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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可以同居嗎?
2010/09/15 00:03:31瀏覽7690|回應50|推薦336


    ↑「同居」會使單純的男女關係變複雜
         (彥琳攝於2010.9.4圖中年輕人我不認識,只是覺得女孩的裝扮很特別,
            就偷拍了)

      婚前可以同居嗎?

    傍晚時分,我在廚房正「刀光與鍋鏟齊飛」,忙得不可開交, 16 歲的女兒忽然
    挨過 來,煞有介事地站在炒菜鍋旁,像問功課似的,一臉認真地拋給我這個問題
   :「婚前可以同居嗎?」

   「什麼?」我一楞,望她兩眼,確定自己沒聽錯,我反問:「婚前為什麼要同居
    ?」

   「我朋友說,不同居,怎麼能『真的』了解一個人呢?」原來她正跟一個手帕交
    在「非死不可」( facebook )上聊天,手帕交告訴她,男女交往要「同居」才能
    真的互相了解。她好奇地想知道我的看法。

    真是交友不慎啊!(註)我在心裡狠狠咒了句,回過頭,換上慈祥和藹的笑容朝
    小妮子說:「這是個很有趣的話題,媽媽要跟妳好好聊聊。」

    我快速把鍋子裡的菜炒好,火一關,趕緊去處理女兒的「疑難雜症」。女兒雖
    還年輕,也沒交男朋友的經驗;但「同居」的愛情習題她早晚會碰到,我心裡盤
    算著,不如趁此機會跟她說清楚講明白。

    我先問她:「要『真的』了解一個人,只有『同居』嗎?沒別的方法嗎?」

   心思單純的小妮子聳聳肩,說:「我覺得她說的有道理:不住在一起,怎麼了解一
   個人?」
 
   我沉思一會,對她說:「那你有沒有想過,兩個人還沒真的互相了解就毫無距離
   地住在一起,會不會危險?萬一那人有不良行為(譬如吸毒)或甚至有精神病、
   犯罪紀錄……?」

  「同居」會使單純的男女關係變複雜。若同居後才發現不合適,對方能輕易分手
   嗎?萬一同居的對象有人格問題,分手會不會刺激他做傻事?我告訴小妮子,同居
   伴隨而來的是婚前性行為,男女一旦發生性關係,兩人就很難「好聚好散」了,分
   手常會造成傷害。 

  其實了解一個人不需要同居,和男生多聊聊,了解他的想法;多觀察他的言行舉止
  ,都可以知道他的為人。更重要的是,要尊重婚姻制度,別急著在婚前發生性行為
  ,以免兩人耽溺於性愛,反而忽略精神層面的契合——例如兩人的溝通方式、價值
   觀的協調、對金錢的看法……這些維繫婚姻的關鍵,婚前應該多花時間了解。

  「如果觀察知道對方是個善良隨和又可靠的人,」我說:「即使婚後才發現他襪子
  亂丟有什麼關係?牙膏亂擠又何妨?瑕不掩瑜啊!而且生活上的細節,大家彼此
  尊重、遷就一下,總有辦法解決的,日子還是可以過得很順心。」

  女兒聽完,笑瞇瞇地走開了。

  望著她的背影,我在心裡嘀咕著:幸好婚前我和妳爸爸沒同居,不然當時一定被
  他驚天動地的打呼聲嚇跑了!那不是錯過這麼好的男人了嗎?

  聖經說:「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床也不可污穢;因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審
  判。」(希伯來書十三章 4 節)

(註)其實這女孩來自蠻好的家庭。我們兩家都很熟,她父母的婚姻幸福美滿,
會有「同居」這想法,據悉是從偶像劇學來的。

~補記~

晚飯桌上,小妮子不死心,又以同樣的問題「考」外子。

「幹嘛同居?」孩子的爹斬釘截鐵的回答:「多觀察就好啦!」轉過頭,外子瞅著我用委屈的聲音低低嘟囔:「像我跟你媽,婚前不但沒同居,還結兩次婚才『同居呢!」 

我聽了不禁啞然失笑。原來,當年我們計劃婚後到美國留學,外子以為辦簽證需要英文結婚證書,便在正式宴客結婚前一周,拉著我先跑去法院公證結婚。那天晚上,我去他家吃晚飯,外子說,既然我們已經「婚」了,就乾脆留下過夜吧?當時我搖搖頭,說了句把他「打敗」的話:「公證結婚不算!」

( 心情隨筆男女話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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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yenlinhuang40&aid=4129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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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柏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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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
2010/09/23 12:09

您處理的方式很好 !

黃彥琳~~ 溫泉公園賞秋行(yenlinhuang40) 於 2010-09-27 05:34 回覆:

謝謝~~


Dolphinlady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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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
2010/09/23 11:52
熱戀時的磨合期不適合同居, 若是感情穩定且彼此有相當程度的交往了解, 計畫結婚, 海豚倒是贊成先同居, 有進一步的生活體驗觀察, 及更了解彼此家族的期待看法, 會更周詳吧 ?!  或許能避免一些嫁錯郎, 娶錯娘的尷尬... 
黃彥琳~~ 溫泉公園賞秋行(yenlinhuang40) 於 2010-09-24 19:20 回覆:

以同居來「了解彼此家族的期待看法」,這個「投資」會不會太大?

多去對方家裡走動、多和他的家人聊聊,

細心留意、判斷,不好嗎?

其實對很多婆婆來說,媳婦還沒過門就先住到家裡,

她們心裡就先對這樣的媳婦@#¥%&×&…………(聽說會有這種情況)

這媳婦結婚後,以後日子恐怕不好過。


一畝桑田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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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同
2010/09/22 22:41

認同大作的說法,

男女交往,

互相瞭解的方式方法很多,

同居對女生不利,

新世代的價值觀實在須要加以導正!


黃彥琳~~ 溫泉公園賞秋行(yenlinhuang40) 於 2010-09-23 11:55 回覆:
謝謝了解~~

李小花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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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不可以?
2010/09/22 21:52

如果我是男生的話.....

我其實不反對婚前同居ㄝ

黃彥琳~~ 溫泉公園賞秋行(yenlinhuang40) 於 2010-09-23 11:54 回覆:

哈哈~~

因為可以隨時拍拍屁股走人,不帶走一片雲彩?


聯合國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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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怕!
2010/09/22 16:14

越怕越會中獎。結婚離婚是很麻煩的瑣事。因此慎重於婚前。越謹慎結果就越怕,最後年歲已大也就沒有結婚的想法,認為這想法很蠢。基於人性的了解,婚後磨合很少不打不鬧的,更激烈背叛的也不少。死在墳墓裡的更多,加之離婚率的攀昇,引人思索結婚不是最好的承諾,能患難與共不離不棄才是可貴,結婚只是形式,同居不結也是形式。雙方責任感的結盟比形式重要〈如臿血為盟〉。

舉個例:男的重病臥床時,女的裝瞎不會照顧。男的生意挫敗,女的馬上劃清界限。經不起考驗的,大難來時各自飛〈反之亦同〉。這是結婚當時不曾設想的劫難,沒責任心的伊方自然露出人性黑暗的真面目。此結婚形式綁住了雙方,又有何用?依然徒增痛苦不堪,成了婚姻的祭品,死在墳中,怎不悽涼?

看那老虎伍茲,結婚有好下場嗎?還有前總統小柯也是。

當然也有幸運受到祝福的,直到白首,那比中樂透還有價值呢!

不過,環境日益惡化未改善前,能白首偕老的實在很難得,他們不是人,是神仙啦!

還有女人跟女孩不同。女孩事事都問媽媽。女人自己做主。男人結婚的對象要女人不要女孩。所以女孩不宜結婚,除非老媽子一起賠嫁來照顧她,這您要嗎?Sorry!請寬恕我的多嘴,我自打兩巴,跟您道歉!

黃彥琳~~ 溫泉公園賞秋行(yenlinhuang40) 於 2010-09-23 11:51 回覆:

別打……別打……

給踹兩腳就好了~~

老虎伍茲和前總統小柯都是自己搞外遇把婚姻弄糊了,怨不了別人。

結婚不是「形式」,那是兩個真心相愛者的白首之約,

不論另一半貧賤富貴、生病殘疾都不離不棄的約定。

您舉的例子,那對戀人似乎不了解「愛的真諦」:

  1. 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

  2. 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

  3. 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

  4. 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

  5. 愛是永不止息。    林前13:4 ~8

祝您中秋快樂!福杯滿溢~~


思于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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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年輕人的婚姻觀
2010/09/21 16:11

您的論點保守安全

對時下年輕人

建議可也

不見得會認同ㄛ

黃彥琳~~ 溫泉公園賞秋行(yenlinhuang40) 於 2010-09-21 21:40 回覆:

我豬道。

可是,還是得分析同居的危險利害給他們聽,

讓他們聽一聽「不合潮流」的聲音,多一份思考。

謝謝留言。


ㄚ熊笨蛋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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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21 15:31

讓我想到我朋友跟他爸的對話

朋友試探性的問他爸贊不贊成同居

爸爸說:「同居,那還不如讓我死了算了,死了,就看不到人家對女兒的閒言閒語」

我們回:「那叫你爸現在可以去死了」

黃彥琳~~ 溫泉公園賞秋行(yenlinhuang40) 於 2010-09-21 21:37 回覆:

哈哈~~

你的朋友真是「交友不慎」啊~~


corinna
等級: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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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怕分不開了
2010/09/20 18:36

只怕同居後發現問題,

也難以分開了!

有了性會使關係複雜,

牽扯不完啊~~

黃彥琳~~ 溫泉公園賞秋行(yenlinhuang40) 於 2010-09-20 20:09 回覆:

一針見血!

謝謝留言~~


三分之ㄧ的女生
等級: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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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之間,需要的是智慧
2010/09/20 13:00

不管同居與否,都不會是婚姻幸福的保證。我也不覺得同居跟尊重有太大關係。不同居的人就一定會尊重另一半了嗎??要是這樣那只要禁止同居就不會有家暴了吧......?!這說法根本不合理不是嗎.....

而且現在看到身邊的朋友有人抱怨另一半是性冷感、亦有人抱怨另一半如狼似虎,都會讓我想到:如果你們當初先同居,那是不是今天就不會有離婚的念頭?畢竟性生活不美滿對某些人來說,是如鯁在喉不吐不快的。而且對方的家庭關係,如果同居的話還可以看得出來對方家人的相處模式、甚或對方家族中有人善吃喝嫖賭或是家族有遺傳疾病亦可觀察的到;如果僅是口頭詢問,又有幾人願意誠實以告?這些問題若是在交往時發現,至少我還可以決定要踩煞車或是跳進火坑。但若是不試婚而直接結婚,只要對方不同意便永世翻身無望而一輩子痛苦。家有子女的父母們又有幾人真的願意這種事情發生在自家小孩身上??

認為''同居只注重床上運動而不在乎心靈溝通'',這種想法也真是把同居看得太淺短了!請問已結婚的各位,剛結婚之初,沉浸在性愛歡娛的日子能有多長?日日不間斷的持續三個月我想就了不起了吧....??這種謬思還真是貽笑大方。

不可否認,我算是同居關係中的既得利益者。跟老公交往時同居三年後結婚,婚後逍遙了幾年才生小孩,到現在結婚近十年也育有兩子。老公既不是同性戀也沒有外遇,所以請不要對同居在懷抱著不正確的幻想了!

同居不是原罪,結婚證書也不是幸福憑證,一切端賴個人智慧,大家還需各自努力。

黃彥琳~~ 溫泉公園賞秋行(yenlinhuang40) 於 2010-09-20 20:05 回覆:

謝謝妳的「異」見。

妳是以「同居過來人」的觀點,正面看同居這件事。

我只能說:您很幸運

1.沒遇到吸毒、嗜賭之徒。

2.沒碰到精神障礙或人格違常者。

3.你們最後走入禮堂,沒有分手。

妳提到:「如果同居的話還可以看得出來對方家人的相處模式、甚或對方家族中有人善吃喝嫖賭或是家族有遺傳疾病亦可觀察的到;如果僅是口頭詢問,又有幾人願意誠實以告?
→要觀察對方家人就一定要住到人家家裡嗎?常去對方家裡走動觀察不行嗎?記得
    曾經看過一個社會新聞,忘了主角是誰?好像是一個政治世家的兒子,未結婚就把女朋友帶回家同居,男方家世好,準婆婆卻瞧不起準媳婦,百般在眾親友前羞辱女方,女方只好知難而退。沒多久,男的迎娶一個門當戶對的…………。看到這新聞
時,我很替女方惋惜:何必呢!若準婆婆不喜歡她,常去他家走動就可以感覺出來了
,何必得「住」進去,讓自己更不堪?

謝謝您的指教,

關於同居的利弊得失還是請您看看專家的分析:(請點入粉紅字)

同居就好?

黃彥琳~~ 溫泉公園賞秋行(yenlinhuang40) 於 2010-09-21 08:24 回覆:

今天報紙上一則同居、吸毒、家暴的新聞:

女人以為找到真愛,婚外情跟男人同居,沒想到對方會吸毒,

婚後並衍生家暴行為:

http://gb.udn.com/gb/udn.com/NEWS/SOCIETY/SOC5/5857912.shtml


芙芙熊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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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2010/09/19 21:15

其實有很多人很難體會這道理,

但我只能說:「這是真的。」

當性關係一旦發生後,

往往會成為解決問題的捷徑,

卻不能真正去解決問題的~

黃彥琳~~ 溫泉公園賞秋行(yenlinhuang40) 於 2010-09-19 22:40 回覆:

當性關係一旦發生後,

往往會成為解決問題的捷徑,

卻不能真正去解決問題的~

婚前性行為不只是道德問題,

還有「溝通障礙」之虞,

謝謝芙芙熊的註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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