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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kiyo的人言可畏
2012/02/11 00:35:29瀏覽4970|回應75|推薦76

現在Makiyo跳到黃河都無法洗刷自己清白了,檢察官已經被整個社會輿論影響,重重起訴Makiyo,踹幾腳判四年,別人殺人至死都只判一年而已,也沒38萬人出來踐踏。現在連唯一有機會公平為自己申訴的管道都被朱宅神們給斷了,只要Makiyo繼續堅持因被司機打到而發飆,就是說謊,她的公平審理權、工作權、請律師的權利都已經被剝奪了,就看這三天Makiyo精神上還能不能撐得下去,別連生命權都沒了。宅神才是台灣的救世主,生死全由他說了算,連別人的生存權都可以剝奪。

只希望Makiyo的朋友們沒有被社會輿論嚇到,全都拋棄掉她,這幾天看有沒有人能陪在她的身邊,度過這段日子。被整個社會鬥爭,連公權力都無法公平對待,這種被遺棄的感覺,不是常人可以捱得過。唉,我只想到阮玲玉的「人言可畏」。

如果當天林姓司機沒有碰觸到Makiyo,我相信Makiyo就算被趕下車頂多用力摔車門而已,這是人性,既然第二輛計程車司機說這四人沒有喝得很醉,那就不會完全沒有意識,胡亂打人。Makiyo錯在第一時間為了替自己脫罪,也避重就輕說謊、說話態度不是社會大眾所愛,所以現在要說甚麼都很難轉圜。
但是從邏輯合理化來研判,當天如果司機都很溫和隨性,就不會出現半途停車事件,而從司機及他律師的說詞研判,很確定湘瑩要付錢時被Makiyo從後方向前阻擋,而司機也有出手反擊,所以律師才會說可能Makiyo誤會了(起訴書證明司機打到Makiyo右肩)。因為有肢體行為才會造成Makiyo大為不滿,下車還要踹車門洩恨。由此可見,司機也絕對不是脾氣溫和、乖乖被人欺負的人。當天車上應該早已有言語衝突,彼此口氣很惡劣才會造成四人中途下車。
當四人下車,Makiyo還踹車門,司機也沒有立刻把車開走,才會有後面的打人事件。司機如果在車內責罵,車門關了,四人都在車水馬龍的車外,也不會聽到,還過去扯開車門拉司機出來揍人,就算司機在車內打電話,正常人誰會下車還去看車內司機在幹嘛,更何況四個已有點喝酒的人,都下車了還怕司機落人來嗎?

所以兩個可能:

1.司機跟Makiyo車內肢體衝突後,友寄立刻下車就衝到司機車門處開車門拉司機下車,那就會在馬路邊直接打人起來,很難乖乖帶到人行道上再打人。而且如果是付錢被阻司機只揮開Makiyo手,友寄應該也不會衝動到這樣就要打人。(真這樣脾氣粗暴,就不會阻止Makiyo打人了。),另外這種情形,司機也不可能有時間打電話了,所以這一點不成立。

2.司機車門被踹也很不爽,沒有把車開走,而是下車出來罵人,還要打電話,才會造成友寄氣到去打人,這就可能因為雙方繼續相罵,轉到人行道上,最後江姓司機拍到就在人行道上開始打人。打架兩人都不是在計程車旁,畫面後來被其他計程車擋住。(打人畫面4:26秒開始,李艷秋說有過肩摔,我就怎麼看不出來,明明就是一拳打下去。) (打人時間扣掉重複播放,從4:49~5:34秒,當中6秒阻擋makiyo,打了約39秒)。

如果司機有動口及動手,那就說得通為何司機的律師要找友寄「釐清案情」,而且司機還主動說願意和解原諒。

我不相信司機從頭到尾都只是溫和開車,否則湘瑩給錢被Makiyo阻擋,司機不會去撥開Makiyo的手造成雙方誤解碰觸身體。別為了把Makiyo塑造成魔女,所有不合常理的人性都可以接受,沒有人會無聊到去打一個溫和開車的司機。

打人不對、踹人不對,該接受司法的制裁,但是不能一面倒地惡魔化施暴者的行為,而不能受到公平的審判,司法的存在就是該給申訴、說明的機會。

若在車上有肢體衝突,那Makiyo在記者會上面就不能算完全說謊,更不能不接受他們的說詞,硬要她們承認全是自己無聊打人當遊戲玩才算說實話,否則都是說謊強辯。

朱學恆們譴責Makiyo說謊不實,再三道歉都認定虛假、逃避罪刑而不予接受,但是現在明顯司機先揮手打到Makiyo沒錯,即便不是正中胸部而打到右肩,以司機座位在左方及Makiyo伸手的角度,這右肩也很難是身側或身後(因Makiyo整隻手是伸向前的),打到右肩前方位置讓Makiyo以為司機故意要碰胸部,造成氣憤到踹車門的原因應可接受,所以Makiyo並不是為了卸責而完全說謊,但是整個社會卻不容許人家說出自己認知的事實,繼續追殺,而媒體跟朱學恆們的謊言也沒少過:

1.醫院從沒發出命危通知,卻散播司機命危,煽動對Makiyo更大的不滿。

2.司機到院時仍可清醒陳述自己身體不適之處,而非被重力施暴到頭部多處外傷致使嚴重昏迷,醫院的公開說明也證實:1.有腦出血現象(但未開刀及造成外部傷口);2.左側肋骨骨膜骨折(屬於骨頭龜裂,而不是整根骨頭斷掉);3.肺部挫傷(意思就是皮膚瘀青,沒有內臟出血情形),造成是二級中度傷害而非一級的重度傷害,屬於非立即危險性。從頭到尾醫院沒說骨頭斷裂或腦壓過大、血流不止去開刀房手術,但是所有媒體卻只說「肋骨骨折」,讓人誤以為整根骨頭被打斷危及生命。

3.從頭到尾醫院沒說腦部表層有外傷、挫傷,但是李艷秋卻拿高跟鞋暗示Makiyo以鞋跟用力踹司機,果真如此,細高跟鞋一定會讓表皮出現很多挫傷跟戳傷的傷口才對。(2/15新聞寫makiyo當天穿豹紋平底鞋,好強的武功跟內力,可以踹車門造成毀損,還把人踹到重傷命危,朱學恆們跟名嘴真會寫武俠小說)。

4.未查證清楚就到處散播司機被打到下排牙齒全斷,渲染擴大傷勢,製造對Makiyo更大的不滿跟仇視。

5.明明紀錄器畫面完全看不到過肩摔將司機凌空摔到地上的畫面,但政論節目卻可信誓旦旦用不清楚的畫面配上危言聳聽的旁白,睜眼說瞎話,讓畫面一閃而過看不清的觀眾誤以為司機被重摔在地。(節目4:48秒李艷秋說有過肩摔的時間,畫面司機還在友寄前方,也沒被摔到地上)。

這些政論節目、朱學恆們的謊言,清算鬥爭到國仇家恨、如今藝人賺錢變成是萬惡不赦的罪行,都成為Makiyo罪大惡極的理由,非得進行數十萬人的獵巫公審,剝奪其工作權、在公權力前為己辯護、請律師的權利,這就是台灣文革清算鬥爭的具體存在,只差沒公開在市場當眾吊起來,讓朱學恆們刮肉飲血而已。

朱學恆們別說得正義凜然,藝人是公眾人物,該受更大的譴責,政客也是公眾人物,去年不是一個政客酒醉後撞死人駕車逃逸,怎不見這些正義之人出來圍剿、要求公審、付出更大的譴責,擺明是女人好欺負、追殺一個弱女子比面對一個背後有政黨撐腰的人物容易些,一群只會打群架的俗拉群而已,還把自己擺在伸張正義之上,這種栽贓迫害別人、剝奪別人權利的人不配叫正義,霸凌就是霸凌。

踹幾腳被判四年,強迫被告不能為自己辯駁,這個司法真的被民粹給污染了,讓犯罪者失去被公正對待的機會,民粹贏了、司法輸了,這樣的律法就不要哪一天我們的家人變成是Makiyo的角色。

延伸文章:朱學恆們偽正義的獵巫行動 

刑事第三庭民股承辦,案號為101年度矚訴字第1號,承審法官:蔡羽玄

3/01 14:00pm準備程序庭

葬心(電影'阮玲玉'主題曲)


作詞:姚若龍/小蟲      作曲:小蟲

蝴蝶兒飛去 心亦不在   淒清長夜誰來 拭淚滿腮

是貪點兒依賴 貪一點兒愛 舊緣該了難了 換滿心哀

怎受的住 這頭猜 那邊怪 人言匯成愁海 辛酸難捱

天給的苦 給的災 都不怪 千不該 萬不該 芳華怕孤單

林花兒謝了 連心也埋 他日春燕歸來 身何在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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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ying6100&aid=6104502
 引用者清單(1)  
2012/02/13 13:32 【公義之聲】 我對於Ma幫打人案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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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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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倒覺得這對夫妻是得到高人指點,一人躲在加護病房,一人出來散播一堆訊息混淆視聽
2012/02/16 07:46

呵呵,妳說這種裝可憐博同情的民粹操作手法,跟陳水扁319被槍擊送醫後的操作手法是不是很類似。

陳水扁躲在醫院,但由邱義仁語意含糊的對媒體放話,什麼子彈在總統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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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2-02-16 09:41 回覆:

在追究ma幫開記者會是何人幕後操縱說謊時,更應該追究誰在幕後協助司機進行這一系列的操弄,從司機傷勢回溯回去,從頭到尾沒有送醫持續昏迷不醒人事、沒有外傷流血、沒有內臟出血、沒有骨頭斷裂,腦出血情形從沒開刀手術,證明第二、三天已經無大礙,卻繼續進行媒體的渲染擴大,醫院也配合演出不立即說明,任由民粹蔓延,而司機家屬對司機的情況更清楚,還在那哭哭啼啼指控,這些操作,別說沒人在後面指揮,否則不會搞到一群朱學恆們、名嘴們雞貓子活像中古世紀沒受教育的蠢蛋,骨頭斷啦、下排牙齒全斷啦、命危啦、日本人欺負台灣人啦、踹兩腳就是重傷害啦、打39秒就是殺人未遂啦....腦殘到沒藥救的程度就是這一兩個星期朱學恆們的形容詞。

從ma幫開記者會,司機太太立刻反駁,就證明司機沒有昏迷失憶,否則不在現場的人如何回應,而現在回看,司機太太利用社會憐憫心放出更多煙幕彈在那營造所有對ma幫不利的說詞,沒有付錢、都是makiyo在車上亂鬧要開快車、沒有「摸乳、襲胸」、司機是被拖下車去打的、被過肩摔...因為不是司機本人親口說的,你還不能說她偽證誤導,頂多是傳話誤解,但造成的錯誤渲染更大。這種惡意操弄,扭曲是非,導致民粹蔓延、連司法天秤都被打歪成為幫兇,心機惡毒。


六條御息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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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題
2012/02/16 05:56
若40秒內可以打到對方瀕臨死亡,

友寄先生根本是國家一級生化兵器,

這種人才根本就是國家列管資產,

根本來不及提告就被接回日本好嗎。

如果茉樹代小姐那一腳這麼驚天動地,

下次奧運的跆拳隊代表,應該非她莫屬,

以上純屬搞笑,如有雷同,實屬不幸。

用大腦思考有這麼難嗎?

難怪啟示錄說偽基督將會以虛偽的假象快速崛起。
(憑印像,俺不是虔誠教徒XD)

彼岸花,開一千年,落一千年,花葉永不相見。情不為因果,緣注定生死。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2-02-16 09:16 回覆:

那些說甚麼殘暴、殘忍的人,最好都沒有去看過跆拳道、柔道、拳擊、摔跤的比賽,最好也沒看過成龍及一堆暴力電影,打得鼻青臉腫、血肉飛濺還看得津津有味。39秒會造成瀕臨死亡,那這些比賽、電影內的打鬥都何止幾分鐘、幾十分鐘,為什麼還在旁叫好?說沒危險嗎?當初蘇麗文不是腳都韌帶斷裂受傷,比司機還嚴重,韌帶都斷了不是也該「瀕臨死亡」了,繼續比賽時誰說太殘忍了?有說這種殘暴的攻擊比賽該被禁止嗎?哪個不是繼續看比賽加油打氣,還喊台灣之光。哪個拳擊比賽沒打臉的,腫得像豬頭還打到流血的場面不也有人看得情緒沸騰喊好的,怎麼公開鬥毆就沒關係,私底下就變成要人命、命危了?

從頭到尾沒說司機送到開刀房緊急手術,就算不知道,二月9日轉普通病房醫院開記者會也該知道司機傷勢狀況,連體外流血都沒,行車紀錄器公布更是清楚明瞭,39秒的打架沒有用棍棒刀械武器,還在那大喊曾經命危、致人於死,殘忍、兇暴,踢一腳就造成重大傷亡,不可原諒...

一個普通傷害搞成一個多星期的集體獵巫霸凌,到現在還沒罷手,誰的迫害較大?誰施的暴更殘忍,現在還發現司機才是先動手肢體衝突的人,沒人追究,真的是一群不用大腦還當自己是正義有同情心的愚民。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2-02-16 09:49 回覆:

我是想到聖經說的:連撒但也裝作光明的天使。所以他的差役,若裝作仁義的差役,也不算希奇。

這些自以為伸張正義的人,卻是用謾罵、亂扣帽子譴責、精神霸凌一個女人做獵巫遊戲,還以眾口鑠金影響司法成為獵巫的工具,以重刑去對付被集體圍剿的人,讓人家在精神壓迫下,被迫只能道歉認錯,而不能追究真相,吞下司機先動手的說詞,承認全都是自己沒事打司機作樂。

霸凌的不是ma幫,真正霸凌的人卻把霸凌的帽子扣在ma幫頭上。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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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就直接等開庭去旁聽好了。
2012/02/15 23:28

那妳去旁聽時,看看可不可以跟MAKIYO友寄的律師商量一下,請他影印一份起訴書給妳,妳再PO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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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2-02-16 00:05 回覆:

你以為人家會理一個小老百姓唷,我今天如果是名人,那還有可能打著名號去唬人,誰認識我阿

不過有機會倒是可以把我們的見解寫出來,送個紙條提供給她們參考,或許三個臭皮匠勝過一個諸葛亮,我倒是想了一些問題,可以詰問司機,確認司機是否惡人先告狀,瞞騙社會認知去構陷ma幫。雖然我也認為ma幫打人不對,但是耍心機陷害人跟製造整個社會的民粹,還搞到司法天秤歪斜,變成民粹武器,這種惡質程度更不能原諒,眼前看到的事實,司機跟朱學恆們的謊言比ma幫還多。

不過現在發現整個社會愚民實在不少,聽到胸部、骨折就自己延伸想像力「摸乳」、「骨頭斷了」,一個普通傷害案件還能搞成民族仇恨,實在令人搖頭,以後也別罵綠營的人了,藍綠都一樣,隨便名嘴一操弄,全都跟著團團轉,連點思考的能力都沒了。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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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笑的是,從沒人說司機進開刀房,卻接受骨頭全斷的說詞。
2012/02/15 23:21

更可笑的是,司機根本沒病危,卻全台瘋狂到處散播醫院發出病危通知,而林姓司機妻子也不出面澄清,任由謠言到處散播。

說難聽點,林姓司機妻子這種作法等同樂觀全台一起詛咒她先生歸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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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2-02-15 23:52 回覆:

我倒覺得這對夫妻是得到高人指點,一人躲在加護病房,一人出來散播一堆訊息混淆視聽,讓整個社會像群小雞一樣急著團團轉,一副人已經要死了的樣子。

看到行車紀錄器,大家只在意makiyo踹人,證明她有動手,但是沒人去在乎整個打人時間只有39秒,沒有拿武器,一個女人踹人能有多大力氣,造成命危程度?不是我們缺少同情心,而是這種天要塌了的同情心不缺我一個,整個社會比司機嚴重百倍的傷害案天天在上演,一個普通的打架搞成殺人未遂,除了幼稚愚蠢的鬧劇外,要讓人同情憐憫,實在很難。

現在知道這對夫妻以更大謊言在操弄事實,製造對ma幫極不利的氛圍,扭曲真相,還趁機跟社會要錢,這種惡行不能原諒。

最笨的應該是費玉清,人家趁機惡整藝人,他還拿100萬元去幫人家。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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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的起訴書看不到,我去圖書館查遍所有大報,連新聞稿全文都沒有
2012/02/15 22:35

我查到案號了,妳若有空幫忙查一下起訴書全文。


收 101 偵 3551 重傷害 信義分局 友寄○輝  起訴
收 101 偵 4058 重傷害 本股   川島○樹代 起訴

http://www.tpc.moj.gov.tw/public/Data/2210211041665.pdf

http://www.tpc.moj.gov.tw/lp.asp?CtNode=26813&CtUnit=8582&BaseDSD=7&mp=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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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2-02-15 23:20 回覆:

案號我早知道了,問題是起訴書跟判決書不一樣,判決書屬於司法院所屬的各級法院,有統一的查詢系統,全部PO上網路,可以查得到(秘密庭的審理例外)。

但是起訴書屬於地檢署,在行政院法務部之下,沒有上網提供查詢,所以查不到,只有當事人跟偵辦的警察會收到,現在派出所所長才被依洩密罪移送法辦,哪個警察敢拿出來?除非找得到makiyo或友寄願意提供,問題是不認識這兩個人,所以我們小老百姓就沒法看到了。

唉,跟記者也沒交情,之前旁聽都沒跟記者打點好關係,要不然至少要個新聞稿也好。我做人很失敗,講話不中聽,又不喜歡搞一堆人脈關係。現在就直接等開庭去旁聽好了。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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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kiyo踢車到友寄打司機這期間,林姓司機對MAKIYO做了什麼?
2012/02/15 15:08

既然司機不是在左邊駕駛座被友寄拖下車,而是司機因MAKIYO踢車,自己從左邊駕駛座繞到車子右邊的。

林姓司機妻子為何要謊說司機是被友寄拖下車的?除了誇大妖魔化MAKIYO友寄外,最重要的是,林姓司機妻子要隱瞞司機下車後對MAKIYO做了什麼事?

PS:期望筱倩能夠將林妻在醫院見MA媽媽的新聞視頻對照檢察官起訴書內容。另寫一篇格文,徹底拆穿林姓司機說謊的真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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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2-02-15 21:42 回覆:

檢察官的起訴書看不到,我去圖書館查遍所有大報,連新聞稿全文都沒有,所有新聞網站也沒放上新聞稿全文,台北地檢署服務太差,連這種重大社會事件,也不把起訴書或新聞稿放上網站,讓民眾可以清楚了解。而那些媒體全都選擇性斷章取義可以加油添醋對ma幫不利的描述。對於司機不利的說詞,最後只有查到中天新聞的報導,才證實起訴書新聞稿很明確寫到「觸及右肩」。

而且除了起訴書說到的司機有觸及右肩外,所有媒體對司機的傷勢報導,即便醫院開記者會公開說明是「肋骨骨膜骨折」,所有媒體全報是「肋骨骨折」,讓人以為是骨頭全斷了,但是我印象中有看到是「骨膜骨折」,今天總算查到只有中廣新聞寫出肋骨骨膜骨折,不過記者水準太差,又寫「骨膜斷裂」,看來台灣記者的醫學常識都非常低,如果要把「肋骨骨膜骨折」簡化,只能寫「肋骨龜裂」,而不能寫「肋骨骨折」,因為骨膜只是骨頭的表層而已,內層還有緻密骨、紅骨髓、骨髓腔、黃骨髓,一般骨折都會讓人以為是整根骨頭斷掉了,所以整個社會就有人不斷傳司機被打到肋骨都斷掉了,司機家人也不解釋,讓很多謠言到處散播。好笑的是,從沒人說司機進開刀房,卻接受骨頭全斷的說詞。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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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林妻「司機是在駕駛座打電話被友寄拖下來」的說詞持保留態度
2012/02/15 14:52

司機駕駛座是在車子左邊(也就是靠馬路這邊),但毆打現場是在車子右邊,若司機是被友寄從駕駛座拉下來,打人現場不該是在車子右邊,而是在大馬路上才對。

且檢察官起訴書內文也是白紙黑字寫「且林余駿下車撥打目的不明電話......」

妳說林姓司機妻子是不是謊很大?朱學恆們該不該嚴厲譴責林姓妻子說謊?

建議筱蒨另寫一篇格文,揭露林姓司機方面誇大其詞或說謊的部分。


視頻 2:06 處

視頻 07:18 處

PS:「過肩摔」是林姓司機妻子第一次在醫院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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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2-02-15 21:26 回覆:

林姓司機從到醫院就能神智清楚說出身體不適的地方,而當天斷層掃描並沒有骨頭全斷要到開刀房開刀,全都只是在加護病房觀察,全身沒有被毆打到外傷流血的部位、也沒有內臟出血,依行車紀錄器顯示,友寄共打了39秒左右,不是39分鐘,司機的症狀全都是腦震盪會發生的狀況,而腦出血情形也很快就消失,血塊並沒有凝結堵塞血管或持續出血,所以也沒緊急動手術,只在加護病房觀察,才能在週三就轉到普通病房。

這對夫妻卻將事實真相隱瞞,讓社會大眾以為命危,肋骨骨折傷勢嚴重,腦部遭受重擊失去意識(卻能很快反駁「襲胸」、「沒付錢」的說法),根本就是有計謀在製造對ma幫們不利的氛圍,這是一個非常極度惡劣的做法,以民粹力量搞集體霸凌,讓對方不能爭辯,一個普通的打架傷害變成殺人未遂。我看整個社會才是在進行精神謀殺的行為。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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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話片段
2012/02/15 14:24

Makiyo媽媽:「希望(你先生)趕快好起來。」

市議員賴素如:「(運將)現在意識還沒有非常清醒。」

Makiyo媽媽:「我真的很擔心。」

賴素如:「我是覺得說,你們道歉還是要有誠意。」

Makiyo媽媽:「那當然是一定要,對,對。」

賴素如:「因為你們昨天那個新聞稿裡面,也都沒有對司機致歉。」

Makiyo媽媽:「我們都不知道,我們都不知道,那聲明稿不是我們發的,我們沒有請律師,我們真的只能認錯,不要哭,我們Makiyo來跟你道歉。」

藝人Makiyo:「真的不好意思,真的不好意思。」

司機妻子:「我接受了,我接受了,我接受了,我接受了,我有收到了,我有收到了,我有收到了,我有收到了。」

Makiyo媽媽:「真的謝謝你,真的謝謝你,接受我們的道歉。」

賴素如:「那個男日本友人,他那個行為實在是不應該。」Makiyo媽媽:「不應該。」

司機妻子:「今天我,我是根據我先生的描述,他當時是因為她們在胡鬧之後,下了車胡鬧,但是她們並沒有付車資,因為根本就沒有找錢那動作,怎麼可能會襲胸,去碰到你胸部,怎麼可能去碰到你胸部,何況真正是那位日本人坐中間,(打人日人)是坐中間才對,你們真的是睜眼說瞎話。」

Makiyo媽媽:「我們Makiyo是這樣跟我講,他是這樣過去看朋友付錢。」

司機妻子:「你們的朋友,根本沒有付錢就下車了,完全沒有付錢。」

Makiyo媽媽:「是前座的人(付錢)。」

司機妻子:「前座的人也沒有付錢,你們沒有付錢。」

Makiyo媽媽:「有啦,可能忘記了。」

司機妻子:「沒有忘記,絶對沒有忘記。」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2-02-15 21:12 回覆:

檢察官有去偵訊司機,之後寫的起訴書提出makiyo去阻止湘瑩付錢,司機嚇一跳,揮手阻擋,觸及右肩,而司機也曾由律師代為發言,說另外兩人已經下車的情況下,湘瑩有付錢動作,後面的makiyo出手,嚇一跳擋住。而makiyo在記者會上說,當時「有被揮到,有被嚇到」。沒說「胸部」兩字,而律師擬的新聞稿寫的是「胸部」也不是寫「乳房」,人體構造胸部從肩膀鎖骨直到胸腔肋骨都叫胸部,就不知道是誰的心思邪惡,要栽贓makiyo是說司機「摸乳」、「襲胸」,沒知識還亂看電視,心術不正再來罵人說謊污衊司機。

看來是司機太太說的謊最多了。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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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解釋是因為司機自己脾氣不好先攻擊makiyo身體,知道理虧,錢也不收了
2012/02/15 14:17

湘塋真的沒有付錢嗎?這點我持保留態度。

因為自始至終,我只聽到林姓司機妻子一人為了隱瞞林姓司機先出手碰觸MAKIYO身體,才說majiyo四人根本沒付錢,怎麼會碰觸到MAKIYO,甚至強調連揮都沒有揮到」,但ma媽媽在醫院時,雖為了息事寧人,但還是委婉的說,是前座的人付的,可能是司機忘記了。

除非檢察官起訴書內「不慎觸及makiyo右肩」是瞎掰的,否我認為林妻說謊的可能性比較大。

因為起訴書白紙黑字林姓司機「不慎碰觸MAKIYO右肩」,所以林姓司機妻子所謂根本沒有付錢,哪來碰到MAKIYO,根本是謊話連篇。

http://www.youtube.com/watch?v=5lb3KgR-eRo

http://www.youtube.com/watch?v=5lb3KgR-eRo

PS:建議筱蒨若要還原真相,不妨回頭去看看MAKIYO與其媽媽到意願探望司機的新聞視頻,再對照林姓司機妻子的說法,妳會發現林妻謊很大。

對了,林妻說司機是在車上正要打電話時,被友寄拖下車,到底司機是下車跟MAKIYO爭吵時打電話的?還是在車上打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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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2-02-15 20:49 回覆:

我看那個林姓司機的老婆大概都在車上跟著跑車,要不然說司機昏迷在加護病房,有失憶現象,老婆卻甚麼都知道,知道沒付錢、知道老公是打電話被人硬拖下車,所有對ma幫們不利的指控都知道得一清二楚,但是卻不說司機連進開刀房動手術都沒有,意圖製造社會對司機被打傷重程度的錯誤認知。

這對司機夫妻倆開始還讓人同情,但是愈追查愈難同情,製造太多錯覺,讓整個社會一面倒向他們,說的謊不比makiyo少,而且還更多。看到那麼多人捐款,實在有點可笑。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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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會溫和不慎觸及右肩部而已,那不算先攻擊,都是「誤會」。
2012/02/15 11:54

我真懷疑林姓司機與朱學恆們是怎麼想的,難道他們認為自己的車門被踢兩腳比自己老婆被揮到胸部還嚴重?也就是寧願自己老婆的胸部被揮到,也不願自己的車門被踢兩腳?

林姓司機若真如媒體、名嘴、朱學恆們所說的是一個溫和的老實人,當他揮手碰觸到makiyo身體時,即使是無意的,也該心生愧疚,就算makiyo生氣踢車門兩腳,林姓司機理應自認自己錯在先,趕緊開車走人,而不是下車對makiyo咆哮。

林姓司機及其律師在檢方起訴書公布前,只喊冤沒摸奶,卻絕口不提是他先出手碰觸到makiyo身體,甚至還放話沒付錢怎麼會碰觸到makiyo身體。無非就是誤導大眾,讓媒體名嘴朱學恆們有足夠時間徹底妖魔化makiyo。

至於朱學恆們在檢察官公布起訴書前,被林姓司機及其律師蒙蔽欺騙利用也就算了,但在起訴書公布後,知道是林姓司機先出手碰觸makiyo身體後,除了應還makiyo應有的公道外,並應嚴厲譴責林姓司機不該先動手碰觸 makiyo身體以及案發後故意隱瞞誤導欺騙大眾的行為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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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2-02-15 12:45 回覆:

如果司機是溫和的人,當時「不小心揮到」makiyo身體就會立刻道歉,就不會有後續的失控,而如果司機沒有揮到makiyo身體,只是「輕輕撥開」手,那湘瑩都把錢拿出來了,當然順手收下來,又怎會不收錢了?

合理解釋是因為司機自己脾氣不好先攻擊makiyo身體,知道理虧,錢也不收了,湘瑩看到makiyo被打到,所以付錢的手也收回去了,最後四個人都下車沒給錢,而司機也沒強要錢,但是makiyo不甘心被攻擊,氣到下車還踹門,而脾氣不好的司機也不爽,所以沒有立即開車離開,造成後面打電話又被打的一連串事件。

整件事以司機個性溫和來描述整起事件就很矛盾說不通,溫和的人為何會手大幅度揮動還轉了270度打到makiyo的身體,這只有脾氣不好的人才會有的攻擊行為,甚至車內空間狹小,連「揮動」都打不到身體只能打到makiyo的手,只有轉動上半身直接「推」人,才做得到碰觸到座椅後方的人。那就顯示司機絕對是脾氣很不好的人,被阻擋拿錢就立刻出手推人(甚至形容打人都不為過)。

那makiyo他們的說詞,因為司機在車上突然高聲罵人,才不爽中途不坐車了,這是先選擇避開言語暴力的行為,但是後面因為makiyo不爽被罵還得付錢,伸手阻止造成司機肢體反擊,更加不爽,下車踹門還被司機警告打電話報警,一層層的稻草壓下來,在酒後無法控制脾氣下,終於造成後面的暴力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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