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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05 21:43:32瀏覽1138|回應1|推薦0 | ||||
中國時報 2008.01.05 檳榔變成農作物 享天災救助 黃馨儀、沈揮勝/綜合報導
過去被政府列為「不禁止」、「不輔導」、「不鼓勵」的檳榔,將大翻身成為「農產品」,農委會即日起將對其辦理專案輔導,未來若因天候造成損害,農民都可以得到相關的災害救助金。農委會強調,這並非鼓勵農民增產與搶種,而是希望透過政府介入,輔導農民轉作或造林。 在農民眼中檳榔是經濟價值極高的作物,但也常被民眾視為是致癌的原凶。目前國內在合法農地栽種的檳榔面積約為五萬兩千多公頃,超過芒果的十倍、荔枝的四倍,其中在平地種植占了六至七成,其餘則在山坡地種植,每年產出的經濟價值約為一百一十億元。 每年檳榔產值 一百一十億元 過去檳榔不被視為農作物,常引起農民不平,農委會農糧署去年六月間透露將檳榔納入救助對象的訊息,但當時作物生產組副組長沈文輝說,因還有爭議,將廣納各方聲。前天,農委會正式行文各縣市,即日起至六月卅日止,接受辦理檳榔及其相關作物種植登記。 農委會表示,將檳榔列為「農產品」,主要是因為政府無法全面禁止農民栽種檳榔,近來外國檳榔又大舉進口,在民眾消費量逐年減少,價格也由過去一公斤兩百多元高價逐年下滑,農委會決定展開積極管理措施。 農委會強調,有和衛生署達成共識,將從今年開始,將檳榔、荖花、荖葉等列為作物並辦理專案輔導,進口期也將從每年二到五月,縮減為二到四月。 檳榔轉作廢園費 每公頃十五萬 農糧署署長黃有才說,衛生署也會加強宣導吃檳榔有害健康的觀念,林務局與水保局同時要加強取締在非法土地栽種檳榔的農民,才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此外,凡有意願辦理檳榔園廢園、轉作者,另可申請廢園費每公頃十五萬元;轉作產銷無失衡疑慮的作物,補助該作物種苗所需費用的二分之一,每公頃上限為五萬元。 農委會強調,現今栽植於違法地段的檳榔幾乎不到一%,未來也會輔導農民廢園造林,並加強取締山坡地違規種植,希望三至五年內,達成逐年縮減一千五百公頃的目標。 中國時報 2008.01.05 檳榔變身為農作物後,環保團體憂心,會吸引更多農民搶種以賺取利益,對生態產生破壞,可能帶來環境問題。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前秘書長何宗勳表示,任何政策與措施都需要「因地制宜」;由於檳榔屬於淺根植物,台灣又多高山與山坡地形,若栽種在不適合的土地上,不但對水土保持與環境造成嚴重的傷害,更對生態產生極大的破壞。何宗勳擔憂,對經濟價值頗高的檳榔來說,一旦開放,將會吸引更多農民搶種賺取利潤,不顧生態與土地的負荷量,將會帶來環境的浩劫。 衛生署國民健康局三科科長吳建遠則表示,站在健康的立場,衛生署確實希望國內檳榔種得愈少愈好;但輔導農民畢竟是農委會的業務與權責,似乎沒有衛署置喙的餘地。 吳建遠強調,去年十一月農委會決定將檳榔列為「法定農產品」時,衛生署就曾提議將「輔導轉作」一併列入專案計劃,當時農委會也同意,衛生署會對此問題持續溝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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