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敗德敗行 扁非下台不可
2006/09/25 16:34:34瀏覽573|回應1|推薦5

反貪腐行動啟動至今,陳水扁拒不下台,甚至不惜挑撥族群對立,玩弄憲改遊戲自保,陳水扁貪腐、說謊在前,發動惡質保位戰在後,如今,不論反貪腐靜坐、圍城活動如何持續,或是政局如何變化,陳水扁下台實應是唯一退場機制,絕不能讓他苟存保位。

 

倒扁行動的最重要觸媒是陳水扁和第一家庭一樁樁爆發的弊案,不過,從弊案發展至今,陳水扁負隅抵抗的手段,其惡行惡狀已經不僅及於貪腐而已,實在已到罄竹難書地步。至此,陳水扁只有下台,才能還台灣人民一個公道,給台灣一個重新復原的機會。

 

陳水扁執政六年,起碼有以下五大敗德敗行,不下台無以對人民和歷史負責。

 

第一.執政無能。阿扁執政六年,儘管口頭上拚了幾百次經濟,但卻換來國內百業蕭條、失業暴增、自殺率升高。第一家庭王子23歲開三百萬名車,但很多年輕人卻畢業即失業,淪為卡奴,未來十年都要還債度日;駙馬爺一餐吃上萬元,吃一頓就花掉中低收入家庭一個月的收入。人民不禁要問:「阿扁,你在過什麼日子?人民在過什麼日子?」

第二.貪婪成性。從陳由豪政治獻金、SOGO禮券、國務機要費到數千萬珠寶、收受百萬名錶,阿扁和阿珍習慣性收大禮,身居國家大位卻貪婪畢現,完全對不起人民所賦予的重責大任。掌握國家公權力,遂行一己和一個家庭之私,拿錢絕不手軟。

第三.誠信崩潰。面對諸多弊案,阿扁從不檢討、反省,反之是一昧地說謊遮掩,一直到案件爆出來,再以律師態度狡辯脫罪。一國元首施政變變變,對自家弊案騙騙騙,完全沒有誠信可言,如何再能領導人民、治理國家。阿扁說要做滿任期,根本是大言不慚,一個只會騙和說謊連連的人,還配做總統嗎?

第四.自私冷血。面對倒扁壓力,陳水扁不思正道,竟然不惜利用游錫堃釋放「中國人糟蹋台灣人」這種無根據又極盡挑撥的說法,鼓動深綠民眾使用暴力抵抗倒扁行動。結果短短一周內,原來理性平和的倒扁行動場子,四處充斥暴力激化氣氛,造成社會人心惶惶。阿扁身為一國元首,對了自保,竟然採取挑撥、撕裂、對立,充分顯示其自私冷血的一面。

第五.毀憲毀國。阿扁為了進一步綁架台獨和深綠民眾,藉此自保,明明已經沒有做總統的正當性,又僅賸短短一年多的任期,卻在此時丟出「制憲」的話題。扁此時倡言更改國士領域,連台獨基本教義派台聯都懶得理他,可是阿扁卻因為總統身份拋出制憲,愚弄深綠民眾,只求這些民眾繼續挺扁,即使引發國內政局紛爭和美國壓力也在所不惜。阿扁一人耍保位賤招,卻不畏毀憲毀國,實在已到無藥可救。

近來,很多討論反貪腐行動退場機制,包括給阿扁特赦、倒閣、阿扁釋出組閣權等等,其實,反貪腐至今,合理的退場機制就是扁下台,阿扁無誠無信、敗德敗行,除了下台,還有什麼合理的路子可走呢?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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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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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清廉嗎?馬英九有羞恥心嗎? 貪腐的反貪腐嗎.
2006/09/26 14:31
馬英九清廉嗎?馬英九有羞恥心嗎? 貪腐的反貪腐嗎.
*
*..請檢舉台北市市長馬英九涉嫌貪瀆..*
* 馬英九的市長特支費一半17萬,完全省去「核實報銷」的程序,於每月初直接將公款匯入私人薪資帳戶,且把特支費申報為個人財產,足以證明他將特支費據為自己財產,貪瀆證據確鑿,檢察官應立即起訴並限制馬英九出境。
*
*馬市長特別費: 1.只要非因公支用
2.只要當生活費用
3.只要滙給在美國的兩個女兒 當學費 ,生活費
4.只要當定存款
5.只要年度終了有賸餘,沒繳回國庫
*..通通都是貪瀆,都是違法.
*..說馬英九 .公款私用 .沒有違法
*..簡直明目張膽,無法無天!
*
主計處:特別費應與公務有關
〔記者王貝林/台北報導〕行政院主計處表示,最早是因首長身為機關代表,常有紅白帖或對機關內外的餽贈、獎賞、慰勞等支出,所以才為首長編列特別費;後來因為部分支出取得單據憑證確有困難,才同意可以領據方式結報,但金額不得超過二分之一。
主計處強調,特別費最早都要有原始憑證才能核支,所以本來就不是首長待遇的一部分,用途上也應與公務的支出有關,後來將二分之一特別費直接撥入首長帳戶,主要也是基於方便、安全、減少出納舞弊等考量,並不代表這些錢可用於私人用途或當成薪資的一部分。
**
* 任何人只要將特支費用於私人用途或當成薪資的一部分
* .都是貪瀆,
* .都是違法,
* .都要法辦,
**請檢察官 .援例辦理
*當年,前新竹市長施性忠為了慶祝新竹市升格,向各界募款40餘萬元,用自己的名義開戶存入銀行保管,就被依貪瀆罪判重刑,且不得再從事公職。台北市府前捷運局長齊寶錚曾因使用特別費裝潢私人住宅,被依貪污治罪條例判刑十二年,顯示特別費的使用應公款公用。
馬英九每月把17萬的公款存入自己的薪資帳戶,且申報為個人財產,足以證明他將特支費據為自己財產,貪瀆證據確鑿,檢察官應立即提起公訴,立即限制馬英九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