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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主社會裏言論自由的准則》
2011/07/01 14:16:36瀏覽196|回應0|推薦0

  按人類最高境界,“真善美恒”的准則,“民主社會”與“暴政社會(包括:馬共社會)”的重大區別是:有沒有“言論自由”。

  我們知道,馬克思共産主義建立起來的社會,簡稱“馬共社會”,它是人類迄今為止,最最卑惡的,集“假惡醜亂”為一身的,真正人間地獄的社會。與其恰恰正相對應的則是:集“真善美恒”為一體的“星光善良人類社會”,真正人間天堂的社會(現在還沒有,正是星光致力實施的未來人類最高境界的理想社會)。而當今西方的“民主社會”則是介于中間的一種社會,這種社會雖然從形式上看,都是民主選舉,議會立憲制的,但由于地區人群的優劣不同,可以是從極限于“真善美恒”至“假惡醜亂”天壤之別的多種社會。這也是讓許多民主人士所疑惑的,為什麽同是民選議會制的民主社會,卻有如此天壤之別,根本原因所在——地區人群優劣,決定了民主社會的天壤差別!由于這些差別,因此民主社會又可分為以下三種類型:

  1. 文明民主社會。發揚人性,在重大決策時,要加“真善美恒”為前提。這種社會是:善良的天堂,匪盜的地獄(近似星光善良人類社會,現在還沒有,是極少數有極高認識水平的真正民主人士正極力爭求中的)。

  2. 群氓民主社會。只依少數服從多數,不加任何其他前提的混沌一鍋粥的社會(如大部分現在西方,少部分東方的民主社會,如:美、英、法、德、加、澳、日、台、……等,也是絕大部分民主人士所積極爭求中的)。

  3. 匪盜民主社會。滅絕人性,發揚獸性,強暴卑惡為先,只要軍力、財力、勢力,而抛棄其他。是善良的地獄,匪盜的天堂。在這裏:善良人民如過街老鼠,人人喊打,寸步難行,走投無路;而匪盜、流氓、無賴、下三爛、貪官汙吏,趾高氣揚、揚眉吐氣,橫行霸道、為所欲為(近似馬克思共産主義社會和所有的親共、媚共、依共社會,如:俄羅斯、新加坡、柬埔寨、委內瑞拉、利比亞、敘利亞、……等。這也是大部分馬共改良人士所爭求中的,因為它比馬共的極權暴政稍稍好一點的是:民主選舉、議會立憲制)。

  我們知道,民主社會內重大的特點是:言論自由。對于言論自由的准則,可有以下幾種意義:

  1.不漏失可能有價值的信息。文明民主社會的重點。

  2.發言人的權利。群氓民主社會的重點。

  3.社會或統治者的利益。匪盜民主社會的重點。

  對上述:文明、群氓、匪盜,三種民主社會,對應了這三種准則的三種不同的取舍。對于正直的民主人士,當然追求的是文明民主社會,這裏就重點的對文明民主社會,以不漏失可能有價值的信息為重點的言論自由准則,來概要說明一下。

  任何一項信息,包括一項言論,都可能存在極其有價值的東西。但從效率上考慮,我們只能按已知的效率因素,來排隊取舍。根據數學的論斷,任何一項言論,即便是:瘋語、傻話、夢呓、……,都可能包含有價值的信息。但它們有價值的概率卻是不同的,可以從百分九十九點九九……,到宇宙存在幾百億年都不一定出現。因此做為文明的人士,我們的取舍絕不能以平等對待,更不能以顛倒處置,而只能是排隊從優選取了。只能優先選取有價值的概率占百分之九十九點九九……的,而不能選取或顛倒選取幾百億年都不一定出現的。而這選取者,應該是墨子的尚賢之士或由科學人倫法規來決定的了。因此,對那些不夠格的言論的取消,就如同工廠錄取、學校考試一樣,是文明民主社會也必須要有的。而不是因民主自由,就可瘋傻、垃圾、廁所蛆蟲都可遍布高科雅堂了。對此我們的文明民主社會要有以下設置:

  1.各言論信息媒體總編,要經尚賢或高科評選得出,並經長期實踐認證是否合格。並隨文明科技的進步而盡快由人操作,過渡到全由最高智能機械操作。

  2.各言論信息媒體,根據信息的含金量,要分多層級別的欄目。這樣既可盡大收容信息來源,同時又可使高水平的學者,不致淹沒在垃圾糞土中。

  3.對于反文明的言論信息如:1+1不等于2、匪獎義懲、教唆卑惡、……等,要存檔,和必須標明“假惡醜亂信息”才可發行發布。

  總之在“文明民主社會”裏,不會因言獲罪,但言論信息也必須要有非常明確的“真善美恒”“假惡醜亂”的分別,和效率概率的優先劣後的排隊取舍。這些都是最明顯的有別于“群氓民主社會”和“匪盜民主社會”質的重大區別。

  星光聯系電郵:xgslrl@gmail.com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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