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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用金錢的決定權
2010/03/13 10:55:34瀏覽686|回應1|推薦38

善用金錢的決定權

唐太宗

在花錢消費或投資前,千萬記住:「錢是自己的,既然是我

出錢,決定權當然在我手上,要不要買,要不要投資,都由

我做最後的決定!」不能把金錢的使用權及決定權交給別人,

這也是智慧理財的重要一步。

有一次陪同內人到百貨公司購買服飾,當內人在試穿一件衣服時,店員在一旁不斷鼓起如簧之舌地說道:「這件衣服穿在小姐身上,非常合身好看,好像量身定做一樣,非常適合小姐!」內人在試穿另一件衣服時,店員又職業性地開口了:「這件洋裝的花色非常高雅,僅此一件,要買要快,不買可惜了!」接著內人再試穿一件上衣外套時,店員更進一步地開始強迫推銷:「這件外套和剛才那件洋裝非常搭配,穿在小姐身上,真是非常好看,為小姐一起包起來好嗎?」

內人聽了,忍不住對這位店員回話:「到底是妳在買衣服,還是我在買衣服?到底是妳付錢,還是我付錢?如果是妳付錢,就全部幫我包起來!」店員聽了內人的一記回馬槍,當場啞口無言。

       一般消費者在購物,尤其是女人在買衣服時,常常禁不起店員或推銷員一連串舌燦蓮花、天花亂墜或花言巧語地推銷,動輒被店員或推銷員牽著鼻子走,而照單全收,一時衝動即買了許多不必要、不需用的東西,或是花了許多冤枉錢而買貴了,後悔莫及!

  因此,在消費購物時,消費者固然不必擺出「花錢是大爺」的高高在上姿態,但要清楚認知要不要買?要買那一件衣服?要花多少錢買?決定權都在自己手上,要由自己決定,而不能把決定權交給店員,任由店員宰割,予取予求。

  即使是親朋好友、美食達人或購物專家,介紹或推薦什麼產品很好,那家餐廳美食很好吃,或是什麼大賣場或購物頻道的產品物美價廉,都要貨比三家,或進一步查證,而不能把消費購物的決定權交給別人,一味照單全收。

      現在也流行電話行銷及網路購物的消費模式,其中不乏宣傳不實或是詐騙伎倆的手法,使消費者上當受騙。所以消費者不能完全聽信電話行銷人員的一面之詞,而輕易承諾購買;也不能完全相信網路購物的宣傳廣告,而要小心求證,把最後在鍵盤上敲下「確認」下單購買的決定權操之在我,由自己決定。畢竟賺錢不容易,花的是自己的錢,當然要謹慎為之。

      在投資理財上亦復如此,2008年暴發的金融海嘯,許多投資人聽信銀行理財專員的說詞,不問青紅皂白地購買了所謂高獲利的連動債,最後不但上當受騙,還血本無歸。事後,許多投資人說:「我們就是相信銀行理財專員的說法,還有銀行印刷精美的廣告宣傳DM,所以理財專員叫我們買什麼,我們就買什麼,我們都聽財專的決定,誰知道結果會這樣?」

  俗謂:「千金難買早知道」,「不經一事,不長一智」,無論是消費者或是投資人都要學習聰明消費或智慧理財,其中最重要的是,在花錢消費或投資前,除了冷靜思考外,千萬記住:「錢是自己的,既然是我出錢,決定權當然在我手上,要不要買,要不要投資,都由我做最後的決定!」不能把金錢的使用權及決定權交給別人,包括所謂的理財專家在內,而要掌握在自己手中,這也是智慧理財的重要一步。

  對於基督徒而言,金錢財富都是上帝所賞賜,人只是金錢財富的管理人或管家,並沒有完全的使用權及決定權。無論是消費或投資的決定權都在上帝手中,所以在消費或投資前,都要禱告尋求上帝的旨意,明白是否討上帝的喜悅?是否符合上帝的旨意?在尋求上帝的許可、帶領及祈求上帝賜下智慧聰明後,再下決定。如此一來,在消費或投資時,無異更多了一層保障,更能避免金錢遭致無謂的浪費損失或被上當受騙,這也是值得學習的一種智慧理財方式!

 

 

 

 

 

 

 

 

 

( 創作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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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應文章

天路(今日當如何)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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賞賜的出自耶和華
2010/03/27 15:00
我的理財觀也是如此
我們所有都是神所賜的
不可浪費 也不可在捐輸上虧欠人
為高雄氣爆災民加油!! (wisepr) 於 2010-04-04 19:11 回覆:

天路人:平安!

謝謝您的回應與鼓勵,

敬祝 復活節平安喜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