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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12 04:47:50瀏覽4375|回應3|推薦15 | |
早就訝異王清峰為何沒有和劉兆玄內閣一起總辭。大概王清峰自我感覺自己任上做得還可以,無需辭職,或者扁案辦到途中不宜換將所致。但王清峰在除弊責任重大的主戰場做的怎麼樣,儘管少做無錯,但民間撻伐她不適任的聲音一直聒噪於耳。目前,王清峰面對死刑的存廢問題,讓她內煎外迫之下,再次面臨留去問題。據報導,王清峰對外界讓她不簽死刑就辭職的呼聲,不為所動,聲稱要釋憲。這實在非智者之舉。要做清水一泓,何不順風(峰)歸去?此時求去,對自己、民眾和馬政府的傷害才可降至最低。 當初馬政府提名王清峰就已經有些失策。不是王清峰人選不好,她上任以來也沒有給馬政府帶來特別的麻煩,但也沒有給馬政府應有的加分。王清峰不能被稱為特別稱職,是升(官)不逢時。如果王清峰是在一個海晏河清的時代擔任此職,她的清新和無為而治會給政府增色不少。但在翹首待治的的新政府,興利除弊,除弊部分,民眾的期許占到馬政府新開張業務的一半以上。但對待陳聰明、對待司法界的根深蒂固的陋俗,王清峰只有女性的柔弱、包容,缺少直接面對和鬥爭的勇氣和魄力。一個陳聰明,惹來社會各界那麼大的非議,問題不是擋在她哪裡,而是自己也徒喚奈何之後,直接重裝到馬英九面前,讓馬英九失去司法、除弊的第一道防火牆。王清峰並沒有做錯什麼,而是如果能力魄力夠好,她這個位置,完全可以做得更多、更好。這是比興利更容易見效和被民眾認同的部分,也是可以給馬英九增分的部分。所以,從這一點說,王清峰即便是合格的法務部長,卻不是一個主動的能夠很好完成自己使命的好的司法部長。劉兆玄第一任“趟雷內閣”總辭時,是她離開的一個機會—她之所以沒有離開,大概自己覺得還算稱職,亦或者扁案還沒有告一段落,要等待一個合適的交接茬口。隨著陳聰明的辭職,和扁案的進行,司法上,最艱難的時候,應該已經過去。但王清峰主廢除死刑的堅持,很可能讓她再次面臨去留的選擇。 不簽署死刑執行命令,是王清峰廢除死刑的終極理想,是希望和西方接軌的努力方向。這代表她一貫的人格,並非像有人批評她的那樣,是沽名釣譽。但王清峰忘記了她自己的位置不是修女,也不是人權律師,而是必須帶頭執行政府法律政令的官員。她有簽署死刑執行令,但無權擅自用自己手中的權力實現個人理想。她必須依法行政,釋憲脫逃只能徒增社會困擾。廢除死刑的正當性、和進步性股權不論,當一天和尚撞一天鐘。得自己不在這個位置上的時候,可以盡情推動廢除死刑。她在體制內,含淚簽署命令有人給他鼓掌,那是自己個人理念與律法衝突時,能夠犧牲自己小我,完成大我;她真正簽署不下與自己理念衝突的政令,瀟灑求去,人們也會為她鼓掌,因為,她終於不會背叛自己的理念,而讓位置讓人,留下漂亮背影。現在,在廢除死刑法律通過之前,不但不合行政倫理,而且你維護了贊同廢除死刑的人的權益,卻違背了另外甚至更多人的意志 在現在的輿論氛圍下,在已經宣示自己的堅持的情形下,王清峰要做一泓清水,不如順風離去。現在離去,對彼此的傷害是最小------馬政府因為堅持依法行政,不太傷感情的情況下,離職了一個法務部長,而王清峰也沒有背叛自己的堅持,落得清風(峰)好聲名。扁案自己也算大致有個交代,接下來的內閣改組,自己何必再受檢驗,至此與自己理念衝突之時掛冠,理由和時機都好。拖下去,馬政府不得不辭退而非王清峰主動辭職的話,對雙方的傷害、社會的觀感都不會太好。所以,要做清水一泓,不如順風離去。求去,之“求”是智慧,順風,之順應風向、民意是大勢。此時不去,更待何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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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