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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媒體
2011/03/23 21:29:33瀏覽2763|回應4|推薦12
  看完了蘋果日報「受訪二度傷害 災民:饒了我」的報導後,心中頗有所感。
  「饒了我吧」應該是多少台灣人在面對台灣媒體白目採訪時的心聲吧!只是媒體總以「我們是媒體吔」回應,彷彿財團投資了錢、買了設備、請了記者、得到政府媒體經營的特許,就得到了任意對人拍攝訪問的權利,甚至是對受害者也如此。到底這樣的權利自何而來?
  媒體的權利其實來自於人民「知的權利」,為了防止知的權利被扼殺掩蓋,為人民提供知的權利的媒體才有特權,媒體有的權利不是來自於想要在市場獲利,任何公司經營者都想在市場獲利,但並不因此而享有特權,媒體的特權只來自於為人民提供知的權利這一項,沒有將「知的權利」放在第一位的媒體,只想著市場佔有率的媒體,請不要跟我說「媒體是第四權」的鬼話。
  為了要能提供人民知的權利,所以我們需要有些知識的媒體,能幫我們追查資訊是否真實的媒體,而不是只會問受害人「你感覺怎麼樣」的記者及媒體,或只會配合爆料人士不經查證資訊的媒體,媒體的被信任度這麼低,不正代表著媒體已經完全失去提供知的權利的功能,這樣的媒體為什麼還有存在的必要?我們還要忍受這樣的媒體多久呢?整個媒體文化所呈現出的已經讓人覺得厭煩至極了。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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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wilsontien&aid=5012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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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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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25 20:03
媒體就濫用"知情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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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30 17:06
媒體的藉口是 人民有知道權利, 那我們到你能夠知道什麼? 八卦嗎?爆料嗎?醜聞嗎?
知道這些能幹嘛?


徐百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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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為本 言論為用
2011/03/28 09:18
胡適早在1919年提出的「輿論家的第一天職,就是細心考察社會的實在情形」,就可說是道盡了求實的新聞與高談的言論之間的關係。首先要全力積極地探求真相與發掘事實,使得全國上下都對事態有一個清楚而整體的認識,在這樣的健全新聞下,這才能達到新聞自由和言論自由應有的正面作用和政治功能。美國報人李普曼(Walter Lippmann) 的新聞理念就很值得我們學習,他說「真理的價值在於揭穿被埋藏的事實,同時弄清楚事實與事實之間的關係,以便給人一個完整的印象,進而能作出適當的反應」,這句話可說完全闡明了新聞的宗旨和目標。盡力求真求明地探明事實,使得新聞全面確實地反映真相,就是新聞媒體最主要的使命、任務和責任。

因此新聞僅僅客觀中立,是談不上盡到了新聞的使命、任務和責任,即使國民黨在大陸時期為各界所敬仰的報業先賢張季鸞(大公報)所主張的【不黨、不私、不賣、不盲】的辦報原則,這也僅不過只是發表言論而要求自己恪守客觀中立的極致,對進一步求真求明的新聞使命和任務來講,還是不足的。【感情所動,不事詳求;評詆激烈,昧於事實】的【不盲】,不僅只是媒體自身發表言論的出發點,其實更應該是新聞媒體要貢獻給人民大眾的終極目標。也就是新聞要為民眾發掘事實、探明原委、理出頭緒,窮盡事實的真相,使民眾得悉事實的全貌和內情,達到【不盲】的程度,而使得民眾不至於【感情所動,不事詳求;評詆激烈,昧於事實】,由民眾自己根據真情實相得出最正確和有利的看法和主張。

要辦出使民眾達到【不盲】的程度,而且合乎國家社會所需的新聞媒體,我們必須改變對新聞的觀念,不能認為新聞只是報導新近發生的大事和趣事,媒體不能只是在事後追新聞、挖內幕,而是要擴大新聞涵蓋的層面和深度,範圍包括國家、社會、民生全方位一切存在的現象和情勢,並且將之推致更整體、更深透、讓人瞭解清楚的程度。也就是新聞媒體的報導常常需要更進一層地從時代原因、社會條件、人為因素、未來走向等等錯綜複雜的背景和影響中,探出其間的關聯性和因果性,揭露未明的事實,以及因應之道等等,然後簡要明晰地發表出來,讓一般群眾具有基本而主要的認識。並且新聞的報導能夠隨著事態的演變和發展,不斷地綜合出最高的認識總結,使得一般群眾對時代和環境總是保持有知情識局的認識水平。

要達致這樣求真求明、精細深入、複雜繁難的的新聞任務,媒體就必須具有足夠規模的的調查研究機構,其中有著專家組成的種種小組,各單位在其所熟知的領域內,長期性不停地作著觀察研究與調查採訪的工作,並且與國家社會上的相關組織與學術機構有著直接而迅速的聯繫和交流,從而能夠掌握必需的資料和訊息。除了報導時人時事的精確新聞之外,也是精簡性報導文學的匯集處,使得外行和局外的群眾,能夠對整體事件的背景、趨勢、演變、影響等,有一個基本而明確的認識和概念。

一個持平超然、客觀中立、而又求真求明的健全新聞,雖然是一個高不可及的理想,但是我們如果盡心盡力朝這方向作去,新聞所能達到的健全程度,就足以完整而清晰使得國家社會的種種問題和現象呈現出來,政府是清廉良能還是貪腐庸劣就自然地浮現暴露出來,所謂【是非自有公論,公道自在人心】,無需輿論上的說三道四來點醒眾人,這種新聞無聲勝有聲,監督批評的作用就自在其中,應興應革的措施就會顯而易見。同時也降低了言論自由受到濫用的負面作用,能將言論自由歸引入正,促進了言論上集思廣益的正面功能。

並且,這種新聞提高了人民大眾對全面事實的認識程度,就易於同歸所感而達成共識共見,在共識的程度提高的情況下,自然就會降低【統一意志】與【解放思想】的矛盾而有助於團結穩定,還能拉近【少數人的正確意見】與【多數人的錯誤意見】的民主偏差。這樣一來,也就是會減少意識形態上的無謂對立所造成政治上的虛耗空轉,而有利於思想自由的民主政治運行於正軌上。

至少,在以民意為歸趨的民主政治,要提高民主效能,要使人民善用民主權力,那必然先要能夠提高人民大眾對國家社會的認識程度,以使人民大眾能有分辨是非好壞的判斷能力。要達到這種功能,正就是客觀全面、求真求明能夠使人民大眾【不盲】的健全新聞。

客觀求實的健全新聞所產生的這些功能和效用,就正是在促進了民主政治的大眾化、眾智眾見化,這樣一來民主政治的【人民統治】才有了真正意義。致力這種新聞的新聞報人與記者,正是「替有統治權的公民,代盡一份他們沒有時間或沒有興趣去作的職務」(李普曼 Walter Lippmann) ,從事這種新聞的報人與記者,才是真正的民主精英、政治精英,才是有志為自由民主盡心盡力的人士所應致力的真正方向。



junglepig
媒體有知的權利?
2011/03/23 23:41
那不知道百姓有無"隱私"的權利?
該遭天譴的媒體老闆跟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