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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瓜汁和檳榔汁
2006/07/11 10:41:45瀏覽492|回應0|推薦3
行政院槓上TVBS引起軒然大波,雙方對股東結構和外資持有比例是否合法各持一詞,TVBS拿出法令解釋自認站得住腳,行政院長謝長廷則緊咬TVBS的資本中找不出一塊本國人出的錢。

根據TVBS的股東結構,持有百分之五十三股權的東方彩視為依外國人投資條例經過投審會通過的本國公司,由於它的資本為外國人百分之百持有,再加上另一外資直接持有百分之四十七,因此TVBS股本確實完全來自外資。

但是在衛星廣播電視法,則清清楚楚規定「外國人直接持有」股權應低於百分之五十,所以就算TVBS的外資股東透過東方彩視這家「本國公司間接持有」,借殼持股,行政院又如何認定TVBS不合法?

在全球資本國際化潮流下,對於資本的認定本來只能依法而行。依中華民國公司法設立的公司,就算金髮碧眼出的錢,也是本國公司;至於諸多台商、財團家族跑到避稅天堂設立公司,再轉往大陸或回台灣投資,即使明知其假外資,還是視為外國公司。

至於如何防範外資壟斷、中資或陸資偷渡,法律條文要明確,主管機關依法而行,也才讓企業及商業運作有公開、透明的遊戲規則。

經濟部已經公開說明,東方彩視是合法的外國人投資設立之本國公司,行政院和新聞局卻仍然魯莽地質問「有沒有一塊錢是本國人的?」今天行政院長和新聞局長因為個人的「法律觀點」及好惡對待TVBS,難道不怕對在台外資產生寒蟬效應,擔心即使依法在台設立公司,難保哪一天政府官員心證超越法律條文,突然要「驗明正身」。

行政院緊咬著TVBS股本結構窮追猛打,卻不提在衛星廣播電視法中的「開後門」條文,條文中既然強調外國人直接持有的股權限制,無異就是開了一條「間接持有」的後門。政府的條文這麼曖昧,現在又來怪人家摻西瓜汁或柳丁汁?新聞局一再強調,新聞局是為了保護本土產業,防止外資壟斷,就該把自己主管的條文先搞定。

政府天天說我們的資本市場要國際化,就該有心理準備面對複雜及變化快速的國際資本流動,管理外資,得拿出制度和監督的本事,扣帽子、耍嘴皮子沒用,否則就像亂吐檳榔汁,不衛生還有礙觀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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