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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01 07:54:48瀏覽448|回應0|推薦4 | |
消費者確認要向商家預訂商品,除了商品是消費者所非急件與必需外,更重要是認同商家的商譽與品質,所以可以等待商品;但有時因為商品的交期延誤,必須要異動交期時,若沒有妥善告知與處理,消費者將會對此商家大大折扣。 以訂購汽車與限量鐘錶為例,訂購前消費者會貨比三家,A商家說6個月才能交貨,B商家說可在4個月內交貨,於是消費者認為同商品與價格的情況下,最終選擇了B商家,因為至少可以快一點拿到東西。但四個月到了,消費者還是等不到B商家的東西,於是再次確認後,得到的回應是必須再延一個月,最終消費者拿到貨品時,時間已約6個月了。 現在的消費者對於商家的信用非常重視,以前商品有問題,都是消費者自認倒楣就算了,現在有消保官的第一層保護外,還有可怕的網路訊息傳播,如果這商家的商品品質不良或服務不好,這商家就要保佑不會被消費者傳播自己的案例故事。 所以,商家必須對消費者的服務,要為客戶著想、防患未然、協調、溝通與完善處理機制,讓消費者在購買商品的同時,也可以獲得無價的承諾與安心,商家也可以從這經營,獲得更多的消費者肯定與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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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