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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發黑島青、公投盟成員觸犯內亂罪之訴狀(放棄著作權、歡迎列印共同告發)-0523簡化版
2014/05/18 21:56:13瀏覽13312|回應41|推薦73

偷吃太陽餅之亂的暴民在自冠「民意」頭銜,強行霸占全國百姓利用民主程序選舉出來的立委行使職權之國會殿堂,並衝入國家最高行政機關、妄想癱瘓政府運作的內亂行為後,非但沒有受到任何責難、司法懲處,反而媒體、網路及綠營政客不斷施壓,逼善良百姓得容忍暴民不能用民主法治來追究責任,這些暴民們更加變本加厲,反而提告警察執行公權力的驅離行為違法。

一個多月來,誰譴責暴民誰就被拿出來集體霸凌一番,郭台銘如此、蔡正元如此、張安樂如此,連謝啟大都因此丟了工作,海外僑民組織「榮光會」譴責,綠營政客就要求取消補助。而那些暴民卻安然無恙,更進一步募款搞罷免,違反政治獻金法還被綠營民代包庇保護。而中正一分局要取消暴民的集會資格,就被包圍嚇到重新恢復許可。這些欺善怕惡的亂象,讓暴民更加肆無忌憚,出醜出到美國去,11萬的愚蠢百姓連署去自取其辱,還要洋人告訴他們,外國人不能干涉他國內政問題。

為了奪取政權,綠營民代、政客暗地支援暴民無法無天,如今壹週刊再度栽贓抹黑馬總統的綠卡,綠營政客立刻一窩蜂而上群起攻擊要求馬總統下台,為了奪權,啥下三爛的行為、言語都敢做、敢說,難道老百姓還要繼續縱容反民主之下流行為存在?讓暴民顛倒黑白,扭曲民主之意、墮落道德是非下去?

為了反政府,暴民們寧可讓台灣閉關自守,喪失與國際接軌的機會;寧可台灣的碳排放更加惡化,造成氣候更加異常(如小林村滅村前2天雨量2327毫米以上,以及這幾天雙北地區的7級狂風及各地急速強降雨),暴民們也要阻撓乾淨綠能且更新設備的核能發電。

當初王金平黑手干預法治關說司法,那些公民組織非但力挺,還扭曲黑白號召民眾告發黃總長是違法監聽,在網路上提供告發狀:黃世銘刑事告發狀,供人下載寄去地檢署告發,用集體施壓方式,逼檢察官及法官不敢違逆眾怒,而做出讓人不敢苟同的判決。現在暴民們以行動告訴全社會,他們可以不受法律控制,還能用法律去對付政府公權力,這種無法無天行為,如果善良老百姓只出張嘴要馬政府自己去對抗暴民百姓,那就等著台灣社會的秩序愈來愈失控,暴民愈來愈反民主法治,打著「民意」無所不用其極去破壞國家法治、是非。

暴民們有無良律師當靠山在那玩弄法律文字,我們看不到有勇氣站出來對抗的律師,敢寫這些暴民是搞內亂行為的告發狀。在等後多時,看著暴民丟臉丟到國外,讓國家蒙羞的情況下,只好自己擬寫告發狀,放棄著作權,希望更多有膽量、有勇氣的老百姓願意一起印出來告發,聚蚊成雷,讓國家司法有民意力量,能勇敢對抗暴力民粹,不再姑息養奸。

之前已經有人提出告發暴民組織黑島青領導群破壞公物、妨礙公務的犯罪行為,所以在此不再重複,不過侵入國家行政機構、還闖入機密文件檔案室,妄想癱瘓政府運作,已經不是簡單的妨礙公務行為,而是搞暴力衝撞妄想推翻政權,卻沒膽子搞革命的內亂行為。既然林飛帆不斷強調,所有行為都是黑島青七人小組共同決定一起負責,他們就是領導階層應無疑問,所以就告發這黑島青及公投盟,再加暗地縱容暴民霸占立法院的王金平及民進黨政客,共同觸犯內亂罪。

在此先感謝維護維基百科不遺餘力的綠營網軍,要找綠營陣線的正確資料,看維基就對了。

特別提醒:告發人及具狀人之處記得簽上自己大名,其他個人資料可以考慮是否提供。如果嫌附件麻煩,可以將附件部分全部刪除,其餘部分列印出來告發即可。

刑事告發內亂罪之第一審管轄權屬於高等法院,所以此告發狀請寄到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地址:10048 臺北市中 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24號

PS.已將陳其邁立委包庇林飛帆特權自由進出議場之內容加入第八點及附件七。

PS2.為了方便不會印圖的同胞也能寄信告發,把內容改為刪除附件版本,只要直接複製內容列印即可。會用完整版的朋友,請直接抓圖印出即可。


刑事告發狀

被告:魏揚、林飛帆、陳為廷、黃郁芬、黃守達、周馥儀、陳廷豪等黑色島國青年陣線、中研院副研究員黃國昌、公投護台灣聯盟蔡丁貴、立法院長王金平、民進黨立委趙天麟、林淑芬、吳宜臻、葉宜津、段宜康、陳其邁等立委

告發人:

告發違憲違法之條文:

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第五項:政黨之目的或其行為,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或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者為違憲。
刑法第一百條: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以強暴或脅迫著手實行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首謀者,處無期徒刑。

事實及理由:

公投護台灣聯盟蔡丁貴與黑色島國青年陣線,自民國102年7月31日起,即多次以暴力衝撞立法院圍牆,試圖強行進入立法院內。魏揚與林飛帆、陳為廷等近30歲、以職業學生當工作之青年,都曾參加公投盟蔡丁貴所舉辦之活動及行動,主張分裂國土、要求台灣獨立,否定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之國家。在今年3月18日霸占立法院、3月23日攻入行政院後,發現林飛帆等八人及民進黨立委多人至少涉嫌違法亂紀,踐踏法律之罪行高達數項以上,且多數犯行是涉及刑責。其他經地檢署負責偵辦之刑責,已有他人告發,不在此贅述,惟事涉危害中華民國存在、違反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及竊據國會殿堂、衝入行政院意圖顛覆政府之行為,特別就其違法之事實與所涉之法條,依新聞報導及相關照片作為具體證據,一一陳明如下:

一、2013年7月31日,清華大學研究生魏揚發起反服貿抗議活動,提出「佔領立院行動」。號召學生及公投盟民眾多人強行翻過立法院圍牆,試圖闖入立法院內,與警方產生推擠衝突,暴力衝撞並造成流血事件。網址:http://history.n.yam.com/newtalk/fn/20130731/20130731650606.html

二、2013年8月,魏揚組織與發起「黑色島國青年陣線」(以下簡稱黑島青)。成員魏揚、林飛帆、陳為廷等人,皆多次參加由公投護台灣聯盟總召蔡丁貴發起的抗議運動。

三、2013年9月30日,再度企圖翻過立法院圍牆試圖進入院內,被警力阻擋。網址:https://www.youtube.com/watch?v=bY14p6EvPsg

四、2014年3月18日,黑色島國青年陣線成員在現場組織學生,破壞青島東路側的門鎖,闖進立委開會議場,佔據主席台,暴民將議場內的椅子堆疊在入口防堵警方進入,宣布佔領立法院,開始太陽花之亂。民進黨立委趙天麟、林淑芬、吳宜臻和葉宜津坐鎮在青島東路的議場側門,段宜康等立委坐鎮大門,阻止警方的強攻。林飛帆與陳為廷為抗議學生代表。網址:http://www.stormmediagroup.com/opencms/investigate/detail/4fae558a-b197-11e3-af4f-ef2804cba5a1/?uuid=4fae558a-b197-11e3-af4f-ef2804cba5a1

五、立法院為國家最高民意立法機構,展現民主憲政之所在,被告黑島青成員及黃國昌、蔡丁貴等人卻號召民眾以暴力霸占立院,竊據國土之部分,用強暴手段進行顛覆政府行動,阻撓真正民意代表行使權利。而立委趙天麟、林淑芬、吳宜臻、段宜康、葉宜津和陳其邁等民進黨政客更配合暴民進行破壞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之行為,阻撓警察執行公權力,其違憲違法行為明確。此暴力攻占立院造成駐守警方受傷。其中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六總隊第四中隊中隊長鍾振強氣胸昏迷而進入臺大醫院插管急救。因暴民長時間暴力霸占國會殿堂及周邊道路,負責公權力維護之員警長期勤務壓力,導致苗栗縣警局竹南分局大山派出所副所長柯雄飛積勞成疾,中風往生。網址:http://www.cna.com.tw/news/aipl/201403190195-1.aspx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502/35804472/

六、公投盟蔡丁貴號召民眾配合暴力學生共同衝入立法院,更在立法院大門圍牆內霸占立法院門口區域,拆除立法院匾額,進行顛覆國家、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主張台灣獨立,還把台獨匪旗掛在立法院大門前面,立法院周邊及馬路上掛起台灣獨立之大旗幟,具體展現以強暴手段實行用非法方式顛覆政府,脅迫全國百姓必須遵從他們的「少數民意」。

七、暴民們並未因霸占立法院而滿足,黑島青總召集人魏揚及陳廷豪等人更於3月23日再度號召暴力學生及民眾前進國家最高行政機構,強行衝撞攻進行政院內,破壞公物,更闖入存放機密資料的國土安全室,暴民們顛覆政府,意圖阻撓國家正常運作,進行的反政府內亂暴力行為明確。網址:https://www.youtube.com/watch?v=eeMhkT4x8PMhttps://www.youtube.com/watch?v=UwaRnFoilDA

 八、太陽花學運的內亂行為,總共歷經24天。民進黨立委段宜康等人更配合阻擋立法院大門及側門不讓警方進入。此次暴力攻占國會殿堂行為,暴民阻擋在門口管控進出,唯民進黨上自黨主席蘇貞昌,前主席謝長廷、蔡英文,民進黨立委柯建銘,及多位屬性偏綠之政客都獲得暴民學生允許分別進入立法院議場內,而暴民學生卻把其他非綠營之政黨政客阻撓於外,且在凌晨1時20分左右,蘇貞昌、謝長廷、蔡英文、游錫堃、柯建銘、黃昆輝以及柯文哲等人在議場外台階上靜坐,聲援抗議的學生。在民進黨籍立委出面協調下,讓飲水、食物、睡袋等物資進入立法院議場內。陳其邁立委更護著總指揮林飛帆隨意進出議場及中興大樓並使用立委專用的衛浴設備。網址:https://www.youtube.com/watch?v=lLICpDJ0D-c。顯見此暴力危害自由民主憲政行為,是民主進步黨大力支持配合的內亂行動。民進黨違反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第五項犯行明確。

九、立法院長王金平放任暴力學生及民眾霸占立法院內外,不准公權力進入立法院內強力驅離,暗地裡配合庇護學生的暴力行為。身為國家最高立法機關之領導者,除黑手干預司法幫民進黨政客擺脫官司,還配合民進黨之違憲違法行為,顯見王金平在此次內亂行動中,具有幫助犯的客觀事實。

十、民進黨以政黨身份,違反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第五項,協助暴力學生及民眾進行危害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之行為。民進黨立委們更以幫助犯之身份,協助魏揚、林飛帆、陳為廷、黃郁芬、黃守達、周馥儀、陳廷豪等黑色島國青年陣線、中研院副研究員黃國昌、公投護台灣聯盟蔡丁貴等領導的暴力組織進行顛覆政府,意圖變更國家憲法,分裂國土,進行危害中華民國存在搞獨立建國之內亂行為,這些被告之犯行違憲違法極為明確。

官場惡鬥,是政客的最愛。中華民國早已實行直接民主選舉多年,民進黨未得國人之信任及支持,無法取得多數席次,在權利慾望薰心之下,寧可背離民主憲政,以幫助犯之姿配合暴力民眾進行顛覆國家運作之內亂行為,實為國人共同譴責唾棄。

今特提出告發,希望高檢署檢察官能夠發揮道德勇氣,落實法治精神,將上述罪行一一加以追究起訴,給台灣的民主法治一片生機。若要方便連結上述網址,請搜尋:http://blog.udn.com/ying6100/13435256

謹狀

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公鑒

中華民國103年5月23日

                                               具狀人:


完整告發狀圖版:(請點圖,跳出大圖再做複製)-0520更新版

告發狀附件部分:


也拜UDN部落客羅伯特亞當斯去地檢署告發我的反貪腐行動募款行為可能涉及違法,讓我知道原來我們反貪腐行動還有人搞背地扯後腿告發這一套,那募款搞罷免這直接政治性行動,更該受到政治獻金法的制裁,可惜看不到羅伯特亞當斯及其他滿腹正義感、譴責我不該為了反貪腐救國搞募款辦活動的部落客寫出告發狀來譴責並告發這群暴民。

看不下那些只敢欺負個人卻對眾多暴民不敢吭聲的孬種人格,接下來我會寫一篇告發黑島青割蘭尾基金違反政治獻金法的訟狀,請大家繼續密切注意本部落格推出新文,幫忙一起告發,讓那些暴民也接受法律的檢驗。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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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虛
2014/05/18 23:15

呵呵,加油我也會寄出告發~
不過告發狀格式要稍事修正

告媽人要在上面

被告發人在下面喔~
加油,支持您!!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4-05-18 23:21 回覆:

謝謝虛虛加入告發行列。

這份格式是模仿綠營告發黃總長跟特偵組的告發狀,所以故意把被告發人放在上面,最後再請檢察官要發揮道德勇氣,落實法治精神,給台灣民主法治一片生機。

您可以按照您的方式去改,也麻煩您幫忙宣傳散播出去,讓更多不恥綠營胡鬧當正義在耍的老百姓,都能勇於告發,讓司法有民意支持去辦這些為反政府而不顧全國百姓福祉的暴民們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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