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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評》與大陸協商淘汰飛行棺材
2011/09/16 15:00:51瀏覽517|回應0|推薦0
2011/09/16 | 旺報

空軍兩架F5型戰機13日晚間執行夜間戰術偵照訓練時,不幸在宜蘭東澳山區撞山墜毀,3名優秀飛官喪生,令人遺憾。長久以來我空軍部分戰機因機型老舊,如過去的F-104及日前失事的F-5型戰機,早已超過除役年限,但因為諸多條件限制,必須繼續執行空防或訓練任務,經常造成空軍飛行官生命的重大損失,因而有「飛行棺材」之稱。慘痛的教訓告訴我們,整體國防需求及國軍武器裝備採購政策,都有重新檢討的必要。

兩岸對峙時代,我三軍建軍訓練的假想敵是共軍,戰略指導原則是「制空、制海、反登陸」,空軍是第一線與敵交鋒的尖兵,裝備當然要最精良。1960年代,美國總結韓戰經驗研發成功的F-104戰機,美國盟邦中第一個獲得的就是我國空軍,1967年創下在金門外海擊落兩架米格19的紀錄。1979年美國與中共建交後,即不再提供我新型戰機,F-104持續服役到1998年才除役。

由於F-104機型老舊,80年代前後經常失事,在服役的38年之中,我空軍先後購入的238架中,有114架因機件故障墜毀,飛行員因此殉職達62人。1973年我國終於與美國簽訂了「虎安計畫」,由美國授權我航空工業發展中心生產F-5E戰機100架,持續到1980年代中期。80 年代黃植誠和林賢順就是飛F-5型機叛逃的,服役36年來總共折損34 架,殉職的飛行官近40名。

F-5戰機生產線關閉多年,零附件來源也已經中斷,空軍原本計畫在民國103年汰除,但是美國遲未出售F16C/D戰機,F-5戰機可能必須延役。我空軍一向訓練有素,連連失事實在是受機型老舊所困。這可以從兩方面檢討,一是我方戰機研發能力,二是中美台三角關係,美國欲維持台海均衡以及大陸高漲的民族主義,綁架了台灣軍事合理的需求。

在自製方面,我空軍在1975年開始自製戰機研發,中科院航發中心與美國諾斯洛普公司合作進行「虹翔計畫」,期間美國擔心影響與大陸關係,諾斯洛普公司退出計畫,航發中心在1980年研製了AT-3教練機,命名「自強號」,後來陸續生產60架,取代T-33教練機正式,後來加裝飛彈成為輕型攻擊機。服役至今曾經有11次失事紀錄,5名飛行官殉職。

1981年航發中心進行「鷹揚計畫」研發「IDF經國號」防禦戰鬥機,後來提升航電與武器系統,2006年改良的雄鷹型戰機試飛成功,一度被稱為「I don’t fly」,服役20年來,曾經有過五次飛安事故。這一型戰機當初的設計被美國限制其空戰性能不能超越F-16,對地攻擊能力不能超越F-5。即使是中科院自行研發,仍受制於美國。民進黨執政時採取精實政策,改制航發中心,停止戰機研發工作,改採對外採購政策,使得我航太工業發展遲滯,落後南韓。

目前空軍服役的戰機以向美國購買的F-16和法國的幻象2000為主力,性能優異,而且服役年資較淺,相對失事率較低。我軍備採購以美國為主,但是美國優先考量與中國大陸關係的平衡,對我軍購,尤其敏感的戰機採購案總是多所掣肘。近期,我方多次呼籲美方出售F16 C/D戰機,美國參議院也表達支持的態度,但行政部門在大陸的壓力下,仍然堅持反對,衡量當前美中台關係,最終成功機會不大。

分散採購來源是可行策略之一,幻象戰機就是來自法國,但兩次對法國軍購案都傳出嚴重弊端,海軍拉法葉案至今仍未能結案,道德瑕疵,已嚴重影響雙方民眾對後據軍購案的支持意向。加上大陸經濟崛起,中法經濟與戰略利益關係盤根錯節,台法新軍購案的可能性接近零。

美國長期以來就在兩岸間玩弄平衡的遊戲,對台灣軍購案做了諸多限制,老實說,我空軍戰機失事率高,是美國對台軍售政策所致,新機型不願意提供,老舊機型不能除役。兩岸關係既已改善,減少對美軍購也逐漸成為主流民意,政府或許應該藉此時機全面檢討戰略部署及國軍武器戰備需求,改變軍購政策。

當然,兩岸尚未簽署軍事互信或和平協議,我國戰略上必須維持與大陸及台日、台菲間的軍事平衡,國軍仍需有效執行國家安全防衛任務,必須擁有足夠的軍事設施與配備。空軍應重啟戰機研發與自製能力,自立生產所需空防武力。

我空軍戰備並非以大陸為唯一對象,對日本、菲律賓,甚至越南均有維持空域安全的需要,我國戰機需要汰舊換新,這是事實的需要,而非與大陸民族主義對抗,我方應與大陸協商,讓大陸理解,否則眼看著優秀飛官殉職,豈是政府應有的作為。

( 時事評論兩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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