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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十字架上的偶像陳水扁膜拜?----- 轉載自聯合報社論
2008/12/03 17:02:53瀏覽7|回應0|推薦0

扁案的真相愈來愈清楚,扁家的罪行愈來愈浮現;挺扁而高喊「阿扁無罪」的人口愈來愈少,但最近幾場挺扁集會卻是由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出面領銜主辦。

民進黨挺扁尚可理解,因為政黨本來就未必是在追求公義,常有不能自拔或向下沉淪之時;另如李鴻禧之類的學者挺扁,甚至詛咒檢察官三代不得好死,也不意外,因為這類學者只有這種格局,也只能演此一戲路;但是,做為台灣的一個重要教會,現今竟然成為挺扁的主要支柱,這卻是牧師、信眾及全體社會可堪省思的不尋常現象。

近幾個月來,扁家突然將扁案宗教化。一方面,自喻為受難的耶穌;另一方面,將司法及社會制衡因素指為魔鬼。自喻為耶穌,例如,陳水扁說:「我願意死在台灣歷史的十字架上,而不願死在亂石堆中。」吳淑珍亦說:「像耶穌為我們捨命一樣,我們(扁珍)願一起為台灣捨命。」將司法及制衡因素視作魔鬼,則例如,陳幸妤說:「上帝會在天堂看著你們這些魔鬼,他會知道怎麼處罰你們。」吳淑珍亦說:「希望上帝感動那些居心迫害我們的人,良心發現,不要對我們政治迫害。」

扁案是神魔正邪大戰;扁是耶穌,司法及社會是魔鬼。民進黨可以呼應扁家的這種看法,李鴻禧等學者亦可;但教會能否同意此種看法?這種看法是否符合純良的教義?

「凱撒的歸凱撒,上帝的歸上帝。」基督教對於「罪」及「不義」的見解是:一、在宗教上,「不信耶穌救主就是罪」;在社會中,「違背律法就是罪」。這是凱撒時代即已成立的見解,又豈能將今日民主憲政體制下的司法指為魔鬼?二、再者,世俗的律法,為罪刑法定主義,特偵組追查不出的犯罪,即不能處罰;但是,在宗教上,即使特偵組追查不出的犯罪,也是犯罪。何況,世俗的律法,法不誅心,只要犯罪者在法律空隙中逃得過去,即不能處罰;但在宗教上,卻是直指良心,即使逃得過法律,也逃不過上帝對犯罪者良心的懲罰。其實,不認罪,不除罪,在宗教上皆是「屬魔鬼」,上帝不容。

扁案的輪廓已然十分清楚。站在宗教的立場,其實牧師們不能像世俗所問:「起訴了嗎?」「三審定讞了嗎?」而應帶領扁家從良心層面向上帝認罪,再幫助他們從良心層面懺悔除罪;宗教對於罪的處理,應當先於並高於法律,尤其不能協助罪人欺瞞司法、否定司法,將司法視作魔鬼。以上的見解其實皆屬基督教義的根柢;然則,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主辦」挺扁大會,與民進黨及李鴻禧等一起主張「阿扁無罪」,即不免陷入嚴重的教義爭議;台上的牧師們是否冒了全體教友的名?更是否冒了上帝的名?阿扁是否有罪,難道牧師們比司法機構清楚?難道牧師們比上帝清楚?牧師們非但不主張凱撒的歸凱撒,甚至主張上帝的也應歸於牧師?

在挺扁的集會中,一名挺扁者高舉一個十字架,上面寫著「阿扁是台灣民主的耶和華。」就宗教的立場言,這是一個令人震驚的場景。一、誰能冒耶和華之名?二、陳水扁有否玷辱了耶和華之名?三、陳水扁難道是如洪秀全一般的新耶和華?

三十年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發表「人權宣言」,主張「使台灣成為一個新而獨立的國家」;高俊明牧師在美麗島事件後並曾掩護施明德逃亡。這類過程,皆有其可理解的時空因素與公義內涵。但是,長老教會的部分牧師如今挺扁,無論在宗教教義上,或社會正義上,恐皆已陷於不能自圓其說的困境。畢竟,耶穌是一貧如洗地釘死在各各他山頂的十字架上,台灣基督長老教會至少不能承認陳水扁自稱他的十字架是釘在海角七億、金庫七億堆起的金山之上吧?

陳水扁已將十字架上的形象,由耶穌換成了阿扁;牧師們亦給予祝聖加持,儼然已將陳水扁塑造成代表台獨正義的最高宗教偶像。教會不拜偶像,卻為何要眾人向十字架上的人造偶像陳水扁膜拜?

這究竟是上帝的旨意?或只是牧師們的私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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