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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13 17:36:47瀏覽463|回應1|推薦1 | |
去年才上線的Plurk(噗浪),不到1年的時間,已成為台灣最受歡迎的微網誌。由三位平均年齡只有27歲,且只花1年時間的進行討論,就創辦了Plurk。目前台灣已超過約30萬網友使用。 而這三位創辦者,其中一位是馬來西亞華裔的Alvin雲惟彬,另外兩位是加拿大人Kan、丹麥人Amir。他們的共同點都是放棄高薪的工作,選擇只有1%成功機會的網路創業。就憑著「既然風險可以承擔,就放手去做,如果30歲前發現不可行,大不了再回去工作。」 看到Google與Plurk的創辦人,都有共同的特點—年輕、有創意及敢承擔風險。雖然目前很多年輕人都想自己創業,但要將事業成功者並不多,重點在於有創意還必須要有賣點。以網路賣吹不壞傘的商品為例,就掌握不錯的商品與超高人氣,使得產品就銷售不錯。 雖然我們無法擁有Google與Plurk那樣有創意的網路作品與能力,但可以學習他們的精神,創新與共享的想法,吸引眾多的粉絲慕名與瞭解,當擁有超人氣時,商品就相對有賣點,獲利就可以支撐支出囉。(有些民宿就是結合偶像劇,產生超高人氣與買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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