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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11 11:05:10瀏覽1873|回應4|推薦6 | |
常在河邊走,哪能不濕鞋。爆料天王邱毅杠上臺灣檢察總長陳聰明,接連爆料陳聰明和建商蔡竹雄的親密關系。陳聰明似乎“忍無可忍”,除了頻繁以“臺灣最高檢察總署”的名義澄清、反駁外,更是公開揚言,要對邱毅提告。邱毅盡管舍得一身剮敢把皇帝拉下馬的勇氣,數年來緊盯陳水扁,並成功剝下陳水扁“臺灣之子”的外衣,成為讓陳水扁被偵查起訴的有力推動者。但事易時移,邱毅要拉陳聰明的危險遠遠大於陳水扁。如果陳聰明真的要告邱毅,那是他的權利必須給予尊重。邱毅,危乎哉! 說邱毅揭弊陳水扁,並沒有爆料陳聰明危險者,是因為陳水扁當時還在任上,他不得不顧及自己的身份,而且陳水扁以自己領袖的身份就可以輕易抵擋邱毅的進攻、民眾的疑問。更重要的是,爆料陳水扁,國民黨可以態度明確地站在他一邊成為他最大的助力和後盾,最重要的是,邱毅當時的爆料都是實體性的,盡管有些邱毅並不占有可以一擊即中的具體證據,但因為方向對,陳水扁心中有鬼,怕因為認真起訴邱毅而真的被調查到具體事證,不得不不了了之。陳聰明要告邱毅,邱毅自處險地,首先是陳聰明是檢調等司法系統最有實權的長官,掌控和熟悉法律操作實務,尤其是陳聰明以任期保障為由,臉黑皮厚,誰都不怕。這樣先就讓陳聰明立於不敗之地;其次,陳聰明提告邱毅,舉證責任多數在邱毅,而邱毅也並非以公權力調查,其擁有的資源除了一些媒體平臺和不固定的粉絲群以及一個並無豁免權的立法委員身份外,別無其他。他所照的證人隨時都有可能被威嚇、收買等退縮的因素,甚至被十分聰明的陳聰明們有意放一些假消息給邱毅,讓趕陳心切的邱毅見獵心喜,墜入圈套。這樣即使邱毅爆料陳聰明的事情,十件可以證實9件,只要有一件不能證實,陳聰明就可以讓邱毅鋃鐺入獄。陳聰明即使被邱毅證實違反行政規定、道德規範,按照陳聰明一路表現來的抗壓性,他也以任期為由,不會下臺。邱毅盡管不一定有敗無勝,但危乎殆哉!更何況陳聰明動輒以特偵組辦案以及整個檢察系統的名義相要挾,而邱毅卻無法利用其立法委員的身份免責,更不會有爆料陳水扁那樣的強力雄渾的藍營後盾,因為陳聰明在藍營裏也有很多“朋友“,也有很多欠他“情”的人。 邱毅的危險,但並不代表陳聰明的提告就理直氣壯。陳聰明的提告是一種嚇阻作用,還是的確要置邱毅於死地。這要看陳聰明自己知道邱毅掌握了他多少讓他致命的黑材料,如果只是影響他的聲譽而不能夠讓他直接認罪下臺的,相信他也不在乎多那麼幾件。但就陳聰明以“檢察總署”的名譽發布的一系列澄清、提告新聞稿來說,他是有點猶豫和底氣不足。以“檢察總署”名義發布文稿,除了給自己留有余地,必要時可以老著老臉說,那不是他自己的真實意思,是屬下私自為之;另外一層意思,就是攜裹整個檢察單位,特別是特偵組,讓邱毅與全民為敵,因為按照陳聰明發出的文稿的意思,你臆造他陳聰明的新聞,就是危害檢察系統,特別是特偵組的辦案。言下之意,如果將來扁案辦理出點什麼差錯,唯邱毅是問,另外陳聰明也借此要挾馬政府:如果你不犧牲邱毅,那麼你就有可能犧牲整個檢調和特偵組。從陳聰明具體要告的方面看,盡管還沒有在法院提出對那部分提告,但從已經發布的文稿中可以初見端倪;陳聰明很可能會就邱毅說他就任總長時,有建商的大力幫忙這些十分不易查證的部分,以及說,陳聰明沒有在邱毅所說的時間地點去和特定的人喝酒,用具體來應對模糊。 邱毅和陳聰明對杠,對邱毅最有利的就是時間和民眾對陳聰明的普遍厭惡。邱毅想讓陳聰明卸任迴避的企圖,從法律和陳聰明的個性來看都是難以達成的。如果邱毅有足夠的智慧,不要急於把得到的爆料出手,如果是聲東擊西、引蛇出洞,先要陳聰明應戰,再拿出致命證據或者是通過司法調查才可以證實的證據,讓陳聰明無可閃避。但按照邱毅的性格,他空有這樣的智慧,卻往往缺少這樣的耐心。在政論節目上人家一刺激,或者在下面有記者一追問,他往往就和盤托出,甚至來不及不把證據調查、證實。對邱毅時間有利的就是,邱毅即使現在沒有掌握陳聰明的致命證據,但打開大門就不怕沒有生意,一旦陳聰明真正提告邱毅,社會上的民眾就因為同情邱毅或者討厭陳聰明而來個人肉大搜索,讓陳聰明歷年來的行蹤有個大暴露,這也是陳聰明最怕的;再退一步,即使陳聰明任上,邱毅的官司不占優勢,甚至是一審輸掉,但臺灣的官司曠日持久,邱毅如果熬到陳聰明下臺,陳聰明下臺後像陳水扁一樣被證實那些原來不能證實的懷疑,邱毅仍然是英雄。 時間同樣也有對陳聰明有利的一面,只是這時間比較短暫,就是扁家弊案辦理的情況。如果扁家弊案辦理得能夠讓多數民眾滿意,那就有如陳聰明在以“檢察總署”的名義發布的文稿中所說,隨著肅貪、偵辦弊案的進展,人們會改變對他的印象。陳聰明不顧人們的觀感而賴在位置上不走,也會因為扁案辦理得比較合理而被人認為是忍辱負重了。那麼,邱毅主動和解、甚至道歉的可能性都是有的,畢竟邱毅的主要矛頭不是陳聰明而是陳水扁。盡管這種可能性不大,陳聰明被調查的幾率越來越高,但邱毅以後的爆料也需要越加的謹慎。陳聰明頻頻利用“檢察總署”名義對付邱毅,真是說不清利多還是弊多。因為這樣陳聰明會被說公器私用,而且,如果提高邱毅之事不了了之,“檢察總署”顔面何在?鐵打的營盤,流水的兵,即使陳聰明走了,檢察署還得開門。危乎殆哉的恐怕不僅僅是邱毅、陳聰明個人。 這個提告之所以被廣受關注,除了原告、被告雙方的身份都比較特殊外,時機發生在有關部門對名嘴爆料頗有微詞,建議整肅之時。這也勢必讓今後的爆料更加謹慎。如果此案能夠公平進行下去,對社會未必是件壞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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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