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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不要「被告市長」
2006/09/27 17:56:38瀏覽913|回應2|推薦9

           

 

高捷弊案有重大突破,高捷公辦六標作業在謝長廷任內進行,其中高達3200萬的賄款,經手人和收賄人都是謝長廷的親信,謝長廷更被列為高捷案「被告」,謝長廷已經沒有資格繼續參選台北市長。

 

高捷公辦六標評決小組中因案被起訴的交通部前主祕鍾善藤、高雄市前工務局長吳孟德承認收賄三百萬元和二百萬元。以吳孟德與謝長廷的關係,再加上擔任此案「白手套」的新文化基金會董事長張志榮與謝長廷的淵源,即使如謝長廷說「與他無關」,謝長廷縱容屬下A錢索賄,也不配做為首善之區台北市首長。

 

更重要的是,謝長廷已列為此案的被告,謝長廷應靜待司法調查,不要淪為很多涉案侯選人一般,拚「當選過關、落選被關」。

 

高捷賄款「白手套」張志榮是謝長廷創立的新文化基金會的第二任董事長,長期挺謝,與謝的淵源深厚,才能接下謝長廷的基金會董事長之棒。 

 

吳孟德更是謝長廷的「愛將」,曾經因為水患問題,卻講出是因為「外省人來太多造成」而黯然下台,但工務局長下台,謝長廷還是再度延攬吳孟德出任都發局長,顯見二人關係非淺。此次吳孟德終於坦白承認收受賄款,姑不論其他款項是否有流入更高層級的涉案人士手中,但以謝長廷當時擔任高雄市長之職,豈能沒有用人不當的失職之處,難道不必為此負上應有的行政和政治責任?高捷弊案是謝長廷任內發生,結果卻是由代理市長陳其邁扛起責任,「黑狗偷吃,白狗受罪」這樣的人夠格參選台北市長嗎? 

 

日前一群號稱「青年反特權聯盟」成員花大錢大登廣告批郝龍斌的水費問題,該聯盟的代表其實曾任謝長廷助理,卻聲稱與謝長廷陣營無關,只為求響應反貪腐訴求。如果該聯盟確非謝長廷的外圍組織,是有自主性的熱血青年,就請他們用同一標準來檢視被列為此案被告的謝長廷適不適合參選台北市長。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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礙呆丸社社長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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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9/29 20:34
這樣也好,免得有些藍軍認為勝卷在握就不出來投票了,民進黨打壓的越厲害越能讓淺藍民眾出門投票

叮咚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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陰險的政棍
2006/09/28 14:31

謝長廷唯一的專長就是胡說八道、抹黑別人。

所以,他有一句名言「合理的推測」。

競選高雄市長時所用的那些下四濫的招數,現在又依樣畫葫蘆的在台北展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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