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譴責中正一分局欺善怕惡決定,懇請格友借款贊助申請路權之保證金
2014/04/14 01:09:36瀏覽12566|回應82|推薦64

臉書上26萬支持中正一分局方仰寧分局長跟警察的人,大家都是心甘情願當警察精神靠山,當老百姓熱情支持警察、鼓勵警察,勇敢對抗暴民的時刻,沒想到中正一卻狠狠地一巴掌打在所有支持者的臉上。雖然媒體報導13日方仰寧分局長休假,但是中正一卻利用分局長休假時發布公告,准許台獨暴力組織繼續霸占立法院週邊集會。

很抱歉,我無法去支持一個對暴民屈服的中正一分局,就算得罪格友跟支持警察的朋友,我也要公開寫這一篇文章,告訴所有挺警察跟方分局長的人說聲抱歉,我挺不下去,我孬種不能堅持無限期到底的無條件支持,選擇中途退出挺警察行列。這不是反「白色正義聯盟」的行動,這是反「中正一分局警察屈服民粹、討好嗆聲辱罵的暴民組織」。

先來看中正一分局13日撤銷先前不准公投護台灣聯盟繼續申請集會遊行權的決定,又開放這台獨聯盟的集會許可公文:

公投護臺灣聯盟提出廢止集會申復,中正第一分局開會決議,違法占用立法院廣場行為已消失,准予集會許可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
  • 發布日期:2014-4-13

「公投護臺灣聯盟」召集人蔡先生自98年2月份起申請於立法院周邊舉行集會,中正第一分局均依集會遊行法之規定,只要取得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同意使用路權之公函,均核准其集會申請,惟該聯盟於103年3月18日率領群眾未經許可侵入立法院中山南路大門廣場及破壞立法院銜牌,另於同年4月3日率領群眾阻擋立法委員車輛通行及妨礙警方執行公務,復於同月6日7日率領群眾至集會遊行禁制區(總統寓所及行政院)周邊違法集會,並占用車道,影響公眾用路人之通行權益,該聯盟持續危害社會秩序及影響公共利益,中正第一分局據此開會決議,依集會遊行法第11條及第15條之規定,廢止該聯盟自103年4月9日至19日之集會,惟並未影響該聯盟合法取得使用之路權。

該聯盟接獲中正第一分局廢止集會遊行通知書後,旋於103年4月10日提出申復,另該分局於翌(11)日7時許配合立法院保六總隊警衛隊勸離占據立法院廣場之群眾,其持續占用非集會地點(立法院廣場)之違法行為業已消失,同時該聯盟之帳篷亦移往原定申請之濟南路集會地點,經該分局開會決議,同意該聯盟之申復准予集會。

中正第一分局強調,該聯盟日後依集會遊行法之規定,取得集會處所之所有人或管理人同意文件後並提出集會申請,該分局會基於尊重人民言論自由,依國際兩公約保障人權之原則,從寬認定,不會預設立場,以維護憲法保障之言論自由及大眾之安全與安寧。

(ps.民國97年一月一日,我申請到凱道路權,卻被警察阻擋在外,不准進入凱道參加升旗典禮的集會)。


公投護台灣聯盟難道只有今年3月18日才暴力侵入立法院嗎?拜託,打從去年102年就開始動用暴力屢次入侵立法院了(10月10日、8月3日、7月30日)。我在去年10月29日寫的文章:北市府犧牲國產放縱蔡丁貴搞違法亂紀行動,裡面就清楚描述:

光以公投護台灣聯盟最近這三個月的惡行劣跡來看,都達到撤銷集會遊行的資格。今(102)年7月30日上午10點衝撞立法院、8月3日夜間9點30分用油壓剪剪斷立法院大門大鎖,推倒立院數面鐵製欄杆、10月10日闖入立院頂樓撤掉國旗,改掛台灣國旗幟,造成警民衝突受傷。任何一天的行動,台北市警局都可以依據集遊法第15條以維護社會秩序、公共利益或集會、遊行安全來撤銷、廢止許可,但是市警局卻忙著行動後嘉獎員警完成任務,所有的修復、獎勵、醫療成本一概全民買單。

公投護台灣聯盟的惡行劣跡不是一天兩天,台灣百姓付出多少公帑來支付修復費用及警察加班津貼,累死基層員警再來嘉獎記功,警察的福利是這樣縱容諂媚暴力組織來領取的嗎?不斷的姑息養奸,終於把這台獨組織養成大老虎,把無知學生推到最前線當盾牌強力攻入占領立法院,還更進一步妄想癱瘓國家最高行政機構,暴力入侵行政院,這種無法無天的台獨組織,只因為他們被驅離回原來申請的馬路上,就可以再允許繼續存在?等到哪一天這些暴力民眾休息夠了,再來製造社會動亂一次?好讓警察又有記功嘉獎的機會?姑息縱容暴力組織坐大,老百姓還得感謝警察辛勞付出,真是鄉愿到爆。孔子說:鄉愿、德之賊也,果然沒錯。

這種縱容暴力組織長期存在霸占百姓可以合法陳情的場所,容許暴力組織進行騷擾挑釁、阻撓非我族類者的行動,甚至幫助這暴力組織阻擋百姓的陳情行動,中正一分局的欺善怕惡行為讓人無法苟同。若中正一分局真如同公告說的:該分局會基於尊重人民言論自由,依國際兩公約保障人權之原則,為何我們符合警政機關說明:「多數人至立法院陳情或請願,雖未申請集會、遊行核准,仍是受國家法律(行政程序法、請願法)保障之活動範疇。」的合法陳情行動,全程平和未辱罵攻擊警察、未入侵立法院,我卻被依違反集會遊行法移送地檢署去告發違法行為?(04.14.補充:剛收到地檢署傳票,4月21日上午開偵查庭)

如果中正一分局認定集會遊行法還是必須遵守,那公投護台灣聯盟違反集會遊行法第四條:集會遊行不得主張共產主義或分裂國土。公投護台灣聯盟的主張台灣獨立,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第五款:政黨之目的或其行為,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或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者為違憲。可見主張推翻中華民國、強調台灣獨立建國的標語是屬於違憲行為,即便不是政黨都可適用。而公投護台灣聯盟訴求要推翻中華民國,要求台灣獨立。為何中正一分局卻百般容忍,縱容這違法違憲的組織長年存在?

中華民國憲法第二條:中華民國之主權屬於國民全體。第三條: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為中華民國國民。第四條: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之。第五條:中華民國各民族一律平等。第六條:中華民國國旗定為紅地,左上角青天白日。第七條: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公投護台灣聯盟支持者遇到反對台獨的人就罵中國狗、支那豬,動不動就要人滾回大陸。歧視非台灣籍同胞、製造仇恨對立,甚至多次入侵立法院,還扯掉中華民國國旗,掛上鬼旗主張分裂國土來獨立。

 

依據憲法第23條: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集會遊行法對這些「妨礙別人憲法自由、破壞社會秩序、製造仇恨對立阻撓公共利益」者的違憲行為進行制止的執法行動,完全合法合憲,中正一分局卻甘願屈服於民粹嗆聲施壓,回復暴民的集會申請,讓人對這執行公權力、維護社會治安及國家憲政法律的機構失望透頂。

中正一分局拿台北市政府當擋箭牌,路權通過就能集會遊行。沒錯,台北市政府郝呆主政,縱容違憲違法組織不斷申請路權,即便多次暴力衝撞立法院,造成破壞、浪費公帑修復,依然日日通過台獨組織的路權申請。郝龍斌的無恥無能最該被譴責,而新工處職員的只看申請書不看暴力行為就通過路權的官僚作為也該被譴責。將帥無能累死三軍,用在郝呆主政的台北市,最為適切,這種挺貪污犯保外就醫、縱容暴力組織作亂社會的政客,真是狗官一個。那些講出虎父生犬子的評論家,真該拍拍手,說的好。

公投護台灣聯盟作亂社會,郝呆市府背後縱容,檯面下藍綠腐敗政客彼此勾結牽手的無恥亂台集團橫行無阻。之前有格友建議我們也去申請路權,先搶先贏,但是考量必須提前排隊,擋在台獨組織前先到市政府。說的容易,做事的人會累死,所以予以拒絕這項提議。不過看到孬種的市政府官員及台北市警局,官僚到只看規定不管社會安定,縱容分裂國土的亂民製造族群仇恨對立,與其被氣死,還不如做到累死算了。

我決定不定期去台北市政府申請路權,搶下一天兩天路權,逼台獨狗棚拆掉重蓋也甘心。看一看台北市政府跟市警局要保護這叛亂組織到甚麼程度。順便看一下王金平會不會讓狗棚遷入立院圍牆內廣場,讓社會大眾看清楚王金平及台北市政府郝龍斌、中正一分局的真面目。

如果您願意支持我的行動,請您借款給我,當做申請路權的保證金,申請路權一次要3萬元,一次最多只能申請3天,如果要有充足資金作為分段申請週轉及其他費用(例如號召民眾上街遊行或製造標語放在現場,以及退款之匯費等),預計募款30萬元,此行動不定期搶奪路權,第一波做到年底選舉結束或是王金平讓台獨狗棚遷入立法院廣場為止。行動結束扣除相關費用,剩餘款比例退回捐款者,懇請您支持幫忙,謝謝您。

行動名稱:扯後腿行動

行動宗旨:支持中華民國存在、維護憲法國旗、反仇恨同胞搞獨立之言行。

預計募款金額30萬元。(24萬元做保證金,另6萬元製作大圖輸出布幔,貼在立法院鐵欄杆上集會遊行之用。)

借款匯入銀行中國信託銀行 敦南分行(ATM代碼:822)

帳號: 1635 4031 7640

戶名:劉蒨英

上次行動資金結餘款27,144元,將併入此次行動預算之內。截至0926 16:40捐款明細:

收支明細:


懇請您為了國家的存在與安定,借款贊助行動,100、200元都歡迎,謝謝。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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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人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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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19 09:07

太好了,李新議員,總算有民意代表願意出來處理公投盟的霸佔路權了,李新議員是大安區的,如果在大同區有議員也願意如此做,那年底我們家就去投票~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4-05-20 22:16 回覆:

李新議員是大安區的喔,太好了,我年底會幫他宣傳勇於對抗暴民,值得支持力挺。希望他能維持下去,別去搞挺王挺連這些挺關說的政客們,這樣我年底一定會去投議員選舉的這一票。

 


stan555
等級: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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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16 20:50
李新要公投盟撤櫃 否則帶練武者拆除  

新頭殼newtalk2014.05.16 劉奕霆/台北報導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李新今(16)日上午召開記者會,批評在立法院週遭申請路權已經長達5年之久的公投盟,在立院周圍搭設帳棚、舞台,並把旗幟插滿周圍道路,甚至還出現貨櫃屋,有礙市容觀瞻,他說他已經申請5月18至25日立院周圍的路權,要求警方在18日前拆除立院週遭設置物。李新下午於議會總質詢時對台北市長郝龍斌表示,如果警方也無法幫忙,「我只好帶著懂跆拳道、武術的朋友自行拆除」。

李新上午表示,他和辦公室助理以及他的朋友,申請立院外包括中山南路、濟南路、青島東路與林森南路,從5月18日起至25日的路權,他要求公投盟在18日以前應該拆除立院週遭設置物。

李新說,自從太陽花學運之後,有許多民眾以「路過」作為藉口,佔領馬路,甚至佔領公署,他呼籲台北市長郝龍斌及立法院長王金平應該要「硬起來」,修改相關法條,將立院及監察院周邊道路劃定為集遊禁制區,在此之前也應該駁回這兩處機關周邊的集會遊行申請,將「有前科者的申請人也列入考慮」。

李新在下午於市政總質詢上質詢郝龍斌時表示,很多市民向他反應社會要安定,他這個人不怕衝突、抹黑、暴力,他說假設公投盟在18號以前不撤走立院週遭設置物,希望郝龍斌還路於民,將違法設置物撤離,如果連郝龍斌也無法幫忙,「我只好帶著懂跆拳道、武術的朋友自行拆除」。

黃昇勇隨後在一旁也回答,明天就會搬離公投盟相關設置物品;台北市中正一分局副分局長李權哲也表示,公投盟召集人蔡丁貴已答應明天上午8點半開始拆除、搬移該基地,如蔡未如期拆除乾淨,將先貼勸導單限期拆除,否則將配合建管處、環保局依法拆除。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4-05-16 22:24 回覆:

原來出手申請路權的是李新唷,真是太好了,這樣就不怕蔡丁貴他們賴著不走了。

我就是擔心小老百姓沒人理睬,現在有李新先生他們的行動,我們就不用擔心這公投盟霸占住道路不肯退出啦。

看到立法院週邊愈來愈囂張的違章建築,總算有市議員願意行動幫忙,我這一票年底會投給李新,如果他屬大安選區的話。至少他到目前還維持反貪腐的行動,沒去挺王金平這些貪腐政客。


小恩麻
2014/04/28 09:00
已轉帳
012 -200240
$1000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4-04-28 23:53 回覆:

感謝小恩麻贊助借款,已經入帳確定,謝謝您的幫忙。


Rockwell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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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25 10:41

雖然很佩服您多年來和這群惡勢力對抗的勇氣,我這邊仍覺得有些不以為然。

跟這些台獨惡勢力在街頭和法庭上對抗是一項骯髒活,全台灣大部分沉默的大眾大概沒幾個願意做。很多因為生計、工作、環境的因素無法跟著妳一起行動。說真的,這些台獨份子一手使用中華民國的法律打擊異己、製造言語霸凌群眾暴力,但另一腳又在踐踏中華民國憲法和法律,比知法玩法的人(至少玩法的人還照遊戲規則來)還惡質千百倍,雖然在精神上,您有很多人支持,但在行動上,妳一定很孤單,因為願意這樣長期對抗的人很少很少。

我相信這群人知道妳要做的行動,大概會加緊加派人手繼續申請搶占路權,而他們背後通常都有一群律師在撐腰,一兩個人打這場仗實在辛苦而且勝率低。但是對一個願意挺身出來對抗惡勢力的俠客,我不能再說什麼打擊的話,不認同是因為這太委屈妳,幾經考量我仍願意盡點心意,出借1000元,要不要還您自己決定,我不會放心上。如果累了,停下來也沒關係,這裡應該很少人會怪妳,至少我不會。

今天轉帳,用中國信託,末四碼:3697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4-04-25 15:03 回覆:

感謝大哥贊助借款,已經入帳確定,謝謝您的幫忙。

之前去台北市政府,門口完全沒人排隊占位置等第二天八點好申請路權。從我網路募款借錢要去搶路權開始,新工處配合科的承辦人員承認這幾週才開始有人在搶路權排隊。這早就在我的意料之中,反正我最近也忙,沒時間去處理路權的事情,提前借款也不過是先讓那些學生得去24小時搶位置,先累死他們,花點台獨組織的工讀生費也爽。順便讓格友看清楚申請路權會遇到的阻礙。

如果沒人出來對抗那些扁迷部隊,台灣社會根本就任由這些貪腐暴民予取予求,造謠扭曲事實,把貪污扁營造成政治犯好放出來。或許我很難提出我們存在的具體效果在哪裡,但是我很確信,一盞燭光的維持,就不會讓黑暗籠罩整個大地,我負責維持住反貪腐這盞燭光,我也相信馬總統及特偵組司法人員,一定有看到燭光的存在,只要這些手握律法權利的人願意為公義站穩腳步、堅持公義,我們的行動就是成功了。

至於那些小人的對付,對照我們要堅持的行動,根本就不足為懼,進廚房哪有怕燙的,有百姓搞民粹去反政府,就要有老百姓對抗那股民粹黑暗力量,不用馬總統上肆對下肆,老百姓出來對付老百姓才是我們該做的事情。


Andy Liu
2014/04/23 12:33

挺核四建議加上:穩健減核、支持核四運轉,核一二按計劃除役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4-04-23 22:37 回覆:

說句老實話,我並不認為需要「穩健減核」,除非台灣要走回頭路搞農業立國。

核能發電是科技文明必要的發展,如何將核能發電更進一步發展成核融合技術,才是人類追求的目標跟方向。

一味地反核,卻不用大腦去思考人類科技發展所必需的電能跟環保兼顧,除了耍脾氣式的反核訴求,用想像的危害來恐嚇百姓,這種智障的逞兇鬥狠要人跟隨,我覺得去配合是對不起自己的智慧跟理性思維。

風力發電有低頻噪音跟鳥類生態的危害,太陽能板製造時污染嚴重,板子下寸草不生,也妨礙生態,那些打著綠色能源完全不環保,又浪費空間,更別說天然氣、燃煤製造大量碳排放已經是眾所週知的地球殺手,一發電就破壞生態。綜合所有的產電方式,核能發電都是科技發展必須走的路徑,如果想往外太空發展,更是唯一選擇的製造動能方向。

反核的人看起來就像古代野人在反對使用火一樣無知愚蠢,有種就拒絕使用一切電氣用品、3C產品,別過現代人的生活,我還敬他們有Guts些。


快樂水兵甲狗狗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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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23 10:39

或許筱倩的申請路權行動, 可以暫時放鬆?請參加我們新黨的打假除亂新五四運動:

(節錄臉書)『這個社會,不是壞人太囂張,只是好人太沉默!
......
新黨實在看不下去,這幾天來努力和他們排隊搶路權,重要場地4月幾乎都被占滿,最後終於申請到5月4日(星期天)這個極有意義的日子,搶下這一天在總統府前凱達格蘭大道的集會權利。請大家告訴大家,空下5月4日下午的時間,這天我們一定要出來,上凱道,讓社會聽見沉默大眾的聲音,激勵更多朋友勇敢發出我們的怒吼!』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4-04-23 10:48 回覆:

昨天跟新工處配合科承辦人員詢問,知道除台獨組織外,還有其他團體去申請路權,原來是新黨也去爭取凱道。目前最熱門的兩個路段,就是立法院週邊四條馬路跟凱道。每個人可以一次申請兩條,台獨組織都是用人頭把立院四週全申請下來。

我們可以拿王金平關說司法的大圖輸出去凱道上舉嗎?我還想做幾個挺核電的大圖輸出海報好使用,不過這得用AI設計檔案,要看我女兒有沒有空幫忙修改我設計的小畫家圖檔。時間上怕來不及五四使用。


醉裡挑燈看劍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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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23 00:52

這次台北市警局總該收回公投盟ㄉ路權了吧!......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4-04-23 02:17 回覆:

路權是市政府負責的。現在連白天都有年輕人在排隊現場排隊先占位了,一個月前就申請,郝呆連管理市政的能力跟魄力都沒有,這些暴民都衝撞多次了,身為市長眼睛都瞎了看不到,連撤銷路權的權力都不執行,讓底層的公務員去對付暴民,誰有這膽子?

中正一也是如此,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公投盟都已經三番兩次搞衝撞暴力了,還在縱容這些主張分裂國土,違反集遊法的暴民在街頭上橫行霸道。蔡丁貴還能睜眼說瞎話,說民眾沒對警察施暴,要求警察開放路權讓暴民進入立法院圍牆內。

警察如果孬到退讓,我都想對警察吐口水了,怎麼國家首都專養一群欺善怕惡的公僕在浪費民脂民膏。


蜘蛛蝴蝶刀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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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23 00:47
Initial Image
蛛織綑龜網 蝶舞天地框 噗嘻無奈天 蛛蝶問冷涼 ccc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4-04-23 02:05 回覆:

姑息養奸、懦弱怕事就被暴民看不起。

台灣的公權力已經被這些暴民瞧不起,只會愈來愈囂張而已。到最後,老百姓連同情、支持警察都會不屑,這些暴民是台北市政府郝龍斌及中正一警察縱容出來的,別賴給馬總統。馬總統可不是台灣唯一的公務員。

看到這種衝撞場面,只想罵中正一,你們繼續再諂媚暴民、不斷退守立場、討好暴民呀,看人家是如何羞辱你們,不把你們看在眼裡的。


筱 蒨-Lucifer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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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22 23:49

4月22日,蔡丁貴又號召民眾去衝撞立法院。真是歹戲拖棚,警察的姑息養奸,又要讓基層員警面對暴民,全國百姓付出社會成本,真是@#$%^&*(*&^%$。

這陣子私事繁忙,沒空展開申請路權行動,不過兵不厭詐,在網路上提早跟格友借款,公開要去申請路權,搶台獨的場子,測試一下台獨組織有沒有害怕。果然今天下午4點到市政府,看到四個年輕人在那裡排隊,上去四樓新工處跟配合科承辦人員聊天,他說最近才開始有人在排隊。果然不出所料,台獨錢多有辦法請工讀生或是找些年輕學生24小時排隊,真是太爆笑了,辛苦了,得熬夜搶位子。

感謝所有借款的格友,目前看來還無法使用,但是有機會還是會用到的。也感謝願意借名義讓我申請路權的朋友,今天問清楚了,每個人每個月只能申請一次,要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不過還不用急著給我,再看中正一是不是繼續讓這些暴民浪費國家社會資源在立院搞暴力衝突,而不撤銷集會遊行權。

目前規畫第一次行動是「挺核電」集會、遊行,如果有借款的朋友是反核電的,請告知我一聲,好把借款先退還給您,感謝您。


大陸來客
等級: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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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委員是雖敗猶榮!
2014/04/20 01:23
俺個人覺得,丁守中委員在選戰中犯了兩個關鍵錯誤,不然很有希望“小蝦米打敗大鯨魚”:

第一, 不知為何放棄了電視辯論的機會,已有兩家電視臺願意承辦藍營的辯論會,而電視辯論是最有可能把連公子打回原形的場合,不知為何丁委員也不再堅持了?

第二, 丁委員在國民黨初選前對“核四”兩次表達了反對立場,而連公子好像回避了“核四”這個敏感問題,特別是當丁委員在黨員投票前為回應柯文哲而表達反對“核四”的立場時,俺立刻就感覺到丁委員中了柯文哲的奸計(難怪柯P會說對上連勝文會比較有趣)。要知道續建“核四”可是馬政府的政策,連朱立倫也不敢公開反對,只是反復強調“沒有核安就沒有核四”!丁委員公開與執政當局唱反調,勢必會影響到部分民眾特別是國民黨員的投票意向。

不過丁委員是雖敗猶榮,連勝文也別太得意:
第一, 經過國民黨的初選,再次證明了連公子確確實實是一個“靠爸族”,這點俺就不多說了,大家有目共睹。
第二, 臺北市國民黨員的投票率只有4成,馬英九主席又把票投給了丁委員,這充分說明了馬主席還是擁有廣大黨員基礎支持的,這也是對連公子先前年少輕狂的嚴重警告!連公子要想最後贏得臺北市長的寶座,就絕對不能對本黨主席有絲毫的不敬。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4-04-20 23:28 回覆:

國民黨這次的台北市長人選,除了「爛」字可形容外,想不出其他代表字。不管是丁或連出線,都是讓人失望的人選,譁眾取寵、挺貪與腐,這種人有啥好支持的?國民黨黨員都只有四成投票率,就知道這些爛咖的支持度了。

我已經完全不想再評論台北市長的選舉了,選「」與「」的爛咖,違背我的理念,年底絕對不投國民黨及民進黨的人選,當然還有柯文哲。寧可放棄投票,也拒絕幫那些爛咖背書,省點補助款。讓深藍、深綠跟那些還有淚可以含著的自己去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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