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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於羞辱,戒菸吧!_
2008/12/13 08:13:23瀏覽2546|回應4|推薦6

如果以抽菸者的角度來看,新的菸害防治法真的是羞辱抽菸者不遺餘力!

首先,可以說任何『有人活動的地方』基本上就是不能抽菸,這對於習慣隨時隨地抽菸,甚至還被容忍可以亂丟菸蒂 ( 其他的垃圾好像都不可以 ) 的老菸槍來說,真的是太『超過』了!

更羞辱人的是在公共場所中可以合法吸菸的地方一種是經過特殊設計的密閉『吸菸室』,而這個吸菸室規定不能有『吸菸之外的任何設施或活動』,包括喝茶、看報或上網…;即使是室外,如本校目前設定的吸煙區,也是只能被『晾』在那邊公開展示『我在抽菸』,而且我『只是』在抽菸!真的是直接讓抽菸變成一種公開示眾的刑罰。當然平心靜氣想想,抽菸本來就不是必須的事情,還害人害己,世界潮流如此,即使是抽菸者也很難公開反對。

說穿了真正的壓力來自抽菸者已經上癮了,如果他們可以『自主』決定在一年一度才能碰到的適合場所,『偶爾』才抽一支菸,不必常常被菸癮所迫走進吸煙區公開被羞辱,那就沒差了!很弔詭的是,如果可以將煙癮戒除到這種地步通常也不太會想『偶爾』抽了!

我大約 20 歲開始抽煙,直到三個月前開始不抽,菸齡長達近 28 年,自覺『應該』戒菸也有很多年了,但是真正的臨門一腳確實與菸害防治法有密切關係!約一年多前就已經看到很多的宣導,包括我的學校說要提前到本學期之初 ( 九月 ) 實施,這表示即使我只是在自己研究室的陽台抽菸,理論上都是違法的!放棄吧,別抽了。於是我漸進的減少抽菸量與改抽極淡的菸,設定今年九月起必須完全戒除,目前也都達成目標了。

我的關鍵動力正是『免於羞辱』!我知道這個法律要被全面接受有效執行還有一段時間,但是如果有學生拍到我在樓梯口抽菸,逕行舉發,那就不只是幾千元的損失,我將會無地自容,因為我也說不出個非抽不可的道理,我的工作性質又被迫天天要上台說教…,這就是我前面一年多常作的惡夢,好加在,現在不必擔心了!

為了免於被羞辱,各位『有身分地位』的人們,還是趕快戒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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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log.udn.com/yccsonar/2302738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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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yccsonar&aid=2468993
 引用者清單(1)  
2008/12/23 15:4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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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自由,找回自主
2009/01/02 16:35

深有同感!!

吸菸到底是不是一種人權? http://blog.udn.com/libraTee/2528688


植物(晴晴--好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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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己利人
2008/12/28 22:59

28年的菸齡能夠戒掉,不簡單!令人敬佩!

戒菸,真的是利己利人!


desertfox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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屁大的事
2008/12/16 07:25
抽煙是什麼屁大的事? 談得上什麼因之被羞辱? 我就是要抽, 誰因之羞辱我, 我就羞辱他! 什麼狗屁!
鄉下老師(yccsonar) 於 2008-12-16 07:55 回覆:
恭喜您,看得很開!這是我辦不到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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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了也好
2008/12/13 09:09

我則是因為經濟上的原因...

一包煙破一百的日子快到了..

到時煙價一定會比歐美還要貴...

還是戒一戒好了...

雖然戒煙後,胖了六公斤,

但是同時也試著培養運動的習慣

也不錯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