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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30 14:00:18瀏覽3992|回應12|推薦23 | |
前言:針對王金平在康師傅TDR中的角色來談王金平關說司法的「經驗」。因為文章太長,所以切成兩部分,這部分針對柯建銘的關說案作簡單解釋,再把電話錄音內容PO上來複習一下。我們也期待在星期三密室協商後,王金平、柯建銘這兩大黨龍頭,這星期五會把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修正案三讀通過。 附表二:王金平跟柯建銘到底說了甚麼? 由於並未監聽王金平院長,所以他與法務部長曾勇夫、高檢署檢察長陳守煌的對話,只能調查通聯紀錄,無法得知對話內容。依據特偵組公布之電話錄音內容,關說的時間點跟內容如下(民國102(西元2013)年): 6月18日,全民電通案更一審判決無罪。 6月21日,18:35pm柯建銘打電話給自己的律師討論上訴問題,律師提到通常檢察官會比較晚收到判決書,等收到判決書後10日內提上訴,一般檢察官此類案子都會上訴。 6月25日,胡姓助理收到判決書。 6月26日,16:53pm柯建銘打電話給胡姓助理,確認檢察官姓名。 6月26日,柯建銘與陳守煌連絡,知道檢察官由原先孫檢察官換成是林秀濤,柯建銘請陳守煌不要再上訴。 6月27日,林秀濤檢察官收到判決書。 6月28日,11:50am,王金平打電話給陳守煌,講了75秒。 6月29日13:34:12pm,王金平、曾勇夫、柯建銘都到土城區參加活動,活動結束後,王金平再打電話給柯建銘: 7月1日,16:58pm王金平打電話給陳守煌,講了172秒。 簡釋王金平關說司法案 投資人最無法接受的,應該是自己所投資的公司被人惡意掏空,甚至倒閉讓投資血本無歸的慘狀發生。如果您今天投資了「全民電通」這家公司,被民進黨立委柯建銘趁機侵占1200萬元,但是因為當初的王姓證人更改證詞,導致柯建銘背信罪更一審無罪,您會摸摸鼻子就這樣算了?還是希望檢察官上訴,還給投資者一個公道? 王金平的關說司法案,就是針對柯建銘在全民電通案的背信罪而來的。一、二審皆判有罪的情況下,在更一審卻推翻一二審皆判有期徒刑之判決、改判無罪。之後,為了讓無罪直接定讞,柯建銘找了立法院長王金平與法務部長曾勇夫、高檢署檢察長陳守煌連絡,去指示負責承辦案件的檢察官林秀濤不要再上訴到最高法院,果然在可上訴期間內,林秀濤檢察官沒有提出上訴,而讓柯建銘的官司無罪定讞。侵占的1200萬元非但不用吐出來,而且不必受到司法制裁、安然逍遙法外。 關說司法案被揭露,是不期然間被錄到,特偵組在偵辦法官集體貪瀆案時,查到陳榮和法官的辦公室跟家中有大量現金,其中90萬元說不出來源,特偵組繼續調查,沒想到偵辦中又發現柯建銘涉嫌關說某位政客的假釋案,同時間有不明的現款流入其私人帳戶,涉嫌貪污,於是向法院申請監聽票、得到允許監聽他的手機0938....,最後查到金額與關說假釋案無關,在民國102年9月5日簽結。 監聽手機期間,錄到柯建銘為了自己全民電通1200萬元的背信罪,請王金平幫忙,王金平於6月28、29兩日打電話到柯建銘的手機,被錄下兩人的通聯內容。由於手機並非現譯監聽,等監聽帶拿去譯成文字稿,交給承辦檢察官時,已經是數日之後,過了背信罪的上訴期。 特偵組將此案分案調查,了解全民電通案是否符合上訴要件,此案當中資金1000萬元是流入柯建銘的私人帳戶,且一審時柯建銘曾經透過律師在法庭上要求認罪協商,顯示柯建銘早已認罪無誤。另外,曾涉扁案意圖構陷檢察官的張瑋津,還傳過一則簡訊給柯建銘,要他適可而止,否則就揭露更一審事證,顯見這更一審的無罪判決很有疑問。 確認有上訴之必要後,8月31日週六下午通知林秀濤檢察官9月1日早上到特偵組辦公室偵訊。林秀濤收到傳訊通知電話,傍晚5點15分帶著先生及小孩到特偵組,要求立刻偵訊,否則要跟長官陳守煌報告。特偵組緊急召回承辦檢察官鄭深元開偵查庭,當晚分了三次偵訊。 第一次偵訊時林秀濤原本不願承認有長官關說,但在休息時間要求拿聖經禱告,並打電話給她的牧師告解,在接受牧師建議據實以告後,第二次偵訊就承認受到陳守煌檢察長關說,為了「預算」不被立委刁難,所以對柯建銘的全民電通案,不再上訴。林秀濤檢察官也承認,這個案子如果依正常情況是該上訴。沒長官關說,她也一定會上訴。 關說司法案兩天就完成,當發現有關說司法之事實時,再分案調查,也不可能請王金平及柯建銘談話重來一次好錄音當證據。而這監聽到的內容,是經過合法申請得到的監聽資料,卻在王、柯頑強抵抗下,刻意引導媒體朝向「違法監聽」報導,誤導民眾上街抗議司法監聽,將焦點轉移,導致關說司法案成為「政爭惡鬥」的政治事件,也喪失趁此機會訂立「妨害司法公正罪」的良好時機。 由於立委的私心作祟,我國法律並沒有「妨害司法公正罪」,在全球其他國家,這都是極重的罪刑,我國卻無法用法律制裁「關說司法」的刑事責任。特偵組在相關案件偵查結案後,只得以記者會公開立法院長與民進黨立委關說司法的真相,讓社會大眾明瞭我國民代的惡行劣跡,期盼藉由民意支持,促使民代政客不再黑手干預司法,讓法治得以公正獨立,以維公平正義之民主法治精神。 依據慣例,本文拋棄著作權,歡迎轉載、引用、到處分享,感謝您願意幫忙將事實傳送給更多人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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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