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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09 20:58:02瀏覽1033|回應2|推薦12 | |
最近與原公司老闆又有了一波明顯角力的動作浮上檯面,緣起於我因為製作車牌辨識系統開始與公司合作,一年下來還製作了好幾個與影像辨識相關的案子,我幾乎每次都會提醒他:任何影像辨識系統最大的成本都是辨識核心程式模組!即使我沒要求老闆在薪水之外給我錢,但還是希望他在報價時要明確標示價格。這是尊重智慧財產權的宣示! 他當然一定知道辨識核心是要錢買,而且很貴的!但是顯然他刻意地假裝沒聽到我的建議,所有產品的辨識核心始終沒有明確標價,他也自然不必面對:是不是應該付我授權費之類的問題。在我即將離職的前夕,他又積極要我製作一個停車場的計費軟體,車輛在入口處會被照相辨識車牌寫入資料庫,取車時就鍵入車牌,資料庫程式會找到那輛車進場的時間,再計算資費。 這當然又再度必須使用我的車牌辨識模組,我也再次在信中對他提到辨識核心應該計價的事情,而他依舊假裝沒看到信!意思好像是說:我就應該用最後這個月作好這個產品,之後產品就是公司的,跟我無關了!因為他有付我薪水,所以我就應該替他作出這個他可以無限制販賣,而我分不到一毛錢的好東西! 這種極端刻意地忽視智慧財產權的行為真的很誇張!我忍不住來個釜底抽薪,下了一封哀地美敦書。寫信說道:如果辨識核心不計價就是你沒有買辨識核心,我現在只是用我自己的辨識核心作產品開發測試,產品要完工出售的話,請老闆自己到國外買個辨識核心模組回來,我會幫他裝好!我自己的核心還是我的,既然沒人跟我買,我不會隨便贈送,現在我有自己的公司必須經營了! 我跟太太聊到此事,我的心態不只是為自己爭權益,其實也是在凸顯國內這些商人的荒謬心態,更是替所有國內研發者爭取合理的生存空間。為什麼買國外產品時就肯乖乖地付幾百萬買辨識核心?面對國內的研發者時,就假裝寫辨識核心是支薪員工的日常工作?他可以試試看,付個月薪一百萬給研究影像辨識的頂大教授,看看他一年之內寫不寫得出一個可以商轉的車牌辨識核心?這種事情太多教授研究員們都在嘗試,可是有幾個人成功了?我是沒看到過! 我這次算是吃了秤砣鐵了心,非要他給個答案不可!沒有模糊的空間,不是一次付出辨識核心的價錢,就是以後售出的產品我要抽成,沒有其他的選項。他沒買的東西就不是他的!我會拿回來擺在公司展示,請他去別處買辨識核心來裝。 我近日仔細考慮過,我最有價值的公司資產,其實就是自行開發的影像辨識程式模組,這個東西如果是免費的,我就不必玩了!之前有點像是合夥人的心態與老闆合作時,我不計較這種東西的價錢,但是一年下來的相處顯示,老闆顯然沒有打算很坦誠地與我分享利潤,那麼就必須明算帳了!我不打算追討舊帳,但是來者可追,我必須將這些智慧財產權的產值當作公司收入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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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工作職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