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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9/11 22:27:29瀏覽1340|回應1|推薦23 | |
「畫者畫也﹐度物象而取其真。物之華﹐取其華﹔物之實﹐取其 實。不可執華為實。若不知術﹐茍似可也﹐圖真不可及也。」 荊浩《筆法記》 繪畫是一種創造(畫者畫也)﹐同時又是對於客觀物象的真實反映(度物象而取其真)。繪畫所欲反映的境界絕對不是表面的形似而已﹐它要求追求一種自然的本體﹐或本質性的存有﹐荊浩把這個本然稱之為真。在這樣的一種認識自然的模式之下﹐荊浩隱然預設著一種主客聯繫的途徑。在現象界所呈現的「物象」﹐其中實際隱含著自然本體的支持。透過我們的審美的能力可以把握物體的形象(度物象)﹐並且還可以發現這物象背後的本體之真(取其真)。而真正的藝術表現的境界也就在於超越了感覺經驗而整體的與自然本體相契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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