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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26 17:22:53瀏覽733|回應3|推薦49 | |
陳水扁等被告,抵制、拖延司法審判的各項行動: 1. 審計部查帳,總統府以機密為由,拒絕交出機密費帳冊查核。高檢署查黑中心調查時,繼續拒絕交出帳冊,更交代陳心怡指揮工友將陳鎮慧保存的機密費相關帳冊憑證銷毀。查黑中心拿不到機密費憑證資料,最後僅調查國務機要費非機密費部分是否涉及貪污。 2. 陳水扁教唆下屬作偽證,以機密外交名義使用國務機要費,偽造名冊跟使用他人發票都是不得已手段。 3. 吳淑珍第一次開庭就假裝昏倒,雙手緊抱護士,之後連續請假拒絕出庭,直到97年底陳水扁被起訴。 4. 提出國務機要費案審理違憲,要求大法官解釋。 5. 律師在法庭上不斷用程序問題拖延審理。 6. 拒絕證人出庭作證。 7. 不斷提出各種抗告,拖延審判時間。 8. 將發票及不利的筆錄列為機密封鎖,讓審判被迫停止。 9. 栽贓司法人員動手毆打。 10. 以絕食行動抗議被羈押禁見。 11. 後案併前案,要求大法官解釋是否違憲(大法官665號解釋不違憲)。 12. 栽贓特偵組檢察官作不實筆錄、恐嚇被告李界木、陳鎮慧。 13. 解除委任辯護律師(98.05.21.)。 14. 裝病裝虛弱,要求保外就醫、停止審判。 15. 行使緘默權,取消所有證人傳喚。 16. 訴求悲情,講吳淑珍的身體、政治車禍,把第三代拿出來博取同情。 17. 扭曲為政治迫害,還暗示支持者攻巴士底獄,將他從看守所救出來。 18. 要求蔡守訓、吳定亞、徐千惠三位法官迴避、撤換合議庭。 19. 串供其他證人,李界木、陳敏薰、魏哲和、李庸三、汪國華、蔡宏圖、鄭深池、馬維辰、杜麗萍人在法庭上說詞改變、避重就輕。 20. 密集傳喚證人,將總統府會計處相關人員全都傳喚作證,提出機密外交案件傳喚證人、政治人物作證。 21. 法庭上爆料八卦,馬英九巧克力事件、李登輝鴻禧山莊開銷…製造輿論話題模糊焦點。 22. 把馬英九、李登輝、宋楚瑜、連戰、謝長廷、蘇貞昌、陳菊…等政治人物全都扯進來。 23. 將國務機要費跟首長特別費綁在一起,以馬英九特別費說詞來套用國務費,宋楚瑜的政治獻金說法,套用金改洗錢弊案財團的金錢貢獻。 24. 把貪污款跟政治獻金綁在一起,扯進所有民進黨民代及台聯黨,都有在選舉期間收受100萬到3000萬不等的「選舉贊助款」。 25. 陳致中、黃睿靚剛開始要求認罪協商,想花1000萬脫罪,特偵組不同意後,改變說詞不認罪,一再拖延海外資金匯回國內。 26. 馬永成、林德訓傳喚眾多證人,將法庭變成機密費查帳庭,一項項查機密費帳冊內容,拖延審理時間。 27. 要求調閱李登輝的國務機要費帳冊,馬英九、許陽明、許添財的特別費庭審資料,還有富邦併台北市銀的相關開會資料。把身陷官司的案件,都扯別人一起進來打混仗。 司法審理外的干擾手段: 1. 民進黨立委抹紅檢察官張熙懷親中,法務部交代調查。 2. 張瑋津、曾勁元企圖牽線拉攏檢察官不成,張瑋津設局照相構陷特偵組朱朝亮、吳文忠,陳水扁寫信附上照片「提醒」。最後監察委員李復甸提出糾正,強硬要求檢察總長陳聰明將二檢察官歸建原單位,調離特偵組。 3. 輿論、媒體攻擊特偵組,以餐聚八卦抹黑陳聰明為陳水扁暗樁,企圖施壓陳聰明辭去檢察總長職務,最後監察委員李復甸彈劾陳聰明,逼使陳聰明辭職,導致特偵組解散重組,陳水扁的貪污案件偵辦中斷。 4. 證人杜麗萍指控被特偵組檢察官威脅要咬住陳水扁,導致心生恐懼。 5. 蔡守訓審判長曾在法庭上向陳水扁說:「您是知道我的為人的」,按曾從事律師工作的名嘴解釋,陳水扁可能私底下有進行收買的行為被拒絕,所以法官才會這樣回答,真相如何不知。此外更一審法官沈宜生宣判完陳水扁國務機要費案無罪後,還坐下來詢問陳水扁對其判決是否清楚,行為舉止也大異其他法官宣判完立即退庭離開的作法。 6. 國務機要費拒絕交出機密費帳冊接受查黑中心調查,以領據結報就算完成,意圖掩飾過關。但是綠營特意扯入馬英九的特別費,查黑中心侯寬仁檢察官則全力去追查直接撥入帳戶內的領據部分,將馬家家用開銷跟特別費單據報帳混成一談,造成外界以為馬英九跟陳水扁一樣,以家用開銷報公帳。 7. 綠營政客以特權搶民眾旁聽資格,插隊進入法庭內旁聽國務機要費案審理。於98.07.10.一審延押庭、98.09.11.一審宣判、99.04.07.二審審理庭、99.04.09.二審延押庭,出現過的民進黨民代有:葉宜津、柯建銘、王幸男、王定宇、蔡同榮、高志鵬、涂醒哲、陳亭妃、陳瑩、林國慶、翁金珠、陳明文。 8. 栽贓特偵組拿第三代陳潔歆當被告傳喚,意圖引起支持者不滿。真相卻是陳致中在美國的兩棟房產被美國司法部門查扣,房產所有權人有陳潔歆名列其中,發函通知,請特偵組代為轉達。 政治上搞小動作,企圖引起民間憤怒、製造國內動亂甚至逼迫中共動武: 1. 搞去中化,國營事業更名刪去「中華」、「中國」字樣。中華郵政、中油、中船通過改名。 2. 廢中正紀念堂改民主紀念館,大門牌樓,去「大中至正」名字改為「自由廣場」,外牆要拆除。 3. 推翻過去承諾,宣布台灣要獨立,主張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進行公投、遊行、國外信件蓋郵戳等行動。 4. 外交出訪揮霍金錢,搞三架飛機同遊、大灑援外金額,意圖引爆國內百姓不滿。 5. 搞全國大減刑,將罪犯放出來,增加社會治安問題,也預埋未來判刑減半的利基。 6. 不斷挑撥支持者族群仇恨,強調台灣意識,訴諸被政治迫害,號召民眾站出來。 7. 卸職前大贈國外人士勳章,總計97年送出45面勳章,連520交接後,6月3日仍在贈勳。卸職後一堆國外人士發文支持陳水扁,被綠營當國外政府意見,拿來施壓馬政府。 8. 自稱是美國軍政府在台代理人,要求美國收回台灣的管轄權。向美國政府「陳情請願」,請求美國軍事上訴法院下令馬英九總統撤銷對他的無期徒刑判決,並且立即釋放他。美國軍事上訴法院表示,國家元首自貶身價,變成占領區的行政長官,法院從來沒看過這種事情。 . 如果有遺漏未列入的,煩請賜教,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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