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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災政治學又來了
2008/06/09 21:39:16瀏覽311|回應0|推薦1
勘災政治學又來了

最近連番大雨,又把一向敏感的「勘災政治學」給掀了出來。災害發生時,總統要不要去勘災?多大的災害才需要總統去?總統勘災和行政院的職權會不會產生衝突?這些問題,在新政府上台不久,眾人還沒弄清楚之際,就直接衝擊了馬總統和劉內閣。對於災民來說,當然是政府官員勘災來得越快越好,越高層級的越好,表示政府越重視民眾疾苦。但是勘災通常並不只是大官去「看看」而已,而是要瞭解災害的嚴重性和問題所在,要處理災害損失和解決災害發生的原因,需要下達指示和做出承諾。於是,這就涉及到分層負責的權責,乃至於憲法上所規定的總統和行政院長之間的職權劃分。

依照憲法,除了國防、外交以及兩岸關係屬於總統職權之外,行政院長為最高行政首長。災害的處理是內政,理應由行政院長出面。但只要國人仍存有「一旦災害發生,就希望總統出面關心」的心理,這樣的爭議就會一直持續下去。就算不說憲政體制的問題,光是行政院長和農委會主委之間,誰有權現場定奪多少補助金這樣技術層次的問題,恐怕也沒有令眾人皆滿意的答案。

在現有行政體制下,農委會和相關部會對各種災害都訂有損害補助標準。高層官員勘災後,如果直接改變這些標準,等於是破壞行政體制。但如果一切都按既有標準行事,則「高官出巡」也只是形式而已。受災民眾希望高官到現場,最主要是希望透過高層官員的承諾,改變行政體制的束縛,多得到一些實質的補助。而越高的層級,越有這樣的權力和可能性,所以才發生了日昨有災民直接向劉兆玄院長開口「要現金」的現象。災民受害是事實,劉內閣被罵「行動慢半拍」也是事實;但如果常出現「大官勘災可不可以發現金」的問題,則顯示體制規範還沒發生作用。

天災是無法抗力的自然現象,而「勘災政治學」卻是政治現實和社會心理的產品。總統和行政院長再怎麼表示關心災民,還是有可能被罵「慢半拍」,更何況,馬總統這次終於放棄划龍舟的決定,的確做得晚了一些。新政府在體制和慣例建立的問題之外,也應維持及時回應民意的敏感度,以免剛上任就挨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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