交差。 三審判決定讞:99.11.11.陳水扁有期徒刑8年、罰金5百萬元;吳淑珍有期徒刑8年、罰金5百萬元、洗錢部份7個月。(99年台上字第7078號、審判長:謝俊雄) 一審:98.09.11.判決(97年金矚重訴字第1號、審判長:蔡守訓)扁8年罰金5百萬元;珍8年罰金5百萬元。 二審:99.06.11.判決(98年矚上重訴字第60號、審判長:鄧振球)扁8年罰金5百萬元;珍8年罰金5百萬元,洗錢部份7個月。 三、南港案:力拓公司郭銓慶行賄吳淑珍9181萬(美金273.55萬元),取得評選委員名單再加以行賄,獲得南港展覽館興建工程35億9313.5萬元標案。 三審判決定讞:101.07.26.吳淑珍有期徒刑9年、罰金2千萬元。(101年台上字第3895號、審判長:賴忠星) 一審:98.09.11.判決(97年金矚重訴字第1號、審判長:蔡守訓)珍18年罰金9千5百萬元。 二審:99.06.11.判決(98年矚上重訴字第60號、審判長:鄧振球)珍16年罰金3千萬元。 最高法院:99.11.11.發回更審。(99年台上字第7078號、審判長:謝俊雄) 更一審:100.08.26.判決(99年矚上重更(一)字第3號、審判長:沈宜生)珍9年罰金2千萬元。 四、龍潭案洗錢部份:扁家取得辜成允3億元賄款,透過人頭帳戶洗錢至海外。 三審判決定讞:101.07.26.陳水扁有期徒刑2年、罰金3百萬元;吳淑珍有期徒刑2年、罰金3百萬元。(101年台上字第3895號、審判長:賴忠星) 一審:98.09.11.判決(97年金矚重訴字第1號、審判長:蔡守訓)未判刑。 二審:99.06.11.判決(98年矚上重訴字第60號、審判長:鄧振球)未判刑。 最高法院:99.11.11.發回更審。(99年台上字第7078號、審判長:謝俊雄) 更一審:100.08.26.判決(99年矚上重更(一)字第3號、審判長:沈宜生)扁2年罰金3百萬元;珍2年罰金3百萬元。 五、元大併復華案:元大馬家行賄2億元,扁珍幫忙除去辜家競爭,元大取得復華金經營權。復華金股本31億元,公股從兩席董事到最後一席都沒有。 三審判決定讞:101.12.20.陳水扁有期徒刑10年、罰金1億元;吳淑珍有期徒刑8年、罰金8千萬元。(101年台上字第6482號、審判長:陳世雄) 一審:99.11.05.判決(98年矚金重訴字第1號、審判長:周占春)扁無罪、珍無罪。 二審:100.10.13.判決(99年矚上重訴字第77號、審判長:張傳栗)扁10年罰金1億元;珍10年罰金1億元。 六、教唆偽證罪案:吳淑珍教唆子、女、女婿作偽證,將國務費私用發票說是公務支出。 三審判決定讞:100.08.17.吳淑珍有期徒刑9個月。(100年台上字第4520號、審判長:洪文章) 一審:98.09.01.判決(98年訴字第1272號、審判長:陳興邦)珍1年。 二審:99.02.03.判決(98矚上訴字第11號、審判長:蔡永昌)珍9個月。 以上案件合併執行刑期:陳水扁有期徒刑20年、併科罰金2億5千萬元;吳淑珍有期徒刑20年、併科罰金2億元。所有貪污金額6億181萬元沒收。 陳水扁、吳淑珍三審定讞判無罪的案子: 一、辜仲諒案:辜仲諒93年總統大選給予陳水扁2億元,立委選舉給予5500萬元,判定為政治獻金,三審定讞無罪。(如果比照國泰、元大案,中信金在總統大選時幹掉陳敏薰取得開發金控股權,可能就不會無罪定讞,可惜98年社會民粹胡鬧鬼扯,逼特偵組提早起訴,未把2億元與開發金控股權之爭結合,讓扁家全身而退。) 二、機密外交案:陳水扁任內15次外交出訪,每次零用金先扣3萬美元自留,其餘7萬美元才交由馬永成、林德訓支付相關費用,因領據部分領取視同核銷,所以三審定讞無罪。 陳水扁、吳淑珍透過民進黨在立法院黑手干預司法免訴的案子: 國務機要費案:陳水扁任內國務機要費以私用發票、假發票、假犒賞清冊、公費私用貪污1億742萬元之款項。更二審審理(101年矚上重更(二)字第2號、審判長:蔡新毅,原受命法官調派,105年轉審判長陳世宗、受命法官黃斯偉及陪席法官孫惠琳續辦;108年由鄭水銓庭長接續) 一審:98.09.11.判決(97年金矚重訴字第1號、審判長:蔡守訓)扁無期徒刑、珍無期徒刑。 二審:99.06.11.判決(98年矚上重訴字第60號、審判長:鄧振球)扁20年、珍20年。 最高法院:99.11.11.發回更審。(99年台上字第7078號、審判長:謝俊雄) 更一審:100.08.26.判決(99年矚上重更(一)字第3號、審判長:沈宜生)扁無罪;珍無罪。 最高法院:101.07.26.發回更審。(101年台上字第3895號、審判長:賴忠星) 更二審:108年8月28日,承辦法官調動重新抽籤:審判長鄭水銓庭長,受命法官李世華、陪席法官黃雅芬,案號:101年度矚上重更(二)字第2號。 最新開庭日:111.04.01.、111.04.08.、111.04.22.、111.05.06. 宣判日:111.07.15.因05.30.立法院三讀通過國務機要費除罪化,所以陳水扁、吳淑珍、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都宣判免訴。(以後員工家屬可以到公司會計部要求公司拿出部門零用金給員工家屬當家用款了,政治黑手干預司法的最無恥案例。) 陳水扁、吳淑珍目前仍在審的案子: 一、國泰併世華案:國泰蔡宏圖分四年交4億元,陳水扁逼富邦蔡家退出世華購併案,最後國泰與世華兩家董座私底下討論即取得購併案,監察院調查國泰集團獲利200億元,世華銀行股本377億元。目前更一審審理中(102年矚上重更(一)字第1號、受命法官:曾德水) 一審:99.11.05.判決(98年矚金重訴字第1號、審判長:周占春)扁無罪、珍無罪。 二審:100.10.13.判決(99年矚上重訴字第77號、審判長:張傳栗)扁10年罰金1.5億元。 最高法院:101.12.20.發回更審。(101年台上字第6482號、審判長:陳世雄) 更一審:(102年矚上更(一)字第1號、受命法官:曾德水) 庭期:106.07.07. 108.09.17.陪席法官調動,重新抽籤,審判長兼受命法官:曾德水,陪席法官:章曉文、陳如玲法官 110.03.16.受命法官退休,重新抽籤,審判長:葉騰瑞,受命法官:陳梵宇,陪席法官:古瑞君 111.02.08.審判長退休,重新抽籤,審判長:陳梵宇,受命及陪席法官:黃翰義 二、教唆偽證罪案: 陳水扁教唆馬永成、林德訓於國務機要費偵查時做不實偽證。目前發回更一審審理中。 一審:100.07.29.判決(99年訴字第257號、審判長:李英豪)扁2個月。 二審:101.08.17.判決(100年矚上訴字第2號、審判長:葉騰瑞)扁無罪。 最高法院:101.12.13.發回更審。(101年台上字第6359號、審判長:謝俊雄) 更一審:101年度矚上更一字第3號,原受命法官林銓正退休,106年6月5日重新抽籤,由催玲琦任受命法官,審判長:蔡聰明、陪席法官:郭豫珍。109年1月30日,審判長退休生效,重新抽籤,由崔玲琦任受命法官,審判長:郭豫珍、陪席法官:林婷立。案號改為:104年度他調字第1號。109年8月27日林婷立法官調派為刑事第十庭之庭長,依法官會議決議,由林婷立庭長自派令生效日起充任審判長,與陪席法官郭豫珍法官、受命法官崔玲琦法官組成合議庭。 110.08.26.因受命法官調動,依104年8月份法官會議所作決議之分案方式,抽中蔡羽玄法官(禮股)擔任受命法官、劉元斐法官(寅股)擔任陪席法官,並由合議庭配置之審判長林怡秀(德股)為本案之審判長。案號改為:104年度他調字第1號 111.08.31.因陪席法官劉元斐調職離任,依法官會議所作之決議,抽中吳定亞法官(卯股)擔任陪席法官,則本案合議庭配置,審判長為林怡秀審判長(德股),陪席法官為吳定亞法官(卯股)、受命法官為蔡羽玄法官(禮股)。 三、侵占公文罪案:陳水扁97年卸任後,將17,375件公文及機密公文帶出總統府,未歸檔或銷毀。目前在台北地院一審審理中。(101年矚訴字第2號、受命法官:葉藍鸚) 四、洗錢案:國務機要費、國泰併世華、龍潭案、南港等案之洗錢罪。與國務機要費案及國泰併世華案同步發回更審。案號:101年度矚上重更二字第2號。審判長鄭水銓、陪席法官黃雅芬、受命法官李世華。 111.07.15.宣判陳致中、黃睿靚有罪。 五、洗錢案:被追訴陳敏薰行賄1000萬元案的洗錢罪部分。於台北地院一審審理中。(104年度訴字第123號、審判長:柯姿佐) 104.05.22.補充:因陳水扁裝瘋裝死,關在台中監獄培德醫院獨享39.5坪超寬敞豪華會客空間、有健身器材專用、會客、吃探監者帶來的鼎泰豐等美食,還能自己寫抗告狀。個人臥室陳水扁專用9.2坪,6名看護服護員共用102房(8.9坪),103房(4.6坪)為配膳室,104房(4.7坪)為陳水扁先生個人專屬儲物室病監,戶外活動區155坪,可以種菜、慢跑、養鯉魚,還有六名專業看護服侍。(資料來源:http://www.moj.gov.tw/public/Data/4710182430162.pdf) 在103年民進黨九合一選舉大勝下,民進黨舉全黨政客之淫威,公然施壓關說司法,要讓陳水扁保外就醫。矯正署不敵政客施壓,放任醫師扯一堆重病讓陳水扁逍遙法外(104年1月5日保外就醫),造成六名高雄監獄重刑犯自殺身亡(展現對司法不公的抗議。目前在審中的所有案子全都因陳水扁"重病只能在監獄外悠閒散步才會沒事"而無限期停止審理。(以下照片拍攝於104.4.30.) 105.03.06.補充: 在休息數年後,國務機要費更二審審理重新開始,3月4日傳喚除陳水扁外的其他共犯吳淑珍、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陳致中、黃睿靚等七人(另一人不知),當然吳淑珍照樣裝死不出庭。在104.12.23.地檢署針對國務機要費的假發票部分,對陳致中、陳幸妤、趙建銘做不起訴處分。而更早之前104.8.26.則起訴提供假發票給吳淑珍報帳的種村碧君成為國務機要費的共同正犯。 終於法院又開始活起來願意審理了,預計五月開始恢復審理,密集開庭。就看民進黨政府會不會黑手干預司法,讓這全家貪腐住豪宅開名車兒子可以游手好閒的重大貪汙犯逍遙法外。我們繼續看下去...... 105.04.21.補充: 因原來審理國務機要費的受命法官調派他職,延宕多年的國務機要費案,抽籤重新分案,換了新的合議庭:審判長陳世宗、受命法官黃斯偉及陪席法官孫惠琳續辦。扁家又拿出聲請停審的書狀,原本恢復審理的國務機要費,經新合議庭裁定後,陳水扁部分停審,其他被告八人則繼續審理,5月13日開庭。 105.04.25.補充: 民進黨舉全黨挺貪腐政客之力,施壓馬總統要在卸任前特赦陳水扁,馬總統今天明確回應:陳水扁涉及案件還有一部份判決未確定,要件方面確實有問題,無法現在實施。 想縱放貪汙犯逍遙法外,讓司法公義蕩然無存、敗壞國家公平正義、道德是非、走民主倒車搞階級特權,這種該下地獄永世不得超生的無恥決定,就讓民進黨政府去歷史留臭名吧。 105.07.08.補充: 美國司法部罪犯處助理部長卡德威爾(Leslie Caldwell)說,「高層腐敗倡議(The Kleptocracy Initiative)是用來避免貪腐領導人把美國當做他們不法所得的避風港。」 美國司法部七日宣布,將把前總統陳水扁家族用賄款在美國紐約和維吉尼亞州的房產拍賣後的一百五十萬美元歸還台灣。而美國司法部還產台灣的舉動,和卡德威爾說出的這段話,再度讓陳水扁、吳淑珍夫婦,成為美國司法部認證的貪汙領導人和第一家庭。 106.06.24.補充: 由於陳水扁保外就醫期間,可以嗆拍他的麵包師傅(105.10.29.)、到女兒陳幸妤牙醫診所開幕致詞20多分鐘(105.12.24.)、可以參加募款餐會還錄影致詞(106.05.19.)、還能參加音樂會(105.10.30.、106.06.06.發表他作詞的歌曲)。言語無礙、頭腦正常、行動自如,06.5.31.二次金改更一審法官決定於7月7日傳喚陳水扁出庭,了解身體狀況情形,做為是否開庭之參考。 106.09.27.補充: 貪汙犯陳水扁不滿法官曾德水要重新開庭審判,向高等法院聲請法官迴避,高院作出裁定,駁回貪汙犯陳水扁的聲請。 108.11.20.補充: 台灣的司法,只剩下當政客走狗的功能。貪汙犯可以逍遙法外,除了不能關以外,做啥都沒問題,竟然還可以列入不分區立委名單內參選立委。台灣的司法改革,原來是把司法獨立改成司法是狗,聽政客的指揮辦事就好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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