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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13 14:17:52瀏覽671|回應2|推薦9 | |
先把陳聰明基本資料寫出來: 姓名:陳聰明 http://www.tps.moj.gov.tw/ct.asp?xItem=2458&CtNode=104&mp=002 從經歷看來,是努力從基層做起,一步步爬上來,不是陳水扁特別提攜,空降神兵。 或許我站的立場比較偏向樂觀看待,認為司法人員的正義感及良知都會比一般人還重,尤其是一位還得到過優良表揚的司法公務人員。 不過還是先用一般人的想法來看陳聰明吧: 1. 在年節期間與黃芳彥夜宴,不懂迴避有涉案之人:1.跟壞人是好朋友;2.身為司法人員,公然與涉案人同聚,有違職業倫理。 2. 因為跟黃芳彥非常要好,所以通知他逃跑:為了私人友誼,枉顧社會公義。 3. 人際關係廣泛、交往複雜:跟太多扁政府高官、白手套、企業家關係過密。 4. 因為扁提名,所以會忠於阿扁,幫助壓案:分不清效忠誰,對扁感恩。 5. 將重大案件全歸特偵組:有特權包庇、風險管控的可能。 6. 堅持不肯增加檢察官:人手不夠,幫助延誤偵辦時機、加重檢察官負擔。 7. 因為輿論壓力大,所以羈押阿扁:又變成受輿論影響反變成打擊阿扁。 8. 12月起訴後,至今沒有聽到進度、沒人被羈押:打算輕辦放水。 9. 扁家提認罪,要求協商:特偵組準備要答應,想大事化小。 10. 放完黃芳彥,郭清江跟陳幸妤也跟著出國:一個個扁案關係人都放出去,開始縱放犯人,讓案件出現斷點,無法偵辦。 11. 打死不下台:好利用權勢妨礙辦案,讓扁有機會脫身。 12. 以前高捷案三退起訴書:有壓案紀錄在,顯見會壓制司法偵辦。 13. 女兒任職公司垮之前,先提領存款出來:隱瞞女兒工作,不夠誠實。 (以上疑問,部分選自大老鷹姐姐的文章http://blog.udn.com/mayersu/2643179) 從上面的疑問中,綜合幾個要點: 1. 人際關係複雜,因跟涉案人是好友有輕縱之實(黃芳彥、郭清江、陳幸妤)及之嫌(後續可能其他人)。 2. 為了當官,不擇手段(隱瞞女兒工作、到處拜訪關說)及戀棧權位(至今不肯下台) 3. 為了迎合權貴友好,對案件進行干擾(高捷案三退起訴書、扁案檢察官不肯增加…) 這些疑問,因以前發生的事證,導致後續的疑慮,不容否認。不過有幾點值得省司的問題: 1. 是否身為檢察總長都不能有朋友?亦是必須跟以前的朋友全部切割斷絕來往?或是有嫌疑犯罪之人都要禁絕?否則就是幫助犯,一定會幫朋友,寧可為義氣而犧牲自己事業、人格、尊嚴? 2. 一個為了當官願意到處拜訪尋求支持、甚至不夠誠實的人,如今卻願意為朋友、提名長官的犯罪事實及可能性,冒著失去工作的風險,大力支持到底,甚至甘冒全社會輿論指責、扛下所有指控、詛咒的壓力,堅持留在崗位幫助他們? 3. 如果真的為了幫助扁家人,為什麼短短七個月就起訴,甚至把陳水扁關進牢內,讓其他企業主、扁的部屬都更有勇氣指控陳水扁,作實扁家的犯罪,如果是畏懼輿論壓力,那不是跟第2點不符合? 4. 因為又要幫扁家、又要擔心社會觀感,所以先讓社會滿意,再慢慢放水,難道社會之後就會任其放水、不會責罵嗎?如果社會輿論還是撻伐,那又何必兩邊為難呢?直接決定要幫扁家或是站在公義的一方就好了。 5. 縱放關係人出國部份,黃芳彥有明確罪證了嗎?陳幸妤有涉案證據嗎?在社會要求司法獨立、人權、證據說話的前提下,能隨意押人、限制自由嗎?陳幸妤不是回國了嗎? 6. 媒體說他們都知道黃芳彥住在美國爾濱,為何至今拍不到人影?不需外出覓食嗎?但特偵組卻可以跟當事人維持聯繫? 7. 之前辦案訊息傳出,輿論要求徹查洩密之人,如今嚴守偵查不公開,媒體也知道特偵組詢問相關人不見得在特偵組辦公室內,難道這樣就代表沒有行動準備放水嗎? 8. 如果說沒增加檢察官就是沒增加人手,要幫助扁家,那朱朝亮、吳文忠兩人被糾正,不是趁機趕快調離更好?如果說因為朱、吳也是幫助扁的助手,那第一份起訴書中,他們經手的龍潭、洗錢案不是更害扁、作實扁涉案的事實嗎? 9. 如果為了杜悠悠之口,此時增加檢察官不是更好?還可幫助扁家,因為新人要進入狀況,一定會花費時間、精力去指導,而且每個案件都涉及洗錢,更多人參與,人多嘴雜更可延誤辦案時機不是嗎?為何陳聰明寧可冒著被所有人攻擊的壓力,不增加檢察官? 總結:如果陳聰明是自私戀權之人,會要冒大不諱去幫扁家嗎?如果陳聰明義薄雲天、為朋友兩肋插刀,那辭職不是更可拖延時間?(詳如法院組織篇)陳聰明有需要承擔鋪天蓋地而來的壓力,堅守崗位又要讓案件不中斷繼續辦下去、又要拖延辦案、又要幫助扁家、又要迎合輿論,這樣完全兩極化的說詞,合常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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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