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會使單純的男女關係變複雜
(彥琳攝於2010.9.4圖中年輕人我不認識,只是覺得女孩的裝扮很特別,
就偷拍了)
婚前可以同居嗎?
傍晚時分,我在廚房正「刀光與鍋鏟齊飛」,忙得不可開交, 16 歲的女兒忽然
挨過 來,煞有介事地站在炒菜鍋旁,像問功課似的,一臉認真地拋給我這個問題
:「婚前可以同居嗎?」
「什麼?」我一楞,望她兩眼,確定自己沒聽錯,我反問:「婚前為什麼要同居
?」
「我朋友說,不同居,怎麼能『真的』了解一個人呢?」原來她正跟一個手帕交
在「非死不可」( facebook )上聊天,手帕交告訴她,男女交往要「同居」才能
真的互相了解。她好奇地想知道我的看法。
真是交友不慎啊!(註)我在心裡狠狠咒了句,回過頭,換上慈祥和藹的笑容朝
小妮子說:「這是個很有趣的話題,媽媽要跟妳好好聊聊。」
我快速把鍋子裡的菜炒好,火一關,趕緊去處理女兒的「疑難雜症」。女兒雖
還年輕,也沒交男朋友的經驗;但「同居」的愛情習題她早晚會碰到,我心裡盤
算著,不如趁此機會跟她說清楚講明白。
我先問她:「要『真的』了解一個人,只有『同居』嗎?沒別的方法嗎?」
心思單純的小妮子聳聳肩,說:「我覺得她說的有道理:不住在一起,怎麼了解一
個人?」
我沉思一會,對她說:「那你有沒有想過,兩個人還沒真的互相了解就毫無距離
地住在一起,會不會危險?萬一那人有不良行為(譬如吸毒)或甚至有精神病、
犯罪紀錄……?」
「同居」會使單純的男女關係變複雜。若同居後才發現不合適,對方能輕易分手
嗎?萬一同居的對象有人格問題,分手會不會刺激他做傻事?我告訴小妮子,同居
伴隨而來的是婚前性行為,男女一旦發生性關係,兩人就很難「好聚好散」了,分
手常會造成傷害。
其實了解一個人不需要同居,和男生多聊聊,了解他的想法;多觀察他的言行舉止
,都可以知道他的為人。更重要的是,要尊重婚姻制度,別急著在婚前發生性行為
,以免兩人耽溺於性愛,反而忽略精神層面的契合——例如兩人的溝通方式、價值
觀的協調、對金錢的看法……這些維繫婚姻的關鍵,婚前應該多花時間了解。
「如果觀察知道對方是個善良隨和又可靠的人,」我說:「即使婚後才發現他襪子
亂丟有什麼關係?牙膏亂擠又何妨?瑕不掩瑜啊!而且生活上的細節,大家彼此
尊重、遷就一下,總有辦法解決的,日子還是可以過得很順心。」
女兒聽完,笑瞇瞇地走開了。
望著她的背影,我在心裡嘀咕著:幸好婚前我和妳爸爸沒同居,不然當時一定被
他驚天動地的打呼聲嚇跑了!那不是錯過這麼好的男人了嗎?
聖經說:「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床也不可污穢;因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審
判。」(希伯來書十三章 4 節)
(註)其實這女孩來自蠻好的家庭。我們兩家都很熟,她父母的婚姻幸福美滿,
會有「同居」這想法,據悉是從偶像劇學來的。
~補記~
晚飯桌上,小妮子不死心,又以同樣的問題「考」外子。
「幹嘛同居?」孩子的爹斬釘截鐵的回答:「多觀察就好啦!」轉過頭,外子瞅著我用委屈的聲音低低嘟囔:「像我跟你媽,婚前不但沒同居,還結兩次婚才『同居』呢!」
我聽了不禁啞然失笑。原來,當年我們計劃婚後到美國留學,外子以為辦簽證需要英文結婚證書,便在正式宴客結婚前一周,拉著我先跑去法院公證結婚。那天晚上,我去他家吃晚飯,外子說,既然我們已經「婚」了,就乾脆留下過夜吧?當時我搖搖頭,說了句把他「打敗」的話:「公證結婚不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